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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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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股市金灵 发表于 2022-6-1 00:00:00 浏览:  9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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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二年六月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南京*海口*东京*香港*伦敦*纽约*洛杉矶*旧金山*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录
目录....................................................2
释义....................................................4
第一部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8
问题1...................................................8
问题2第(4)项.............................................53
问题4第(3)项.............................................57
问题6第(4)项、第(5)项.......................................63
第二部分《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的更新.........................108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08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108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09
四、公司的独立性............................................112
五、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13
六、公司的股本及演变..........................................114
七、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115
八、公司的业务.............................................11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18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122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124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28
7-3-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2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29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30
十六、公司的税务............................................133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34
十八、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134
十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135
二十、结论...............................................135
7-3-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释义
除《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释义”部分已明确的含义之外,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2022年第一季度《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指报告》报告》珠海冠宇指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源邦指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指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指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募集说明书(修订《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指稿)》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1月1日
报告期指至2022年3月31日新增报告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7-3-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 g 1000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宙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2022年5月13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同时,鉴于发行人已于2022年4月29日公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且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发生变更。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7-3-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特别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发行人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
存在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会计、验资及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
业事项和境外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基于专业分工及归位尽责的原则,本所律师对境内法律事项履行了证券法律专业人士的特别注意义务;对财务、会
计、评估等非法律事项履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财务、会计、验资及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等内容时,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首发法律业务执业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形成合理信赖,并严格按照保荐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或发行人的说明予以引述;涉及境外法律或其他境外事项相关内容时,本所律师亦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或发行人的说明予以引述。该等引述
7-3-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
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本所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即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一切足以影响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处。发行人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有关文件、材料上所有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文件中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或根
据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是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7-3-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部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问题1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池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电容化学品和半导体化学品等
相关业务,属于“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申报材料称,本次募投项目中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根据相关规定需履行节能承诺备案,无需编制节能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部分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结合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
料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以及节能承诺备案内容,说明上述项目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依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的依据,以及出具节能承诺备案回执的机构是否为有权机关;(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
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
7-3-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
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
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一、事实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
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
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投项目分别为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分产品论述情况如下:
(1)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是否属于淘汰类、主要产品本)》对应类别限制类产业
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
碳酸乙烯酯(FEC)、硫酸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
乙烯酯(DTD)、二氟二草 否加剂
酸磷酸锂(LIDODFP)等电解液添加剂
7-3-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是否属于淘汰类、主要产品本)》对应类别限制类产业
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
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
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锂电池电解液
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
半导体等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否
(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
蚀刻液、半导体级双氧水、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半导体级氨水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
等电子产品用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
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3)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是否属于淘汰类、主要产品本)》对应类别限制类产业
六氟环氧丙烷、六氟丙酮三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
水化合物、六氟异丙醇、六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否
氟异丙基甲醚等含氟精细产/全氟烯醚等特种含氟单体/含氟精化学品细化学品
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
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
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锂电池电解液否
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
(4)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是否属于淘汰类、主要产品本)》对应类别限制类产业
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
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
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锂电池电解液否
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
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
7-3-1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
类、限制类产业。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2.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国家落后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
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结合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
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以及节能承诺备案内容,说明上述项目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依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的依据,以及出具节能承诺备案回执的机构是否为有权机关。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印发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能源消费双控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具体而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7-3-1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是指: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2、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及以上不满1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区根据国家分解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结合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分解本地区“百家”“千家”“万家”企业“十三五”及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百家”企业名单及“双控”目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千家”企业名单及“双控”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公布,“万家”企业名单及“双控”目标原则上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公布。
对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满足国家及所在地政府分解后的能耗总量和节能目标、每年6月底完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节能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投项目的能源消费双控情况如下:
序主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号体本项目实施主体瀚康电子材料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中的“百家”重点用能单位;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瀚瀚康电子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工作的通康材料“年知》(苏工信节能[2019]286号)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截至本补电产59600
1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未针对本项
子吨锂电添目实施主体瀚康电子材料下达具体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具体材加剂项指标。
料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月10日公布的《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本项目产品及所属锂电池化学品行业未被列入其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汇总表。
7-3-1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本项目已取得的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131.6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投产后,瀚康电子材料预计将被列入江苏省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中除“百家”、“千家”以外的
其他重点用能单位,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每年度完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本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新宙邦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中的“百家”重点用能单位;不属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未针对本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新宙邦下达具体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具体指标。
天天津新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月10日公布的《2020年工业津邦半导体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本项目产品及所属锂电池化学品和半
2新化学品及导体化学品行业未被列入其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汇总宙锂电池材表。
邦料项目根据本项目已取得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56.82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纳入天津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的包括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2015年综
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本项目投产后,天津新宙邦预计将不会被列入天津市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中的重点用能单位。
本项目实施主体三明海斯福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中的“百家”重点用能单位;不属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闽节能办〔2021〕1号)等文件中确定的重点用
三明海斯能单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项目所在地有关主三福“高端管部门未针对本项目实施主体三明海斯福下达具体的能源消费总明氟精细化量和强度的具体指标。
3海学品项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月10日公布的《2020年工业斯(二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本项目产品及所属含氟精细化学品和福期)”锂电池化学品行业未被列入其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汇总表。
根据本项目已取得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
8986.14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福建省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用能
单位“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为
201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本项目投
7-3-1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产后,结合现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三明海斯福预计将被列入福建省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中除“百家”、“千家”以外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每年度完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本项目实施主体荆门新宙邦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中的“百家”重点用能单位;不属于湖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7]555号)等文件中确定的重点用能单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未针对本项目实施主体荆门新宙邦下达具体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具体指标。
荆荆门新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月10日公布的《2020年工业门邦“年产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本项目产品及所属锂电池化学品行业
4新28.3万吨
未被列入其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汇总表。
宙锂电池材
根据本项目完成的节能承诺备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61邦料项目”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通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本项目投产后,结合现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荆门新宙邦预计将被列入湖北省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中除“百家”、“千家”以外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每年度完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新补充流动
5宙不适用
资金邦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2.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如下:
序主募投项目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号体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4月29日出瀚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康瀚康电子材料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电“年产596001[2022]51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131.6吨标准煤(当量子吨锂电添加剂值)。
材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颁布实施的《固定资产投料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7-3-1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会令第44号)第五条之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九条之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因此,省级节能审查机关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为本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权部门。
该项目已取得天津经济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的《关于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的批复》(津开审批[2022]12005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
3956.82吨标准煤(当量值)。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颁布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44号)第五条之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天天津新宙邦半决定。
津导体化学品及根据《天津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
2新锂电池材料项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年综合能源消费宙
目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单独编制节能邦评估报告书。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56.82吨标准煤(当量值),因此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办理节能评估和审查。
根据《天津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区域内的内资企业投资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审批、核准的工业及其它项目(不含建筑),投资7亿元以下(不含7亿元)备案的工业及其它项目(不含建筑),由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审查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额65800.00万元,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的工业项目,因此节能评估和审查应由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审查。
因此,项目的备案主管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权部门。
三三明海斯福该项目已取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2年2月28日3明“高端氟精细出具的《关于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海化学品项目品项目(二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
7-3-1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斯(二期)”[2022]86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986.14吨标准煤(当量福值)。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颁布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44号)第五条之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因此,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本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权部门。
本项目已取得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回执》,已完成相关备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61吨标准煤(当量值)。
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荆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17〕3号)及附荆门新宙邦
门件《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产28.3万
4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未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
吨锂电池材料宙目,由审批、核准、备案该项目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节能项目”邦审查。根据湖北政务服务网查阅办事指南查询结果,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的受理机关为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权力来源为上级授权。因此,项目的备案主管部门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的节能承诺备案的有权部门。

