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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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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2-5-27 00:00:00 浏览:  3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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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2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1、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86号)
(1)主要内容2017年6月8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86号),认为:
2016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预计2016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8000万元至22000
1万元。2017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其中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751万元。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与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要求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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