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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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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cc220607 发表于 2022-4-28 00:00:00 浏览:  4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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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2022-01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043703.77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
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5093148.61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基于疫情影响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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