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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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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zjx 发表于 2022-4-26 00:00:00 浏览:  4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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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资料,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对《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可以为公司及董监高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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