5宙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3.结合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具体内
容以及节能承诺备案内容,说明上述项目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依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的依据,以及出具节能承诺备案回执的机构是否为有权机关。
(1)节能承诺备案内容根据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回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2019]44号)、《湖北省县(市、区)区域节能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鄂发改规[2019]2号)、
7-3-1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掇刀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你公司“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111-420804-89-05-46618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561吨标准煤(当量值))备案表已收悉。”
(2)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具体内容
荆门新宙邦节能承诺备案所依据的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为:
1)国家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层面的指导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之“二、统一审批流程”之“(九)推行区域评估”提出总体
方案为: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
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2019]44号)之“二、统一审批流程”之“(六)开展区域评估”提出总体方案为: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评估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区域评估范围,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探索统一开展县(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矿产压覆、文物保护、
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2019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域评估的实施细则,做好指导协调、政策解读和试点推广等工作。
2)地方实施细则
*《湖北省县(市、区)区域节能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鄂发改规[2019]2号)提出具体实施细则为:区域节能评估,是指由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实施区域评估,供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共享使用。……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规定应当进行节能审查、不属于本细
7-3-1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则第六条所列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不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按照抓大放小、松紧适度的原则,以下项目不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节能报告。*六大高耗能行业的项目;*新增煤炭消费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审查的项目。
*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县(市、区)区域节能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开展区域节能评估不改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行政许可属性,只改变审批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推行承诺制。
*根据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掇刀区实行“区域能评”为企业“减负”》的工作动态新闻,掇刀区全面实行工业园区节能审查区域评估,不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均可以承诺备案表代替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
对具体负面清单进行了细化规定,负面清单共分为六类,分别为:A、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
六大高耗能行业;B、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等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以及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内资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C、投资项目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高于荆门市高新区重点产业能源强度控制指标的项目。投资项目单位产值能耗高于 0.299 吨标煤/万元的项目;D、投资项目中新增煤炭消耗量的项目;E、依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规定,应由国家、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的项目;F、企业自愿要求开展节能评价审查的项目。
根据上述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国家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层面的指导文件精神,湖北省推进区域节能评估,由县(市、区)节能
7-3-1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实施区域评估,编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供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共享使用。对于荆门市掇刀区的项目,不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
中规定的项目,可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以承诺备案表代替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不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节能报告。
(3)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的依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的依据
1)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纳入荆门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的节能评估范围荆门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局委托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完成公示。根据该区域节能报告,荆门市掇刀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域管理部门,区域节能报告的评价范围包括了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所在的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因此,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已纳入荆门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节能评估范围。
2)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可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
不属于需单独编制节能报告的情形荆门市掇刀区全面实行工业园区节能审查区域评估,不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均可以承诺备案表代替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结合《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以及报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可使用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不属于需单独编制节能报告的情形,具体如下:
7-3-1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序号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该项目实际情况清单》该项目不属于第一类负面清单。
该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985“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
第一类: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的制造,包括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磁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
1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覆铜
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板及铜箔材料、电子化工材料等”),不属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
于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
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
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
第二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该项目不属于第二类负面清单。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自锂电池材料不属于该类产业政策规定的限
2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荆门国家高新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内资企业市场准入负
等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面清单中的项目。
项目。以及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内资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第三类:投资项目万元工业产值能该项目不属于第三类负面清单。
耗高于荆门市高新区重点产业能源该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可控制在
3强度控制指标的项目。投资项目单4561吨标准煤(当量值)以内,预测万元工
位产值能耗高于0.299吨标煤/万元业增加值能耗为0.056吨标煤/万元,工业产的项目值能耗0.005吨标煤/万元。
第四类:投资项目中新增煤炭消耗该项目不属于第四类负面清单。
4
量的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煤炭消耗量。
该项目不属于第五类负面清单。
依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依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年综合能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源消费量未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
5
号)规定,应由国家、省、市节能主投资项目,由审批、核准、备案该项目的地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的项目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节能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61吨标准煤(当量值),无需由国家、省、市节能主管
7-3-2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序号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该项目实际情况清单》部门负责节能审查。
企业自愿要求开展节能评价审查的该项目不属于第六类负面清单。
6项目不适用。
综上所述,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不属于《荆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项目,符合以承诺备案表代替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可使用荆门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不属于需单独编制节能报告。
(4)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的出具节能承诺备案回执的机构是否为有权机关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17]3号)及附件《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未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审批、核准、备案该项目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节能审查。根据湖北政务服务网查阅办事指南查询结果,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受理机关为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权力来源为上级授权。因此,项目的备案主管部门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的节能承诺备案的有权部门。
综上,本所认为,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项目的备案主管部门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为本项目的节能承诺备案的有权部门。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根据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3-2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消耗煤炭,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如下:
是否在行政审批出具单出具时项目编号有效期有效期手续位间内瀚康电子淮安市2022年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12-材料“年行政审2月112年是的证明320800-89-01-307630产59600批局日吨锂电添环境影响淮安市2022年加剂项报告书的淮环发[2022]61号生态环5月125年是目”批复境局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6-
(南港8月202年是天津新宙的证明120316-89-01-291946工业区)日邦半导体行政审化学品及批局锂电池材天津经料项目环境影响济技术2021年报告书的津开环评书[2021]16号开发区12月225年是批复生态环日境局三明海斯明溪县2022年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福“高端发展和3月222年是的证明350421-26-03-080223氟精细化改革局日学品项目环境影响三明市2021年(二报告书的明环评[2021]33号生态环10月95年是期)”批复境局日荆门高新区掇
荆门新宙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11-2022年刀区行2年是邦“年产的证明420804-89-05-4661803月3日政审批
28.3万吨
局锂电池材环境影响荆门市2022年料项目”
报告书的荆环审[2022]19号生态环3月225年是批复境局日
7-3-2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上表,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2.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上述本次募投项目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情况如
下:
(1)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
1)该项目已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本项目报批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查阅可行性分析报告,本募投项目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单位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淮环发[2022]61号)。
2)该项目已向相应级别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2016年10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7-3-2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之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必须由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未在国家和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内,项目实施主体已根据上述规定向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淮
安市为设区市,因此本项目已向相应级别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
1)该项目已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本项目报批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查阅可行性分析报告,本募投项目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单位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开环评书[2021]16号)。
2)该项目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公告》(津环保规范〔2018〕3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对于该目录外的项目的具体审批权限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区级行政审批部门。
本项目未在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内,项目实施主
7-3-2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体已根据上述规定取得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开环评书[2021]16号),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3)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
1)该项目已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本项目报批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查阅可行性分析报告,本募投项目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单位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9日出具的《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品(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明环评[2021]33号)。
2)该项目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闽环发〔2015〕
8号),设区市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省审批项目除外)。
本项目未在国家、省审批项目目录内,且本项目由三明市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实施主体已根据上述规定取得由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品(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明环评[2021]33号),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7-3-2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1)该项目已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本项目报批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查阅可行性分析报告,本募投项目属于该文件规定的“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单位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的《关于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2]19号)。
2)该项目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8号),市(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未列入《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9年本)》的项目,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项、核准、备案,且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未在《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9年本)》目录内,且本项目由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已根据上述规定取得由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2]19号),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7-3-2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本次四项募投项目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江苏省、天津市、福建省和湖北省。其中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和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消耗煤炭,不属于耗煤项目。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发行人无需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7-3-2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
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根据发行人的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发行人募投项目与其所在地区域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情况如下:
是否涉及在高是否位污染禁序项目于高污燃区内
募投项目所在地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号地址染燃料使用规禁燃区定禁止使用的燃料根据2013年10月23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和2017年11月30颁布的《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如下:
(一)清河区:西安路——里运河—
—清隆桥——深圳路——安澜路——古
黄河——西安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二)清浦区:西安路——枚皋路—
—长阳路——枚乘路——启秀路——枚江苏
瀚康电子材皋路——淮海南路——京杭大运河——省淮料“年产天津路——里运河——西安路形成的围安市
159600吨锂合区域。是不涉及
淮安
电添加剂项(三)淮阴区:西安路——古黄河—工业目”—新长铁路——淮河路——西安路形成园区的围合区域。
(四)淮安区:海天路——京杭大运
河——一品梅路——里运河——电大路
——楚州大道——南巽路(东)——经九
路——关天培路——经十路——华西路
——铁云路——纬四路——海天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五)淮安生态新城:宁连路——翔
宇大道——海天路——吴承恩大道形成的围合区域。
(六)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南
7-3-2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路——南苑路——天津路——京杭大运
河——淮海南路形成的围合区域;翔宇大
道——宁连路——汕头路——广州路—
—徐杨路——康马路——福州路——烟
台路——深圳路——翔宇大道形成的围合区域。
(七)S429、宿淮高速 G2513、宁连
高速 G25、盐河、S237、古淮河、G233、
淮盐高速 S18、S328、苏淮高新区边界、
苏北灌溉总渠合围区域,包含清江浦区、工业园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淮高
新区全部区域,淮阴区、淮安区部分区域,共计1110.1平方公里。
(八)机场路、进场路、经十一路、纬五路合围区域,包含淮安空港产业园全部区域,共计11.5平方公里。
(九)洪泽区城市集中建设区域,共
计81.4平方公里。
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燃料和物质(不包括车用燃料):原(散)煤、煤矸石、粉
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可排放硫含量>0.3%的固硫蜂窝煤(基准热值5000卡/千克),硫含量>0.5%、灰分含量>0.01%的柴油、煤油(基准热值
10000卡/千克),硫含量>30毫克/立方
米、灰分含量>20毫克/立方米的人工煤气(基准热值4000卡/千克)以及除单台
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
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
重油、渣油、煤焦油。
根据2015年9月2日颁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和2018年11月6日颁布的《天天津天津新宙邦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经济半导体化学区范围的通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2技术是不涉及
品及锂电池区禁燃区面积38.37平方公里,范围是:
开发
材料项目除规划范围内第十二大街—南海路—第区
十一大街—京山铁路,第八大街—黄海路
—第七大街—京山铁路,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号热源厂三块区域外的全
7-3-2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部区域。
高污染燃料是指非车用的下列燃料
和物质:
(一)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及各种可燃废物等;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过
国家相关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及人工煤气。
(二)国家规定的未经加工成形的各
类生物质(生物质气化除外)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
2019年12月11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明市区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该《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为三明市区建成区,包括梅列区(徐碧街三明海斯福道、列东街道、列西街道、陈大镇)、三“高端氟精元区(白沙街道、城关街道、富兴堡街道、明溪
3细化学品项荆西街道、城东乡)。否不涉及

