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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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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茂源蓝天 发表于 2022-4-13 00:00:00 浏览:  5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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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7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1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对象王鹏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1988.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2183162元减少至19218046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2183162股减少至192180462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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