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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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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市金灵 发表于 2022-5-19 00:00:00 浏览:  5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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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1证券简称:宝通科技公告编号:2022-02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94683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9013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69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7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69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69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6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4458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6%;反对223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4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51%;反对223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6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9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2%;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5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81%;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9%;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63%;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9%;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63%;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3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4%;反对237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29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652%;反对237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8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532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52%;反对1147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8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111%;反对1147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43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55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9%;反对224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92%;反对2247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4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93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14%;反对2287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5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9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059%;反对2287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48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15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1%;反对265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49%;反对265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9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9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2%;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5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81%;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28%;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954%;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30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28%;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954%;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30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28%;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2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954%;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30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49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2%;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5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81%;反对229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8%;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83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11%;反对2297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261%;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94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348%;反对2297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19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7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45%;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2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3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236%;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30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7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45%;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2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3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236%;反对2303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30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张玉恒律师、邰恬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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