目(二根据《通告》,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类期)”别,具体如下:
(一)煤炭及其制品。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2019年12月31日,荆门市政府办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工作的通告》。根据该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仍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荆门新宙邦
刀区、漳河新区全域。
“年产28.3掇刀
4该《通告》明确的高污染燃料种类有:是不涉及
万吨锂电池区
(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材料项目”
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二)石油焦、油页岩、
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补充流动资
5不适用

7-3-3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根据上表的内容,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工业园区,属于淮安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募投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募投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实施地点位于明溪县,不属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募投项目“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
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四个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瀚康电子材料、天津新宙邦、三明海斯福、荆门新宙邦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应当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的规定,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2.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
7-3-3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未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新宙邦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三)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
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四)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一)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二)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内容,明确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要求等,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等,并附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的初审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不存在取得排污许
7-3-3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可证的法律障碍。
3.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
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
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未发生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
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的产品为:碳酸亚乙烯酯、
氟代碳酸乙烯酯、硫酸乙烯酯、二氟二草酸磷酸锂、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
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季戊四醇硫酸酯、磷酸三炔丙基酯、乙二醇(丙腈)醚、13-丙烷磺内酯、136-己烷三腈、联碳酸乙烯酯、乙烯基碳酸乙烯酯和氯代碳酸乙烯酯。
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的产品为:锂电池电解液、铜蚀
刻液、铝蚀刻液、半导体级双氧水和半导体级氨水。
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的产品为:六氟环氧丙烷、
六氟丙酮三水化合物、六氟异丙醇、六氟异丙基甲醚、双酚 AF、BOXAF、六氟
7-3-3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丙烯二、三聚体、全氟甲基乙烯基醚(PMVE)、全氟乙基乙烯基醚(PEVE)、
全氟正丙基乙烯基醚(PPVE)、全氟磺酰基乙烯基醚(PSVE)、全氟 2-甲基 3-
氧杂己酸(C6)、全氟-25-二甲基-36-二氧杂庚酸(C7)、全氟-25-二甲基-36-
二氧杂辛酸(C8)、全氟-25-二甲基-36-二氧杂壬酸(C9)、全氟氧杂直链酸(OC)、
全氟异丁基甲醚(C4ME)、全氟戊基甲醚(C5ME)、三氟乙酸乙酯、全氟异丁
腈、六氟二酐、22-双[(3-硝基-4-羟基)苯基]-六氟丙烷、全氟聚醚基础油、全氟己
基乙基磺酸、氟聚酰亚胺和锂电池电解液。
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的产品为:锂电池电解液。
经核查,根据《“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上述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的产品。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司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A、瀚康电子材料“年产 59600 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序号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
1投料废气
2合成废气、噪声、废水
3分离废气、噪声、固废、废水
4精制废气、噪声、固废、废水
5出料废气
6包装废气
7入库-
7-3-3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废气、废水和固定废物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
力如下:
污染物单预计排种类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名称位放量
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处理
t/
VOCs 21.261 生,或三级碱吸收+一级气液分离+二 1839.300t/a 排a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生放量
t/ 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 处理 39.930t/a
烟粉尘4.439a 洗,或除尘布袋,或低氨燃烧 排放量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洗,或 SNCR 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t/ 处理 20.986t/a
SO2 5.889 +陶瓷滤管除尘+两级石墨吸收塔+一
a 排放量
级水洗+一级碱洗+湿电除尘,或低氨燃烧
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洗,或 SNCR 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t/ 处理 28.764t/a
NOx 28.763 +陶瓷滤管除尘+两级石墨吸收塔+一
a 排放量
级水洗+一级碱洗+湿电除尘,或低氨燃烧
SNCR 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陶瓷
t/
有 CO 5.184 滤管除尘+两级石墨吸收塔+一级水洗 -
a
组+一级碱洗+湿电除尘废织处理
气 t/ 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
废 HCI 3.298 1453.903t/a 排
a 洗气放量
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
t/ 生,或三级碱吸收+一级气液分离+二 处理 2.860t/aHF 0.092
a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生,或 排放量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
t/ 处理 0.205t/a
氯气0.205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生
a 排放量
t/ 处理 1.800t/a
氨0.869一级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
a 排放量
氯化亚 t/ 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 处理 1.008t/a
0.025
砜 a 洗 排放量
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
t/ 处理 0.203t/a
硫化氢0.135生,或三级碱吸收+一级气液分离+二a 排放量
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蒸汽脱附再生
T 碱洗+水洗+除雾+RTO+急冷+二级碱
处理 0.315TEQ
二噁英 E 0.046 洗,或 SNCR 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mg/a 排放量
Q +陶瓷滤管除尘+两级石墨吸收塔+一
7-3-3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污染物单预计排种类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名称位放量
m 级水洗+一级碱洗+湿电除尘
g/
a
t/
VOCs 2.47 -
a
t/
粉尘0.016-
a
t/
无 HCI 0.054 -
a
组采用封闭反应釜,采用可靠设备、管t/
织氨0.046道、阀门及管路附件,减少装置跑冒-a废滴漏
t/
气硫化氢0.008-
a
氯化亚 t/
0.005-
砜 a
t/
氯气0.01-
a
t/ 处置 354.782t/a
COD 5.252
a 产生量
t/ 处置 19.521t/a
SS 1.05
a 产生量
t/ 处置 1.849t/a
氨氮0.525
a 产生量
t/ 处置 7.754t/a
总氮1.576
a 产生量
t/ 处置 0.573t/a
总磷0.053
a 产生量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
t/ 525.23
废水盐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a 7处理达标后排放
t/ 处置 4.239t/a
石油类0.315
a 产生量
t/ 处置 0.717t/a
甲苯0.011
a 产生量
t/ 处置 14.095t/a
AOX 0.053
a 产生量
t/ 处置 4.022t/a
氟化物0.84
a 产生量
t/ 处置 0.041t/a
丙烯腈0.21
a 产生量
7-3-3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污染物单预计排种类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名称位放量
t/ 处置 0.025t/a
硫化物0.053
a 产生量处置
危险废 t/ 厂内回转窑焚烧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0 18022.750t/a
物 a 位处置固体产生量废物一般固
t/ 处置 203.750t/a
废、生0厂家回收、环卫清运
a 产生量活垃圾
噪声声级及主要处理措施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车间真空泵、离心机、
风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 85~90dB(A)之间,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
根据上述排放量指标,本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B、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序号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
1原料储存废气、废液
2精制废气、固废
3投料废气、固废
4溶解废气
5搅拌废气
6过滤废气、废液、固废
7桶处理废液、废气
8分装废气、废液
9出库-
废气、废水和固定废物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如下:
污染预计单种类物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位称量
废气 VOCs t/a 1.07 活性炭/RTO 处置 2.98t/a 产
7-3-3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污染预计单种类物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位称量生量
颗 粒 处 置 0.764t/a
t/a 0.396 水喷淋+碱洗系统物产生量
处置 17.654t/a
SO2 t/a 9.007 碱洗系统产生量
处置 25.079t/a
NOx t/a 2.694 水喷淋+碱洗系统产生量
处置 25.422t/a
COD t/a 1.623产生量
处 置 2.314t/a
氨氮 t/a 0.12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产生量废水
厂 处 置 3.245t/a
总氮 t/a 0.541产生量
处 置 0.417t/a
总磷 t/a 0.016产生量
危 险 处置 591.075t/a
t/a -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物产生量
一 般 处置 22.070t/a
固废 t/a - 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固废产生量
生 活 处置 14.850t/a
t/a - 交城管部门处理垃圾产生量
噪声声级及主要处理措施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风机、冷却塔、螺
旋杆冷水机组、泵类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 78~81dB(A)之间。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加装减振基础风机、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
根据上述排放量指标,本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C、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序号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
1投料废气
2搅拌噪声
3反应废气
4蒸馏废气、固废
7-3-3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5出料固废
6包装固废
真空机组、离心
7噪声、废气
机、烘干机
8污水处理废气、废水
9焚烧炉废气
10燃气锅炉废气
废气、废水和固定废物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如下:
预计种污染物单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类名称位量处置
颗粒物 t/a 2.072 0.11t/a 产生量
SO2 t/a 1.756 焚烧炉:急冷+水洗+碱洗+除雾或水冷+换 -
热器+急冷塔+干式吸附(石灰、活性炭)+处置
16.42
NOx t/a 布袋除尘+碱洗+除雾 19.6t/a 产
4
燃气锅炉:直排生量处置
CO t/a 0.229 0.448t/a 产生量处置有
Cl2 t/a 0.12 0.48t/a 产组废生量织气处置
废0.000
DMF t/a 0.0008t/a气2产生量处置
HCl t/a 0.374 1.496t/a 产
水洗涤塔+碱洗涤塔+活性炭吸附生量处置
吡啶 t/a 0.03 0.12t/a 产生量处置
甲醇 t/a 0.17 0.68t/a 产生量
氟化物 t/a 0.004 处置
7-3-3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预计种污染物单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类名称位量
9 0.0196t/a
产生量处置
0.001
氨 t/a 0.00558t/a
395
产生量活性炭吸附处置
0.000
硫化氢 t/a 0.000216t/
054
a 产生量处置
NMHC t/a 3.12 水洗涤塔+碱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28.1t/a 产生量
TE
急冷+水洗+碱洗+除雾或水冷+换热器+急冷
二噁英 Q 0.048
塔+干式吸附(石灰、活性炭)+布袋除尘+-
类 mg/ 66
碱洗+除雾
a
0.017
甲醇 t/a -
2
无0.005
氯气 t/a -组22
采用封闭反应釜,采用可靠设备、管道、阀织0.008
氨气 t/a 门及管路附件,减少装置跑冒滴漏 -废7
气0.001
吡啶 t/a -
04
NMHC t/a 19.7 -处置
COD t/a 31 340.600t/a产生量处置
BOD5 t/a 18.6 260.100t/a产生量
废 SS t/a 6.2 -
絮凝沉淀+UASB+MBR+二级沉淀
水 氨氮 t/a 2.2 -处置
氟化物 t/a 0.4 19.400t/a产生量处置
挥发酚 t/a 0 30.900t/a产生量
7-3-4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预计种污染物单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类名称位量溶解性
t/a 123.9 -总固体液态类处置
危险废 t/a 455.7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5.600t/a物产生量固态类处置
危险废 t/a 450.5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44.000t/a固物产生量废处置一般固
t/a - 外售综合利用 5.000t/a 产废生量处置生活垃
t/a - 环卫部门清运 30.000t/a圾产生量
噪声声级及主要处理措施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风机、机泵等设备
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 65~100dB(A)之间。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
根据上述排放量指标,本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D、荆门新宙邦“年产 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序号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
1转料废气
2精制废气、固废、噪声
3配制废气、固废、噪声
4出料废气
5备桶废水、固废、噪声
6入库-
本项目建设分为两阶段,废气、废水和固定废物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1)第一阶段
7-3-4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预计污染物名种类单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称量
处理 11.354t/a
VOCs t/a 2.839 活性炭吸附排放量
处理 14.256t/a
烟尘 t/a 0.144排放量
处理 0.130t/a
SO2 t/a 0.13排放量
处理 1.144t/a
NOx t/a 1.144排放量
有 二燃室+SNCR+急冷+干法脱
处理 0.126t/a
组 HF t/a 0.014 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排放量织法脱酸
处理 0.441t/a
排 HCI t/a 0.049排放量放
废气 TEQ 处理 11.421t/a
二噁英1.269
mg/a 排放量
处理 0.094t/a
CO t/a 0.531排放量
处理 0.085t/a
NH3 t/a 0.01排放量碱吸收
处理 0.007t/a
H2S t/a 0.0001排放量
无 VOCs t/a 1.863 -
组采用封闭反应釜,采用可靠NH3 t/a 0.01 -
织设备、管道、阀门及管路附
排 H2S t/a 0.001 件,减少装置跑冒滴漏 -放
处置 23.995t/a
COD t/a 0.696产生量
处置 0.219t/a
BOD5 t/a 0.139产生量
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出 处置 7.732t/aSS t/a 0.139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产生量废水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置 0.024t/a氨氮 t/a 0.07后进一步处理产生量
处置 0.064t/a
总磷 t/a 0.007产生量
处置 2.556t/a
氟化物 t/a 0.021产生量
7-3-4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预计污染物名种类单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称量
处置 4.859t/a
盐分 t/a -产生量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
危险废物 t/a - 837.416t/a 产废液焚烧炉生量
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外售 处置 17.683t/a
一般固废 t/a -固废综合利用产生量
待鉴定污 处置 30.746t/a
t/a - 根据鉴别属性选择处理方式泥产生量
处置 20.09t/a
生活垃圾 t/a - 环卫部门清运产生量
(2)第二阶段预计污染物种类单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名称量
RTO、二燃室+SNCR+急冷
+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 处理 25.570t/a
VOCs t/a 1.382
袋除尘+湿法脱酸、一级碱排放量
吸收+一级水吸收
处理 0.717t/a 排
HCI t/a 0.049放量
处理 13.365t/a
烟尘 t/a 0.697排放量
RTO、二燃室+SNCR+急冷
有 处理 0.122t/a 排
SO2 t/a 0.496 +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组放量
袋除尘+湿法脱酸
废气 织 处理 1.071t/a 排
NOx t/a 3.555排放量
放 TEQ 处理 10.683TEQ
二噁英1.619
mg/a mg/a 排放量
RTO、二燃室+SNCR+急冷 处理 0.360t/a 排
HF t/a 0.04
+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放量
袋除尘+湿法脱酸、一级碱 处理 0.210t/a 排
NH3 t/a 0.023
吸收+一级水吸收放量
二燃室+SNCR+急冷+干法
处理 0.088t/a 排
CO t/a 0.496 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放量
尘+湿法脱酸
7-3-4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预计污染物种类单位排放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名称量
处理 0.006t/a 排
H2S t/a 0.001 碱吸收放量
无 VOCs t/a 1.736 -
采用封闭反应釜,采用可组
HCI t/a 0.004 靠设备、管道、阀门及管 -织
NH3 t/a 0.01 路附件,减少装置跑冒滴 -排漏
放 H2S t/a 0.001 -
处置 16.150t/a
COD t/a 0.682产生量
处置 0.350t/a 产
BOD5 t/a 0.136生量
处置 8.570t/a 产
SS t/a 0.136
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生量出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置 0.022t/a 产
废水 氨氮 t/a 0.068
接管要求,进入园区污水生量处理厂后进一步处理 处置 0.028t/a 产
总磷 t/a 0.007生量
处置 0.953t/a 产
氟化物 t/a 0.02生量
处置 7.247t/a 产
盐分 t/a -生量处置
危险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
t/a - 1233.130t/a 产物区废液焚烧炉生量
一般固 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外 处置 54.463t/a
t/a -固废废售综合利用产生量
根据鉴别属性选择处理方 处置 36.066t/a
待鉴定 t/a -式产生量
生活垃 处置 29.810t/a
t/a - 环卫部门清运圾产生量
本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噪声声级及主要处理措施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
来自风机、真空泵、循环水泵、制冷机组、冷却塔等,噪声声级在 70~85dB(A)之间。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泵类电动机安装消声器、风机采取隔振和消声措施,动力设备采用钢砼隔振基础,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
7-3-4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上述排放量指标,本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2.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本次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的处理,噪声的控制等,具体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问题1回复之“(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之“1、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环保措施归纳具体如下:
序募投项生产过程产生的金额环保措施资金来源
号目污染物(万元)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在募集资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金到位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前,项目可燃有机废气、含氯废弃、氟有所需建设
废气机废气、酸性废等经处理后由符投资主要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高排气筒达来源为自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等有资金和废气经净化后由符合国家相关银行贷瀚康电要求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款;募集子材料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资金到位“年产含氟工艺废水、高浓度有机工艺后,发行
159600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真空6225.00人将以借吨锂电泵废水混合后经物化段“调节+款的方式添加剂 电催化氧化+二级pH调整+混凝 将募集资项目”+絮凝+含氟废水沉淀”预处理金投入募后,与钠盐精制废水、设备冲洗投项目实废水
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施主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低浓剩余资金度工艺废水一并混合后经生化缺口拟由段“调节+厌氧 UASB+沉淀+二 公司以自级 A/O+二沉”处理达接管标准 有或自筹
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外资金补排。充。
7-3-4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募投项生产过程产生的金额环保措施资金来源
号目污染物(万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氯代碳酸乙烯酯生产线废前馏分、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过滤
固废滤渣、废分子筛、粗蒸釜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对主噪声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蚀刻液、电解液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排气等经处理后由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等废气经净化后由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碱洗系统废碱液、水
喷淋塔废水、酸洗系统废酸液、天津新
磷酸二氢铵母液蒸出水、设备清宙邦半
废水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质检实导体化
验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循环
2学品及2830.00
冷却水尾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内锂电池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并经厂区材料项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固废处置及利用;危险废物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
7-3-4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募投项生产过程产生的金额环保措施资金来源
号目污染物(万元)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该项目污水站污泥在自主验收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
2019)的规定进行鉴别,根据鉴
别结果确定其性质及最终处理措施。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噪声
防震、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
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电解废气液和有机氟化学品工艺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废气经处理后由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高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止措施。按照三明海“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斯福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产“高端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氟精细废水
3废水、纯化制备浓水、化验室废750.001
化学品
水、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按项目照分质分流的要求进行预处理
(二后排入明溪县工业污水处理厂。
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产工艺产生的固废
部分残液和残渣、尾气吸收废
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
