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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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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赤羽 发表于 2022-5-23 00:00:00 浏览:  3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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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5证券简称:中泰股份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根据《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96元/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亦同步调整为5.9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7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泰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21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了《中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浙经律师事务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96元/股,并确定2022年5月23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5.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19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于2022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04-0.08=5.96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也同步调整为5.96元/股。
3、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予以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96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亦同步调整为5.96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公司董事会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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