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26|回复: 7

[普通] 六个期货失信行为典型案例中折射出的经验教训

[复制链接]

[普通] 六个期货失信行为典型案例中折射出的经验教训

鸿福 发表于 2017-4-24 06:39:00 浏览:  3726 回复:  7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鸿福 于 2017-5-3 14:29 编辑

以上6个民事诉讼中,投资者有胜有负。投资者胜诉的,主要是因为诉求合理,合法有据;投资者败诉的,主要是由于诉讼主张超出合理范围,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缺少证据支持。通过分析这6个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可知,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处理与期货公司纠纷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特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理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经过多年发展,期货经纪业务已经比较成熟,业务流程、业务环节也已经完善,各期货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对此有相对全面的规定。投资者在充分了解期货交易机制和交易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易,将有助于控制风险,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与期货公司纠纷。
案例1中,朱某某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合理控制交易风险,当保证金不足时,未按照期货公司通知追加,导致最终被强行平仓。在与期货公司沟通以及后续诉讼过程中,其所提异议、所主张事实、证据及赔偿额,均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严重偏离。最终,法院判其败诉。本案中,朱某某与期货公司发生纠纷,并在诉讼中败诉,其根由是,朱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对期货交易风险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够,当行情走势不利于其持仓时,又缺少足额资金进行追保。同时,通过另一个民事判决可知,朱某某进行期货交易的部分资金来自民间借贷,这一做法相当于进一步放大“交易杠杆”,将自身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当保证金不足时,难以有效补足。
作为前车之鉴,案例1提示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一定要充分认识期货交易风险,在交易过程中做好风险控制,当保证金不足时,选择及时追加或自行平仓,同时要以空闲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避免投入借贷资金。
二是正确认识期货交易中的强行平仓。在期货交易过程中,有投资者因为对强行平仓认识存在偏差,与期货公司产生了纠纷。实践中,当保证金不足时,有的投资者为了避免平仓损失,希望期货公司保留其持仓,如案例1中朱某某,有的投资者在损失发生后,认为期货公司应当强行平仓,对于未能及时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如案例2中沈某某。两个案例中,朱某某与沈某某对期货公司强行平仓的主张完全不同,法院判决也未支持二人的诉讼请求,这可能使投资者发生困惑:朱某某、沈某某对强行平仓的主张不同,至少应当有一个人胜诉,为什么二人都败诉了?要理解这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投资者需要准确认识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是一种风险控制措施。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又未在期货公司通知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有权对投资者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投资者可用资金≥0,由于市场原因导致期货公司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又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时,期货公司不进行强行平仓,就会出现透支,甚至穿仓。此时,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投资者的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投资者的追偿权。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期货公司会在必要时对投资者强行平仓,体现在《期货经纪合同》中,就是期货公司在约定的条件下有权进行强行平仓。案例1中,兰达期货对朱某某强行平仓,案例2中,朗高期货对沈某某强行平仓,都是基于这一道理,只是案例2中,因为市场原因朗高期货进行强行平仓的交易指令未能成交。
在这里,需要特别提示投资者的是,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各期货公司都会根据期货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比例确定本公司的收取比例,并据此判断投资者保证金是否充足。当投资者保证金低于期货公司的收取比例时,期货公司并不必然强行平仓,因为期货市场行情随时都可能发生朝有利于投资者持仓方向变化,如果过早强行平仓,可能将投资者浮动亏损转变为实际亏损,只有行情急剧变化,使投资者保证金可能低于或已经低于期货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比例时,期货公司才会强行平仓。因此,当投资者接到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通知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合理控制资金与仓位,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三是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在网上交易、电话委托交易等交易中,交易账号和密码非常重要投资者,通过密码进行的交易往往被认定为投资者本人进行的交易,除非有相反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投资者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如果出现遗失、泄露或被窃,应当及时联系期货公司。实践中,单纯发生密码泄露、被窃,并由此引起与期货公司纠纷的案例并不多见,更多的是投资者主张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在知晓账号密码后擅自交易或者超越委托权限进行擅自交易,如案例4中王某某、案例3中郑某某。在这两个案例中,虽然王、郑二人与期货公司争议事实、败诉理由相差很大,但是如果二人能够妥善保管账号密码,注意交易安全,并及时查询了解账户交易情况,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争议发生。
四是委托他人交易或代为下单前应当审慎考虑。在期货交易过程中,有部分投资者由于轻信盈利承诺、盲目信任他人、时间精力不足以及其他原因,会选择委托他人交易或代为下单,被选择的对象包括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居间人以及其他人员。这里要提示的投资者以下三点:
1.不能委托期货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交易。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而且各期货公司在《期货经纪合同》中也明确约定,投资者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如果投资者违反合同约定,私下委托期货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交易,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很难向期货公司主张权利。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的投资者为了图方便,自己决定交易指令内容,委托熟悉的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代为下单。这种做法是不鼓励的,期货公司也都要求营销人员等不得代为下单。因为这种委托在实行过程中容易演变为全权委托、擅自交易,并引发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纠纷,案例4就是这种情况。
2.委托居间人进行期货交易时应当慎重。居间人是受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公民或法人,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在实践中,有的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后,会基于熟悉、信任等原因,委托居间人代为从事期货交易。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居间人为了赚取更多报酬对交易不负责任,有的居间人交易水平不高,最终都导致投资者出现亏损或损失。因此,投资者在委托居间人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慎重考虑,并在交易过程中,及时了解交易情况。
投资者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居间人误认为期货公司工作人员,避免出现案例3中郑某某的错误。确实需要委托居间人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并在交易过程中注意防范相关风险。确认居间人身份的方式包括:向期货公司查询了解、向居间人本人确认,以及通过事实综合判断。
3.不能全权委托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当前,相关规定禁止期货公司在经纪业务中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3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在期货经纪业务中从事或允许工作人员从事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等超越经营范围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货行业已经比较规范,类似案例5中叶某委托中昌期货营业部进行代客理财的案例不多。这种案例也比较容易辨识。不过,案例5也提示投资者不要相信期货交易的承诺盈利。
五是积极防范交易软件和交易系统故障,妥善处理与期货公司这方面纠纷。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的过程中,有时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交易软件或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出现故障的原因有很多,如软件或系统的固有缺陷、人为疏忽、不可抗力导致等。这些故障往往会导致投资者丧失交易机会,并可能引发其与期货公司之间的纠纷。案例6中邱某某与普成期货的纠纷就是这方面的例子。在有关网上交易故障的争议中,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双方对争议事实、责任归属往往各执一词,中间又夹杂着机会损失的确定问题,最终导致争议难以解决。在解决与期货公司争议过程中,投资者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举证问题。由于交易软件、交易系统的专业性、复杂性,发生故障后,投资者难以准确判断查找故障原因、取得相关证据、确定责任归属,也因此经常面临维权失败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当了解、掌握保存证据方法,注意及时保存证据,避免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同时,为了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建议投资者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按照期货公司要求配置并维护交易软件,熟悉交易软件功能特点及其局限性,熟练使用备用下单通道,当网上交易出现故障时,能够有效的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交易,避免损失发生。
六是建议投资者按照合同约定查询了解账户交易情况,预防纠纷和损失的发生。以上几个案例中,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发生纠纷,或多或少地都与未能及时查询了解账户交易情况有关。因此,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查询了解自己账户交易情况,这是投资者的合同义务,也是投资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措施。期货公司会在《期货经纪合同》中约定,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www.cfmmc.com)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同时通过短信、网站公告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辅助通知。投资者应当及时通过这些途径了解自己的交易、资金、权益等情况,从而合理安排交易,做好风险控制。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身价

11万

E币

5040

主题

名人堂一品

Rank: 5Rank: 5

积分
156530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17-4-24 08:48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早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鸿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00:04 显示全部楼层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身价

11万

E币

5040

主题

名人堂一品

Rank: 5Rank: 5

积分
156530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17-4-25 08:39 显示全部楼层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鸿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4-26 07:46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好,美好的一天从早上开始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鸿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4-26 07:46 显示全部楼层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身价

11万

E币

5040

主题

名人堂一品

Rank: 5Rank: 5

积分
156530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17-5-3 08:43 显示全部楼层
鸿福 发表于 2017-4-26 07:46
早上好,美好的一天从早上开始

早上好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鸿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05:05 显示全部楼层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7 08:44 , Processed in 0.263501 second(s), 5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