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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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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夕阳红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5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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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购买监事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保险公司;
2、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3、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4、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5、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
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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