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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8证券简称:和元生物公告编号:2022-007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97464432.14元。截至2022年3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6-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募集资金运用方向总投资额项目备案号号集资金和元智造精准医疗产
1150000.00100000.002020-310120-27-03-007448
业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70000.00120000.00-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因2022年3月底上海地区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严格封控管理,为减少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下列闲置募集资金在原账户内进行如下现金管理,以下认购金额将纳入上述投资额度之中:
签约产品产品认购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
银行名称类型(人民币元)
2022年第结构农商银047期(鑫和性存150000000.002022-3-292022-6-291.65%-3.25%-3.35%行张江系列)款支行通知
7天通知49500000.002022-3-24/2.10%
存款
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董事会对于上述事先未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了确认。后续公司将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的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同时公司内部将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知识培训。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3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4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52、因2022年3月底上海地区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严格封控管理,为减少疫情
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原账户内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董事会对于上述事先未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了确认。除此以外,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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