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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2]0014号
致: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迈得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迈得医疗”)
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迈得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会议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经查验,本次会议由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迈得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迈得医疗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并于同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3:00在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天佑路3号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军华先生主持。
迈得医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迈得医疗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得医疗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
2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迈得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迈得医疗董事会。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55713000股,占迈得医疗股本总额的66.642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55696000股,占迈得医疗股本总额的66.6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17000股,占迈得医疗股本总额的0.0203%。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迈得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章程的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迈得医疗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迈得医疗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3总数的0.03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
4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审核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26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5%;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林军华、台州赛纳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审核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5权股份数的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的议案》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林军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林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林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4、《选举吴一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亚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何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张颖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方培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朱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556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查验,在本次会议进行过程中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由
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经查验,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迈得医疗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迈得医疗董事签署。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迈得医疗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迈得医疗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10[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公章)
负责人:
姜涛
经办律师:
侯珊珊范雨婷
2022年5月20日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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