送至公司焚烧炉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
1注: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为二期项目,可利用原有一期项目的环保设施。
7-3-4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募投项生产过程产生的金额环保措施资金来源
号目污染物(万元)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
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止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废气电解液工艺废气经处理后由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荆门新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及生宙邦活污水依托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年产站处理,达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
428.3万2533.00
废水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协吨锂电议后,排入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池材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项目”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DB42/1318-2017)后外排。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固废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照
7-3-4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募投项生产过程产生的金额环保措施资金来源
号目污染物(万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
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
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噪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和4类标准。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十)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子公司南通托普曾受到一次环保领域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因子公司南通托普厂区内外排池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指标测定值为
4.00*103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 4 相应指标排放限值7倍,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5日向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通
06环罚字[2020]第182号),罚款人民币14.40万元。
对于上述处罚,南通托普已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在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增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 COD 检测仪器,确保外排废水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7-3-4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南通托普并未因上述违法行为而被责令停业、关闭,故该违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南通托普被处罚人民币14.4万元,属于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故南通托普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不属于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南通托普2021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相应财务指标比例分别为0.76%、0.37%(均远低于5%),不属于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环评批复等
材料中列示的产品明细,并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名录对比,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中的落后产能比对。
2.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批复或备案承诺,确认本次募投项目的能耗;查阅国家及地方关于能源消费双控的具体要求,确认本次募投项目的能耗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依据国家及各地关于节能审查的政策文件,判断办理节能审查或节能承诺备案的依据是否合理,出具机关是否为有权机关。
3.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
7-3-5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件等,了解本次募投项目能源获取方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4.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批
复、土地权属等相关文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确认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相关文件,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确认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6.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结合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三明市区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以及《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工作的通告》,确认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7.查阅《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8.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环评批复等
材料中列示的产品明细,并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进行比较。
9.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应批复,核查各项目环境
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各项目的环保投入、主要处理设施
及处理能力等,并与各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生产能力进行比较。
10.查阅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报告期内的证明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信用中国网及相关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系统进行了检索。
7-3-5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1.核查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明细。
12.查阅与南通托普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款证明。
13.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三、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已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依据、无需编制节能报告,出具节能承诺备案回执的机构为有权机关。
3.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4.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已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无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位
于淮安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募投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天津市人
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募投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不属于三明市人民
7-3-5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募投项目“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位于荆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但未在禁燃区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7.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发行人将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
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发行人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排污许可证后续取得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未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本次募投项目已采取与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的环保处理措施及处理能力。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均已整改完毕,上述行政处
罚所涉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问题2第(4)项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20亿元投资于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
剂项目(以下简称“瀚康电子材料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
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新宙邦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
(二期)(以下简称“三明海斯福项目”)和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荆门新宙邦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电池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以及半导体化学品等产品较大比例新增产能。报告期内,发行人半导体化学品产能利用率最高达到64.59%,低于发行人其他三类主要产品,申报材料称主要原因为客户验证进度不及产能提升速度。上述募投项目中相关实施主体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康电子材料”)和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宙邦”)
成立时间均不足一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非全资子公司;其中,发行人持有
7-3-5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新宙邦”)80%的股权;此外,发行人通过孙公司江苏瀚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瀚康电
子材料72.12%的股权。发行人对于全部募投项目均采用单方面借款出资方式投资,少数股东不提供等比例借款。
(4)结合发行人单方面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
比例借款的情况,说明少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的原因,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方式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事实情况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单方面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
比例借款的情况,说明少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的原因,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方式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结合发行人单方面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
借款的情况,说明少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单方面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借款出资涉及荆门新宙邦、瀚康电子材料
以及三明海斯福,其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荆门新宙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江苏瀚康持股75.6667%,注:江苏瀚康为新宙邦控股孙公司瀚康电子材
香港新宙邦持股14.6083%,注:香港新宙邦为新宙邦控股子公司料
淮安瀚邦聚能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6667%
7-3-5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施满兴持股0.6972%
邬佳丽持股0.6056%
曹岐持股0.3778%
范雪光持股0.3778%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04%三明海斯福
明溪凝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6%
如上图所示,荆门新宙邦的少数股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瀚康电子材料少数股东为淮安瀚邦聚能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满兴、邬佳丽、
曹岐、范雪光;三明海斯福的少数股东为明溪凝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6%。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荆门新宙邦、瀚康电子材料以及三明海斯福的少数股东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的原因
荆门新宙邦的少数股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资金、自身对参股公司管理方式以及经营战略等方面的考虑,决定暂不向荆门新宙邦提供借款。
瀚康电子材料少数股东淮安瀚邦聚能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瀚康电
子材料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瀚康电子材料其他少数股东施满兴、邬佳丽、曹岐、范雪光亦为自然人,因持股比例较小且受限于其资金实力,故无法向瀚康电子材料提供借款。
三明海斯福的少数股东为明溪凝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明溪凝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三明海斯福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自然人,因持股比例较小且受限于其资金实力,故无法向三明海斯福提供借款。
3.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方式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与荆门新宙邦、瀚康电子材料以及三明海斯
7-3-5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福分别签署借款合同,以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荆门新宙邦、瀚康电子材料以及三明海斯福,借款利率将参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方式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1)发行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可有效控制实施募投项目的进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直接持有荆门新宙邦80%的股权,通过江苏瀚康和香港新宙邦间接控制瀚康电子材料71.12%的股权,直接持有三明海斯福98.04%的股权,对前述公司享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借款实际用途以及后续还款安排实施控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发行人提供借款将参考市场水平收取借款利息
发行人向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价格公允且符合惯例。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少数股东将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以间接方式承担借款利息。发行人向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提供借款不会导致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
子材料无偿或以明显偏低的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因此情形而遭受损害。
(3)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募投项目达产后,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所实现的经济效益大部分将由发行人根据持股
比例享有,从而为上市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效益,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7-3-5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查阅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的公司章程;查阅发行人
的说明;查阅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查阅三明海斯福、瀚康电
子材料的股东会决议;查阅《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登陆企查查(https://www.qcc.com)对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进行查询。
三、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荆门新宙邦、三明海斯福、瀚康电子材料少数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方式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问题4第(3)项
申报材料称,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实际投资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的情形,其中,惠州宙邦三期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比例为78.12%,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19.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
目(一期)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22.46%,项目仍在建设中。发行人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建设期为两年”,与本次申报材料所称“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9月”的实施进度存在差异。
此外,发行人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公告,称拟投资3.6亿元于波兰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建设年产4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他产品,预计2020年二季度投产,与本次申报材料所称相关项目“预计2022年下半年正式达产”的进度亦存在差异。此外,发行人2021年8月3日披露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15亿元投资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
(3)结合发行人在建及拟建产能、波兰及荷兰项目建设进展,说明发行人
是否拥有同时在多省、多国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境外项目管理
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是否已取得国内外相关部门的审批;
7-3-5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事实情况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在建及拟建产能、波兰及荷兰项目建设进展,说明发行人
是否拥有同时在多省、多国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境外项目管理
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是否已取得国内外相关部门的审批。
1.结合发行人在建及拟建产能、波兰及荷兰项目建设进展,说明发行人是否
拥有同时在多省、多国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境外项目管理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
(1)发行人在建及拟建产能、波兰及荷兰项目建设进展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在建及拟建产能主要为电池化学品,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产能如下:
在建产能业务板块明细
(吨)
天津新宙邦项目一期、三明海斯福
电解液283000.00项目、荆门新宙邦项目第一、二阶
段、波兰新宙邦项目
电池化学品瀚康电子材料项目一期、湖南福邦电解液原材料年产24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
及其他锂电辅199550.00(LiFSI)项目一期、惠州 3.5 期溶助材料剂扩产项目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有机氟化学品29200.00三明海斯福项目
半导体化学品30000.00天津新宙邦项目一期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拟建产能如下:
拟建产能业务板块明细
(吨)
珠海新宙邦电子化学品项目、重庆新宙邦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
电池化学品电解液525000.00
品项目、荆门新宙邦项目第三阶
段、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7-3-5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拟建产能业务板块明细
(吨)及材料项目
瀚康电子材料项目二期、湖南福邦电解液原材料年产24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
及其他锂电辅292450.00(LiFSI)项目二期、荷兰新宙邦锂助材料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
有机氟化学品--
天津新宙邦项目二期、珠海新宙邦
半导体化学品260000.00电子化学品项目、重庆新宙邦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电容化学品11000.00珠海新宙邦电子化学品项目
上述在建及拟建产能中,在建产能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行政审批程序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有较高确定性的拟新增产能;拟建产能为具有建设意向的远期规划产能,尚未开工建设,后续视市场需求情况择机落地。
其中,波兰新宙邦项目已完成土建的主体施工,主要设备已安装就位,预计
2022年下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荷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材料项目(简称“荷兰项目”)处于前期审批规划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2)发行人同时在多省、多国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资金管理能力、境外
项目管理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
1)实施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发行人根据多年工程经验积累,参照化工建设行业标准及国内优秀项目管理理论及经验,制定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等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并已用于境内外项目全过程管控。境外项目实施方面,发行人严控项目实施风险,按照“建设一项、规范一项”和“运营一项、筹建一项”的原则,审慎推进境外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前,发行人充分识别项目潜在风险,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管理,促使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推进。在境外波兰新宙邦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已形成成熟的境外项目实施经验和实施团队,进而有效保障后续境外项目的顺利推进。
7-3-5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境内项目方面,发行人报告期内推进南通新宙邦、惠州宙邦现有产线的扩产,同步推进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在国内多省同时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
在境内外项目统筹管理方面,发行人以内部流程与信息化中心牵头,会同事业部、各部门及外部咨询公司、信息化顾问,已建立 OA、SAP、CRM、BI 等信息系统,并且持续优化完善;现有信息系统已覆盖各业务板块,并打通各信息节点,具备统计、分析、展示各项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能力,具备电子化传递订单、采购需求、生产计划的能力,能够发挥出协调不同区域生产基地协同生产的效力,助力发行人全面推行精益生产,加强计划调度管理,保障项目管理能力。
2)资金管理能力
在项目筹建及建设过程中,发行人财务中心统筹协调境内外项目资金管理,并已制定了从项目概算审批、工程采购、预算变更、签证变更、结算管理等全过
程的成本及资金管控制度及流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进行严格监管,且每个项目都配备了项目财务会计及经理,统筹项目资金管理。
3)组织架构、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
组织架构方面,发行人下设投资发展部牵头推进境内外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和验收,并组建了专项小组负责境外项目。发行人投资发展部作为牵头部门,与四大事业部、各生产基地实施垂直一体化管理,上述组织架构保障境内外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人员方面,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培养了一批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专业队伍,发行人境外项目的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生产人员由境内现有团队和境外团队共同构成,既保障了发行人现有经验、文化的传承,同时也便于提高对境外经营环境的适应能力,其中境外项目的管理团队多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工作经历。发行人境内项目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主要由内部人员调派,生产人员主要以当地招聘为主。上述人员安排保障了境内外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对于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发行人将通过投资发展部统筹现有管理、技术、财务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协助支持。
7-3-6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技术管理能力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研究院,统筹协调各业务板块的技术研发,以及境内外新建项目的技术应用,从而保障发行人现有技术能够在境内外新建项目顺利应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境外项目按照审慎原则推进建设和运营,并已通过波兰项目形成成熟的境外项目实施经验和团队,并具备境外项目的项目管理能力、资金管理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发行人境内项目具备成熟的多省同时实施的经验,具备多省同时实施项目的项目管理能力、资金管理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
2.是否已取得国内外相关部门的审批。
序备案单备案项目名称立项备案环评能评号位
高端氟精细化备案证号:闽工信行政三明海明环评1 学品项目(二 闽发改备[2020]G080124 服务斯福[2021]33号
期)号[2022]86号
年产15000吨备案证号:闽发改网审福建海南环保审函
2 高性能氟材料 闽发改备[2018]H020163 生态函
德福[2019]42号
项目号[2020]97号年产2400吨
项目代码:
双氟磺酰亚胺湖南福衡环发湘节能评审
32018-430452-26-03-锂(LiFSI)项 邦 [2019]27 号 [2019]22 号
020097

