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196证券简称:长海股份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3091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5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5人,代表股份234061957股,占股份总数的57.267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
21743264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1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
股份1662931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068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643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214%;
反对4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786%;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91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5563%;反对4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4437%;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053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5%;
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5%;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10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9521%;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0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
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58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6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039%;弃权0股。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1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7.2101%;反对477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2.7899%;弃权0股。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杨国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2、选举杨鹏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3、选举邵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4、选举周元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5、选举邵溧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6、选举周熙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六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干为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2、选举郭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3、选举陈文化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三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张中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2、选举尹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3356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88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615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20%。
上述两位候选人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