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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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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网今来 发表于 2022-5-21 00:00:00 浏览:  4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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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2、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富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学斌袁友军崔小乐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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