年产28.3万吨项目代码:已取得节能荆门新荆环审
4锂电池材料项2111-420804-89-05-承诺备案回
宙邦[2022]19号目466180执天津新宙邦半
项目代码:津开审批导体化学品及天津新津开环评书
52106-120316-89-01-[2022]12005
锂电池材料项宙邦[2021]16号
291946号
目年产59600吨瀚康淮环发
备案证号:苏发改能审
6锂电添加剂项电子材〔2022〕61
淮审批投资备[2022]5号[2022]51号目料号惠州市宙邦化
项目代码:
工有限公司惠州宙粤能许可
72112-441303-04-01-办理中
3.5期溶剂扩邦[2022]41号
646503
产项目
7-3-6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境外律师提供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波兰新宙邦位于波兰的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波兰项目”)尚在建设当中,波兰新宙邦已取得西雷姆市政府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的《环评决议》,已取得西雷姆市政府于
2021年4月9日出具的建筑许可;波兰新宙邦已就波兰项目取得现阶段应取得
的相关许可、证书等。发行人已就投资波兰新宙邦取得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18〕102号),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8000371 号)。
境外拟建项目方面,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荷兰新宙邦尚处于前期规划筹建阶段,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故现阶段无需取得境外相关主管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
发行人已就投资荷兰新宙邦取得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境外备〔2021〕0488号),取得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4403202100711号)。
境内拟建项目方面,瀚康电子材料项目二期、天津新宙邦项目二期、荆门新宙邦项目第三阶段、湖南福邦年产 2400 吨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二期均
为发行人在建项目的远期规划项目,已办理完成备案、环评和能评等手续;重庆新宙邦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已办理完成备案,正在办理环评和能评等手续;珠海新宙邦电子化学品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筹建阶段,尚未开展备案、环评和能评等审批。
二、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境外律师就波兰新宙邦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查阅发行人国内
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取得的相关审批文件;查阅发行人就波兰新宙邦、荷兰新宙邦取得的相关审批文件;查阅发行人有关项目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查阅发行人
7-3-6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查阅发行人境内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查阅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以及关于相关职能部门的说明;查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三、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具备拥有同时在多省、多国开工建设的实施能力、资金管理能力、
境外项目管理能力、人员及技术管理能力;在建项目方面,除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外,发行人现阶段国内在建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国外在建项目已完成境内外审批手续。拟建项目方面,鉴于发行人拟建项目为具有初步意向、涉及远期规划产能、初步进行战略规划的项目,尚未实际启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尚未计划具体实施拟建项目,故部分拟建项目尚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
问题6第(4)项、第(5)项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1904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10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为3422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8087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2809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0796万元。最近一年,发行人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827万元,报告期内持续增长。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中有数套商品房。申报材料称,发行人出具《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发行人承诺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开展或实施住宅、商服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行人子公司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佣金代理及相关业务,子公司张家港瀚康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
7-3-6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5)发行人《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是否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4号指引》”)规定的承诺,如是,请核查该声明是否符合《4号指引》相关规定并披露,如否,请按照《4号指引》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并披露。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5)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事实情况说明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等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后续无相关处置计划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
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用电子化
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字第2003-新发行0939号文执行)。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
1宙/人营许可证》经营);甲醇(1022),乙醇[无否
邦水](2568)、2-丙醇(111)、碳酸二甲酯
(2110)、乙腈(2622)、三乙胺(1915)、正丁醇(2761)、碳酸二乙酯(2111)、NN-
二甲基甲酰胺(460)、2-丁氧基乙醇(249)、
7-3-6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
硫酸(1302)、盐酸(2507)、正磷酸(2790)、次磷酸(161)、乙酸[含量>80%](2630)、
氢氧化钠(1669)、氨溶液[含氨>10%](35)、
硼酸(1609)、对甲基苯磺酸铁溶液(2828)、双电层电容器电解液(2828)、锂离子电池
电解液(2828)、氢氟酸(1650)、氟化铵
(744)、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903)(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惠
全资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州发行人直接
2子公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否
宙持股100%
司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邦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电容器、锂电池专用化学材料(危险品、有否南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有机光电通全资
发行人直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自营和代
3新子公
持股100%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宙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氨水(副产邦品:碳酸二乙酯、甲醇)的研发、生产。
南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否通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新全资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发行人直接
4宙子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持股100%邦司科技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苏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州全资发行人直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5诺子公否
持股100%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莱司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特2学品经营。
上医药、生物、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海全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试剂发行人直接
6海子公(除医疗、诊断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否
持股100%
斯司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福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天全资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发行人直接
7津子公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否持股100%
新司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2注:苏州诺莱特尚未就该经营范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3-6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宙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邦新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宙(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全资邦发行人直接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8子公否
供持股100%司应链香化学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港全资发行人直接
9新子公否
持股100%宙司邦
波发行人直接制造其他有机基本化学品,批发其他中间产兰全资持股80%,品,非专业批发贸易,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
10新附属通过香港新总部经营范围,商业和其他管理顾问活动,否
宙公司宙邦持股技术测试和分析,自然科学和工程的其他研邦20%究与实验开发等
发行人直接分销锂电池化学品、电容器化学品和氟化学
美持股80%,品国全资通过香港新
11新附属宙邦持股否
宙公司20邦
%欧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洲全资发行人直接
12新附属否
持股100%宙公司邦荷生产无机基础化学品兰全资发行人通过
13新附属欧洲新宙邦否
宙公司持股100%邦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三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明控股发行人直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14海子公持股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否斯司98.04%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福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7-3-6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荆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以上均不含危
门控股化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的生产、销售和服发行人直接
15新子公务。否
持股80%宙司邦
南生产电容器用及电池用封装盖板及壳体、塑控股通发行人直接料制品和五金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各类商
16子公否托持股60%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司普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张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家控股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发行人直接17港子公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否持股76%瀚司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康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
3代理。
福有机氟化学品、有机氟功能材料(不含危险化建控股
发行人直接学品及爆炸物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18海子公否
持股80.2%德司福
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钾肥、化学试剂
湖和助剂、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的制造;环控股
南发行人直接保材料、水处理设备、化工产品、水处理药
19子公否
福持股90.6%剂及其耗材的研发;水处理药剂、水处理剂、司
邦检验检测用原料、砂浆复合料的生产;化学工程研究服务;纯水冷却技术开发服务。
锂电池电解液新材料、建筑新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六溴环十二烷阻燃剂、氟代碳酸乙烯酯、氯代碳酸乙烯酯、
碳酸亚乙烯酯、3-乙酰基-L-酪氨酸盐酸盐、
江聚酯亚胺漆包线漆、盐酸(副产品)、次氯控股发行人通过
苏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副产品)、三乙
20附属张家港瀚康否瀚胺(溶剂回收中间产品)、氟化钾(中间产公司持股76%
康品)、氯化钾(副产品)、氯化铵(副产品)
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瀚控股发行人通过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康江苏瀚康持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21附属否
电股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公司
子75.6667%,技术推广。
3注:张家港瀚康尚未就该经营范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3-6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材通过香港新料宙邦持股
14.6083%
重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庆全资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发行人直接
22新子公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否
持股100%
宙司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珠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海全资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发行人直接
23新子公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否
持股100%
宙司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邦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深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
圳控股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发行人直接
24新子公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否
持股60%源司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
含氟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特气、含氟有机合成产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具体产品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和销售,含氟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氟化氢、氢氟酸、福
发行人直接氟化氢铵、氟化铵、氟硼酸、氟硅酸、含氟建参股
25持股石膏及硫酸钙粉末;生产98%硫酸、104.5%发否
永公司
24.03%烟硫酸;经营盐酸的批发(不带储存设施);

