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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公司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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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公司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小基友 发表于 2022-5-9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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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证券简称:碧水源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6月及2021年3月,公司股东文剑平、刘振国、陈亦力、周念云(以下简称或“业绩承诺方”或“股权转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协议中业绩承诺方向公司作出了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4日、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协议生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部分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鉴于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低于上述协议中约定的
业绩承诺方案,业绩承诺方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与审核报告。
2021年实际完成业绩2021年承诺业绩业绩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案
(元)(元)(元)
方案一583808154.031587794163.611003986009.58
方案二583808154.032349927192.361766119038.33
二、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1公司在知悉业绩承诺方已触发2021年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后,于2022年4月8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向业绩承诺方文剑平、刘振国、陈
亦力、周念云分别发送了《关于股东触发业绩承诺事项的提示函》,提示业绩承诺方已触发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按照承诺内容,业绩承诺方需于年报公布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完成业绩差额补偿支付,同时提示业绩承诺方及时确认业绩承诺适用方案并及时完成业绩差额补偿支付。鉴于公司截至2022年4月19日未收到业绩承诺方的回函及/或补偿款项,公司当日再次向业绩承诺方分别发送《关于敦促承诺方及时履行业绩承诺事项的函》,再次提示业绩承诺方需于
2022年5月8日前完成业绩差额补偿,并按照方案一与方案二分别列示补偿金
额及公司收款账号信息等相关内容。前述两份函件公司均已通过线上及专人派送两种方式送达,相关股东均已确认收悉。
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的回函,业绩承诺方均对业绩承诺
补偿责任、业绩承诺适用方案及补偿总金额、各方各自承担的金额比例予以确认。
回函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4月19日发来的《关于股东触发业绩承诺事项的提示函》(碧水源函字〔2022〕002号)、《关于督促承诺方及时履行业绩承诺事项的函》(碧水源函字〔2022〕003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承诺方一致同意选择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对应的‘方案一’,即‘(1)
2019年碧水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相比于前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0年碧水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再作为业绩承诺指标单独考核;2021年碧水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相比于2019年完整会计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2022年碧水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相比于前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承诺方各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股份转让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其中,文剑平对‘方案一’对应的561417608.33元承担补偿责任;
刘振国对‘方案一’对应的332560013.22元承担补偿责任;陈亦力对‘方案
一’对应的89285751.67元承担补偿责任;周念云对‘方案一’对应的
20722636.36元承担补偿责任;
2三、因自有资金不足,按时全额补偿存在较大压力,资金筹措需要时间,承
诺方各方将尽最大努力于2022年5月8日前按照提示函相关账户信息向公司进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
四、剩余业绩承诺补偿不足部分,将不晚于2023年5月8日向公司进行补偿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合计2.98亿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其中收到文剑平1.5亿元,收到刘振国1亿元,收到陈亦力4300万元,收到周念云500万元。根据业绩承诺方确认的补偿额,文剑平尚需支付411417608.33元,刘振国尚需支付232560013.22元,陈亦力尚需支付46285751.67元,周念云尚需支付15722636.36元。业绩承诺方合计尚需支付705986009.58元。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承诺方2021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高度重视业绩承诺方的承诺履行情况,将持续关注本次业绩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剩余业绩补偿的执行及进展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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