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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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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5-6 00:00:00 浏览:  4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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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2-037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39)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40)。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
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工商变更登记(如涉及);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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