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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受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委托并受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指派,高振雄律师、刘扬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大会的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核验,并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5:00在天津市华苑新技
术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四道9号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主持。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1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股份数为【2179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所持股份数为【1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98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41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458%;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2.00《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2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99.9345%;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526%;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3.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345%;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526%;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9%。
4.00《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798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41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458%;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5.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345%;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526%;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2.7681%;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5.5779%。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345%;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26%;
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2.7681%;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5.5779%。
7.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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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345%;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26%;
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反对11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2.7681%;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5.5779%。
8.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98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413%;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458%;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29%。
9.00《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建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0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0.3641%;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7.5222%;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11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75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4.5720%;反对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9.8501%;弃权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5.5779%。
10.00《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非独立董事张晓辰先生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
10.2非独立董事史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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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
10.3非独立董事张继梁先生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
11.00《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1.01独立董事马静女士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
11.02独立董事田昆如先生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0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71.6540%。
12.00《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2.01监事杜娟女士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12.02监事顾晓冬先生
该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17966600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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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4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6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高振雄
负责人:
武江涛
经办律师:
刘扬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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