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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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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小包子 发表于 2022-4-14 00:00:00 浏览:  2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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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宏华数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1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
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式了解宏华数科业务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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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无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现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及相关主体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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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的各项承诺。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进一步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7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执行。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
8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进一步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9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
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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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的情况。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未发生前述事项。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对市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经保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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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况。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法《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1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及相关主体未发生前述情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况。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16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前述情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形。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宏华数科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海外市场风险
2021年度,公司外销收入为34976.1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7.35%。全球纺织印花市场主要分布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MS、EFI-Reggiani、Epson、HP 等外资企业在品牌、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如果公司产品及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应用需求,维护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口碑,则公司会面临较大的海外市场拓展压力。同时,若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形势、对华贸易政策、外汇管理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会对公司的海外市场开发、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外购的风险
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境外采购。2021年度,公司采购喷头金额为14873.56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6.82%,存在喷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和依赖外购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供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因国家间贸易
争端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供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多起专利纠纷的风险
目前公司尚有3项专利处于专利诉讼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的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公司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存在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风险;同时公司未来仍存在其他已授权专利被竞
争对手申请无效且被有权部门宣告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产生专利纠纷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9930.9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74%,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较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计的比例为87.14%。如果未来受到经济环境、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以及客户自身经营发展不如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客户的经营和付款能力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进出口国的外汇管制措施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或无法全部收回上述应收账款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1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7.35%,外销业务主
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趋市场化,汇率波动幅度更大,公司经营业绩亦会随之波动,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金额可能有所增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数码喷印技术处于应用初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数码喷印技术具备绿色化、灵活化、高清晰度等特点,其应用推广能够满足
传统印花市场向“个性化、小批量、交货快、花型多、高品质”转型的需求,在部分领域能够实现对传统印花方式的替代,但仍存在设备、耗材成本相对较高等问题,在大规模简单花型的量产市场尚未完全替代传统印花方式。现阶段,数码喷印技术尚处于应用初期,市场前景好、增长快,目前在纺织印花市场主要用于货期要求短、批量相对小、附加值相对高、图案色彩丰富等应用场景,若未来数码喷印技术不能在稳定性、耗材成本及后续设备保养维护综合成本等方面实现进
一步突破,则数码喷印技术存在规模化推广进度变缓、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2021年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德尔塔变异病
毒、奥密克戎变异病毒在全球范围广泛传播,全球疫情扩散形势仍较为严峻,本次疫情最终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期。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市场为纺织印花市场,终端市场为服装、家纺等消费品,终端市场的需求变化将传导到纺织印花市场对设备和耗材的需求。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导致终端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减少,叠加疫情导致的服装、家纺纺织印花等生产企业大面积停工,必然导致公司的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消耗的短期下降。同时,全球疫情扩散导致海运航线减少、运力大减,船期严重延误,海运运价大幅上涨,货物进出口的通关效率也明显下降。如果境外疫情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控制,将对全球纺织行业产业链造成进一步冲击,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因需求萎缩而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度2020本期比上年同期年度
增减营业收入94310.6071587.073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0.2017117.983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050.5715889.6432.48%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36.1214785.23-2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133.7874312.6799.34%
总资产182702.36102629.1278.02%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493.0016.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493.0016.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3.242.7916.13%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1%26.03%减少4.8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9.71%24.17%减少4.46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90%6.50%减少0.60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310.6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1.74%,主要由于公司着力抓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市场,增强市场意识、客户意识,各板块业务均稳步增长,当期产销量较上年同期提升所致。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0.2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2.38%,主要由于收入规模增大、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24.68%,主要由于公司支付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2702.3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7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133.78万元,同比增长99.34%,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成立于 1992 年,以纺织 CAD/CAM 起步,深耕数码喷印领域近 30 年,形成了基于机器学习的密度曲线优化技术、基于色彩管理规范(ICC)的适用性
优化和扩展技术、色彩管理引擎、超大容量数据众核并行处理技术、精密机电控
制系统、纳米墨水配方等核心技术,涵盖了数码印花的四个重要维度,即喷印效果一致性、运行稳定性、高速运行和高性价比,为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先进性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基于上述核心技术开发的主要机型,在性能指标和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已达到国际竞争水平,已与国际同类产品进行全球化市场竞争。
(二)研发优势
截至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共13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32.36%,研发人员占比高。公司是科技部批准的“国家数码喷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纺织品数码喷印系统及其应用”、“超高速数码喷印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于
2007年和2017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深厚的行业经验,公司已取得数十项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主导起草了3项行业标准和3项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具有较强的研发优势。
(三)规模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数码喷印设备生产、研发和销售的企业,是行业内扎根较深、技术经验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喷印设备销售规模位于行业前列,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具备较强的规模优势,公司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单位成本,进而实现原材料的稳定采购。此外,公司凭借前期的设备销售,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后续通过耗材销售、技术支持等良好的客户服务,保持与客户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
(四)品牌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其科技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科技部、省市级等奖项,具有较高的行业认知度和美誉度。公司曾被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印花技术专业委员会评为年度中国印花行业最佳供应商,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稳定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费用化研发投入55627022.4346528538.5019.5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55627022.4346528538.5019.55%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5.906.50减少0.60个百分点例()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经过近三十年的技术积累,公司从纺织 CAD/CAM 起步,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形成了基于机器学习的密度曲线优化技术、基于色彩管理规范(ICC)的
适用性优化和扩展技术、色彩管理引擎、超大容量数据众核并行处理技术、精密
机电控制系统、纳米墨水配方等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了数码印花的四个重要维度,即喷印效果一致性、运行稳定性、高速运行和高性价比,为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先进性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的核心技术已全面应用在各主要产品的设计当中,实现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2021年度,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能力的积累与新产品开发,持续加强研发资源的投入,研发资金投入5562.70万元,同比增长19.55%;知识产权方面,围绕稳定性、喷印品质一致性、喷印精度、喷印效率等方向,公司在2021年度已新申请若干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27369.9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为23357.35万元,其中包括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14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20000.00万元,取得收益
166.3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及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202142990058707722776569.55募集资金专户司杭州钱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
8110801011902245273286050.93募集资金专户府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20189105062578953.51募集资金专户州钱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6627987487121519418.82募集资金专户州滨江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支行330104016001805598146412466.89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钱江支行12020214141000281117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584803404637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州滨江支行
合计233573459.70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小团。金小团通过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维鑫”)、宁波驰
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波公司”)和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鑫数码”)合计控制宏华数科34.46%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间接持股间接持股主体持序号间接持股姓名职务主体持有的有公司股份数量主体份额(股)
宁波维鑫99.00%11896903
1金小团董事长、总经理、核心驰波公司37.84%9490000技术人员
宝鑫数码99.00%4804717
2郑靖董事、副总经理驰波公司3.95%9490000
宁波维鑫0.01%11896903
3胡晓列董事、副总经理驰波公司5.53%9490000
宝鑫数码1.00%4804717
4葛晨文监事会主席驰波公司2.11%9490000
5林虹监事驰波公司2.11%9490000
6何增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驰波公司1.58%9490000
7李志娟财务总监驰波公司2.63%9490000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金小团、郑靖、胡晓列、葛晨文、林虹、赵洪琳、何增良、李志娟通过认购“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股份减持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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