从事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的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不含危化品)销售;化
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盈
发行人通过服务;化学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生物化工、石参股
26三明海斯福医药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否
科公司持33.66%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技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
发行人直接水处理膜及其元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恩售及售后服务;水处理膜及其元件应用开发泰参股持股
27及技术服务;新型功能膜的设计、研发、销否
环公司8.5106%
售及售后服务;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和循环保
利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
7-3-6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是否从事序司类别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号名务称
及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资源综合和循
环利用工程、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节能
环保产品、水处理设备、新型功能膜的销售;
无纺布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纳米材料(纳米碳管、石墨烯)及其复合材
苏参股发行人直接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
28否
天公司持股1.66%供本公司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
奈培训、技术转让。
珠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海参股发行人直接
29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否
冠公司持股0.3%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后续无相关处置计划。
2.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与住宅、办公楼相关的土地及房产,
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发行人提供的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
持有与住宅、办公楼相关的土地及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研
粤(2019)工至2043新宙
发、新宙深圳市不动坪山新区业年12邦科
14000.1厂33303.63
邦产权第坪山街道用月22技大
房、
0100853号地日厦
办公粤房地权证惠州大亚1号惠州惠州字第办公
2湾石化大-40000-办公5925.77
宙邦3300058376楼道333号楼号
7-3-6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3537.10124.67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2号庭8栋用日
12层04地
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4537.10124.67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1号庭8栋用日
13层04地
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5537.10124.67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0号庭8栋用日
14层04地
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6537.10124.67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89号庭8栋用日
15层04地
号房惠州大亚
粤(2017)城至2077湾澳头中惠州惠州市不动镇年11商品成套
7兴北路537.10124.67
宙邦产权第住月13房住宅
198号龙
4073388号宅日
光天悦龙
7-3-7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庭8栋用
16层04地
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8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19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8层地
04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9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18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9层地
04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0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12号用日
单元10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城湾澳头中
粤(2017)镇至2077兴北路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1198号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光天悦龙
4073385号用日
庭4栋二地单元11
7-3-7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2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86号用日
单元12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3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9号用日
单元13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4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59号用日
单元14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城
粤(2017)湾澳头中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兴北路住年11商品成套
15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198号龙宅月13房住宅
4075780号光天悦龙用日
庭4栋二地
7-3-7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单元15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6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87号用日
单元16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17光天悦龙511.60100.90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96号用日
单元17地层04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18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30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5层地
06号房
惠州大亚城
粤(2017)湾澳头中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兴北路住年11商品成套
19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198号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21号光天悦龙用日
庭4栋二地
7-3-7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单元6层
06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20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20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7层地
06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21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17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9层地
06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2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7号用日
单元11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城湾澳头中
粤(2017)镇至2077兴北路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3198号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光天悦龙
4073470号用日
庭4栋二地单元12
7-3-7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4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71号用日
单元13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5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16号用日
单元14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6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98号用日
单元15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城
粤(2017)湾澳头中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兴北路住年11商品成套
27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198号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7号光天悦龙用日
庭4栋二地
7-3-7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单元16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8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14号用日
单元17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29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95号用日
单元18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0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1号用日
单元19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城
粤(2017)湾澳头中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兴北路住年11商品成套
31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198号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411号光天悦龙用日
庭4栋二地
7-3-7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单元20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2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2号用日
单元21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3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3号用日
单元22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4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4号用日
单元23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城湾澳头中
粤(2017)镇至2077兴北路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5198号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光天悦龙
4073466号用日
庭4栋二地单元24
7-3-7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6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84号用日
单元25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7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83号用日
单元26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38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382号用日
单元27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城
粤(2017)湾澳头中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兴北路住年11商品成套
39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198号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81号光天悦龙用日
庭4栋二地
7-3-7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单元28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0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24号用日
单元29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1光天悦龙511.6090.98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22号用日
单元30地层06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42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4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5层地
05号房
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
粤(2017)兴北路镇至2077惠州惠州市不动198号龙住年11商品成套
43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光天悦龙宅月13房住宅
4073393号庭4栋二用日
单元6层地
05号房
7-3-7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4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8号用日
单元12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5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15号用日
单元13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6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58号用日
单元14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7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13号用日
单元18地层05号房
7-3-8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8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0号用日
单元19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49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72号用日
单元20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50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65号用日
单元24地层05号房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51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25号用日
单元29地层05号房
7-3-8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惠州大亚湾澳头中城兴北路
粤(2017)镇至2077
198号龙
惠州惠州市不动住年11商品成套
52光天悦龙511.6091.02
宙邦产权第宅月13房住宅庭4栋二
4073423号用日
单元30地层05号房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3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70110日房
0000832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4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70210日房
0000836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5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80110日房
0000833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6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80210日房
0000834号用
室地
闽(2019)城三明明溪县雪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镇成套
57海斯峰镇紫岭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住住宅福路141010日房
0000859号宅
7-3-8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
号3-901用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8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90210日房
0000855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59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00110日房
0000860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0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00210日房
0000856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1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10110日房
0000854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2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10210日房
0000893号用
室地
7-3-8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3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20110日房
0000894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4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20210日房
0000922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5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30110日房
0000899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6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89.65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30210日房
0000898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雪
闽(2019)镇三明峰镇紫岭至2082限价明溪县不动住成套
67海斯路14104480.51年7月商品93.32
产权第宅住宅
福号3-140110日房
0000897号用
室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6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47号用
801室

