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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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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5-18 00:00:00 浏览:  4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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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1证券简称:通合科技公告编号:2022-0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350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5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65684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8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为6568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7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数为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7名,代表股份数为
10810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薪酬绩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81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807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韩月律师通过视频实时会议方式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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