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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8证券简称:弘业股份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1746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29.248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王廷信先生因疫情管控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曹金其先生、蒋海英女士、朱剑锋先生、黄林涛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姜琳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35482 99.8071 139200 0.1929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35482 99.8071 139200 0.1929 0 0.00003、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35482 99.8071 139200 0.1929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35482 99.8071 139200 0.1929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1835482 99.5300 339200 0.47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2035482 99.8071 139200 0.1929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7087011 95.4324 339000 4.5649 200 0.0027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
东54820061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13050721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
东396470092.11873392007.8813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00.000023200100.000000.0000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
股东396470092.61803160007.3820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708701195.43243392004.567600
方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728701198.12561392001.874400
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708701195.43243390004.56492000.0027
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爱涛文化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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