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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6证券简称:信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吴会林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毛大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杨明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虞成城先生、杜宝利先生、张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伍柯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浩先生、吴会林先生、杨明辉先生及虞成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秘书杨明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伍柯瑾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
发现有《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左建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建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左建彬
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左建彬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 A栋北区 2楼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33086079
联系传真:0755-86561715
电子信箱:ir@sz-sunway.com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毛大栋,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3月至2006年5月任深
圳石化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2006年6月至2009年 9月任橡果国际(ATV,纽交所上市)旗下上海好记星深圳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 9月至 2011年 5 月任橡果国际(ATV)旗下益阳宇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曾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大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1000股,与公司实际控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大栋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杜宝利,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0年在北京第三机
床厂任项目主管。2001年至2005年4月在多元电气集团历任工业工程经理、制造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2年11月在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历任亚太区供应链经理、运营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2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宝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宝利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弛,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6年9月曾任职
于富士康科技集团。2017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弛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伍柯瑾,女,本科学历。2009年至2020年7月曾就职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柯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柯瑾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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