7-3-8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截至三明济开发区明溪县不动住2088年商品成套
6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88.34
产权第宅4月4房住宅福号6幢
0002654号用日
8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55号用
8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57号用
8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48号用
9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44号用
9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45号用
903室

7-3-8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46号用
9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58号用
10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56号用
10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0号用
10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7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8号用
10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6号用
1101室

7-3-8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3号用
11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5号用
11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77号用
11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2号用
12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3号用
12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4号用
1203室

7-3-8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5号用
12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6号用
13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8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89号用
13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9号用
13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3号用
13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0号用
1401室

7-3-8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1号用
14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4号用
14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2号用
14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7号用
15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8号用
15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5号用
1503室

7-3-8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9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696号用
15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0号用
1601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3号用
16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4号用
16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7号用
16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8号用
1701室

7-3-9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5号用
1702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88.34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6号用
1703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成套
10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108.95
产权第宅房住宅福号6幢4日
0002701号用
1705室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0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806号用
36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0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813号用
3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808号用
39

7-3-9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716号用
40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799号用
41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5幢-4日
0002815号用
42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6幢-4日
0002805号用
47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6幢-4日
0002824号用
4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6幢-4日
0002807号用
49

7-3-9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6幢-4日
0002809号用
50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20号用
13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1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5号用
141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23号用
142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21号用
147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04号用
149

7-3-9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7号用
150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20号用
151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22号用
152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22号用
153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8号用
154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9号用
155

7-3-9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2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8号用
156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24号用
157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01号用
15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77号用
159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76号用
160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98号用
161

7-3-9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6号用
162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02号用
164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23号用
165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97号用
167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3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9号用
16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0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7号用
171

7-3-9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截至三明济开发区明溪县不动住2088年商品
141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4月4房
福号7幢-
0002821号用日
172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2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96号用
174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3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1号用
175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4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4号用
177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5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03号用
17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6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713号用
180

