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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证券简称:高新兴公告编号:2022-03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电子科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3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31CXM
3、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19号自编一栋107
5、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通信信号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
1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仓储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集成电路制造。
8、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高新兴电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双广丘春森、王敏、蒋成
82.15%17.85%
刘双广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其他股东
15.63%0.79%83.5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74142255.44447194228.18
负债总额294890653.83362957816.9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294890653.83362957816.99
净资产79251601.6184236411.19
财务数据2022年1月-3月(未经审计)2021年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44977909.77941801243.38
利润总额-6617727.48-10963793.60
2净利润-4984809.58-10963793.60
或有事项无无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电子科技拟在平安银行申请办理40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高新兴电子科技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高新兴电子科技日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为高新兴电子科技10000万元整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3年。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
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从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在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
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
3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高新兴电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效支持了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
695663147.2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3360247224.02元的20.70%。其中665663147.20元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360247224.02元的19.81%;30000000.00
元为公司对关联参股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360247224.02元的0.8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13268856.71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360247224.02元的
3.37%。其中,93268856.71元为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360247224.02元的2.78%;20000000.00元为公司对关联
参股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360247224.02元的
0.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4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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