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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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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殿美)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5-31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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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智股份
股票代码:3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殿美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5月30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备查文件..........................................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集智股份、上市公司指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吴殿美女士吴殿美女士签署的《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减持,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姓名:吴殿美女士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8001955********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上市公司完成向特对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殿美女士持有公司486397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10.1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殿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4007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3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吴殿美486397110.1327400794.3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人吴殿美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5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吴殿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639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1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殿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40079股,股份比例为4.39%。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21230892股变动比例为5.74%。具体情况为:
1、吴殿美女士于2021年12月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1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2.53%)协议转让给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
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发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殿美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479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0%;
2、吴殿美女士于2022年3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殿美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7400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1%;
3、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新增股份
14400000股将于2022年5月30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48000000股增加
至62400000股。吴殿美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5.71%下降至4.39%。
三、权利限制情况
7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集智股份股票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殿美女士于2021年12月9日与航发基金签订了《股份协议转让协议》,董事吴殿美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121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2.533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航发基金,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1年
1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过户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殿美女士于2022年3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90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吴殿美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证券部。
12(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吴殿美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13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道七贤路1-1号股票简称集智股份股票代码300553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殿美
地址道七贤路1-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变化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权益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48639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10.13%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础计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持股数量:2740079股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39%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上市公份变动时间及方式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
14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是□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无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减持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相关内容。
15(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吴殿美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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