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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9证券简称:航宇科技公告编号:2022-03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5.00元/股,授予14名激励对象37.1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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