7-3-9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7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7幢-4日
0002812号用
181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8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13幢-4日
0002800号用
208
地城明溪县经
闽(2021)镇三明济开发区至2088明溪县不动住商品
149 海斯 C 区 17 39968.71 年 4 月 车位 27.81
产权第宅房
福号13幢-4日
0002810号用
210
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0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710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1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39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2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2907室用日号地
7-3-9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3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19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4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6998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5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30807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6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98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7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77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8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6707室用日号地
7-3-9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59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57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0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36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1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2607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2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16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3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06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4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9508室用日号地
7-3-10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5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8507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6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75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7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65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8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54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69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4407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0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3406室用日号地
7-3-10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1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24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2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2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1308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3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10307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4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9306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5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83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6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41005室用日号地
7-3-10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7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09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8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88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79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118.65
宅月24房
邦第0005724705室用日号地城
苏(2016)镇至2083南通南通开发区雅居乐花住年12商品
180新宙不动产权园26幢-住宅99.93
宅月24房
邦第00057051006室用日号地淮安城
瀚康苏(2017)镇天泽名城至2081新材洪泽区不动住商品
18115幢70238860.78年5月住宅84.02
料有产权第宅房室9日止限公0007730号用司4地淮安城
瀚康苏(2017)镇天泽名城至2081新材洪泽区不动住商品
18215幢80238860.78年5月住宅84.02
料有产权第宅房室9日止限公0007895号用司地
4淮安瀚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15日更名为“江苏瀚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相同。
7-3-10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利宗地土地使房屋建序号证号土地用房产房屋人面积用权年筑面积位置途名称用途
(㎡)限(㎡)淮安城
瀚康苏(2017)镇天泽名城至2081新材洪泽区不动住商品
18315幢70338860.78年5月住宅84.02
料有产权第宅房室9日止限公0007896号用司地
(2)根据福建永晶、盈石科技、恩泰环保、江苏天奈提供的确认文件以及资料,发行人参股公司福建永晶、盈石科技、恩泰环保、江苏天奈并未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根据珠海冠宇提供的确认文件,珠海冠宇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以下与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相
关的不动产: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土地序号权利人证号宗地房屋建土地使用房屋用途面积坐落筑面积位置权年用途
(㎡)(㎡)限
渝(2020)万重庆冠万盛区盛区不动产宇电池万东镇城镇住
1权第20892.0070///
有限公鱼田堡宅
000720408
司组团号
粤(2021)珠珠海市横琴海市不动产新区华金街
2////办公626.49
权第011161258号3201办号公珠海冠
粤(2021)珠珠海市横琴宇先进海市不动产新区华金街
3新能源////办公582.90
权第011155458号3202办技术有号公限公司
粤(2021)珠珠海市横琴海市不动产新区华金街
4////办公557.99
权第011155558号3203办号公
7-3-10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土地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土地序号权利人证号宗地房屋建土地使用房屋用途面积坐落筑面积位置权年用途
(㎡)(㎡)限
粤(2021)珠珠海市横琴海市不动产新区华金街
5////办公466.18
权第011161158号3204办号公
根据珠海冠宇的说明,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取得上述不动产系用于新建员工宿舍从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上述不动产系为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与住宅、办公楼相关的土地及房产的方式和背景序公司名不动产详情方式背景号称
以招拍挂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扩大,发行人以招拍的方式取挂的方式取得了土地并新建新宙邦科技大新宙邦科技大
1新宙邦得土地并厦,主要系为了发行人自用,现发行人主要
厦自建不动办公地点位于新宙邦科技大厦。新宙邦科技产大厦部分楼层对外出租。
以招拍挂为惠州宙邦自用。
的方式取惠州宙
2办公楼得土地并
邦自建不动产
惠州宙惠州宙邦持有惠州宙邦作为化工企业所处位置较为偏远,
3购入
邦50套住宅购置房产均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三明海斯福持三明海斯福作为化工企业所处位置较为偏三明海
4有97套住宅购入远,购置房产均作为员工住宿以及停车使
斯福及车位用。
南通新南通新宙邦持南通新宙邦作为化工企业所处位置较为偏
5购入
宙邦有31套住宅远,购置房产均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淮安瀚江苏瀚康作为化工企业所处位置较为偏远,康新材购置房产均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料有限江苏瀚康持有
6公司购入
3套住宅
(即江苏瀚
康)
7-3-10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并未持有涉及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且尚未建设的土地。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以及《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说明及承诺》,发行人持有的新宙邦科技大厦为自身办公经营所需,部分对外出租;
发行人以及发行人其控股子公司的住宅、、办公楼、停车位均为自用或员工使用,目前尚不存在出售计划,也不会就该等住宅、办公楼、停车位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发行人《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是否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4号指引》”)
规定的承诺,如是,请核查该声明是否符合《4号指引》相关规定并披露,如否,请按照《4号指引》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并披露。
根据《4号指引》第二条的规定,“本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
投资人等(以下统称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
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经核查,本次发行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中涉及就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承诺,属于《4号指引》规定的承诺。
为进一步符合《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说明及承诺》,具体为“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无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计划。
本公司持有的新宙邦科技大厦为自身办公经营所需,部分对外出租;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住宅、车位均为员工使用,目前不存在出售计划,也不会就该等住宅、车位、办公楼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7-3-10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公司承诺:(1)本公司未来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开展或实施住宅、商
服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亦不会新设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获取项目用地并实质开展住宅、商服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2)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会将其持有的办公楼、住宅、车位等不动产对外进行出售,也不会就该等住宅、车位、办公楼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自本函出具日起,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3)前述承诺的有效期为自本函出具之日起5年。”二、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附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登陆企查查(https://www.qcc.com)对发行人及其境内附属公司进行查询;查阅发行人及其
控股附属公司、参股公司持有的与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书;查阅公司出具的
《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声明》《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说明及承诺》;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三、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房地产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后续无相关处置计划。发行人持有的新宙邦科技大厦为自身办公经营所需,部分对外出租;发行人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住宅、车位均为自用或员工使用,目前尚不存在出售计划,也不会就该等住宅、办公楼、车位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发行人已就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出具《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说明及承诺》,前述承诺符合《4号指引》的相关规定。
7-3-10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二部分《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的更新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经依照法定程序获得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尚在有效期内。
(二)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自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在公
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三)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能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且其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没有出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3-10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核查,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下列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若干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
2.根据公司近三年的《年度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504.55万元、51776.88万元以及130663.98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71648.47万元。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0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要求。
3.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7-3-10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之“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二)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部分所述,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和《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
1.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1)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
一百四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项的规定。
(2)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五、公司的独立性”部分所述,公司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公司近三年的《年度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公司最近两年的年度报告、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776.88万元、
130663.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120.87万元、123269.88万元,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符合《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5)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
司财务总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
7-3-11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公司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瀚康电子材料“年产
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7-3-11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之“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条件”部分所述,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32.39%、30.62%、3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114.35万元、88053.47万元、44912.31万元。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近三年的《年度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包括: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公司的独立性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财
7-3-11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根据中证登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东名册,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覃九三5709993613.84%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23059497.83%
3周达文315589767.65%
4钟美红249031046.04%
5郑仲天233911685.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
6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159358193.86%
券投资基金
7张桂文129842243.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
8107653712.61%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邓永红60047681.46%
10赵志明51410601.25%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证登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东名册,截至2022年3月31日,股东覃九
7-3-11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三、周达文、钟美红、郑仲天、张桂文、邓永红合计持有公司1559421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该等股东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覃九三、周达文、钟美红、郑仲天、张桂文、邓永红。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覃九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核发的身份号码为430303*********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2.周达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核发的身份号码为110108*********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3.钟美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核发的身份号码为432301*********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4.郑仲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珠海市公安局核发的身
份号码为110108*********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珠海市。
5.张桂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珠海市公安局核发的身
份号码为430303*********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珠海市。
6.邓永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核发的身份号码为430203*********的身份证,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六、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股本发生如下变化:
2022年4月22日,新宙邦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412472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2997785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742450163股。
(二)根据中证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以及公司的说
7-3-11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七、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新增主要附属公司如下:
1.重庆新宙邦
重庆新宙邦为新宙邦的全资子公司,新宙邦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重庆新宙邦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内容企业名称重庆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MA7GN65C6T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2室法定代表人江卫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5日营业期限2022年1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2.珠海新宙邦
珠海新宙邦为新宙邦的全资子公司,新宙邦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新宙邦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内容
7-3-11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企业名称珠海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4MA7LEWTH6X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住所
54(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郑仲天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经营范围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5日营业期限2022年3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目前均有效存续,不存在依照其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八、公司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业务资质未发生变化。
7-3-11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经营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经营未发生变化。
(三)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经查阅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的《年度报告》,按照合
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324827620.31元、2961035387.40元、6951272040.34元,主营业务收入分
别为2303052564.09元、2931922981.71元、6796323373.34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0634%、99.0168%、97.7709%。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突出。
(五)经查阅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近三年的《年度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鹏鼎创盈2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756%,公司对鹏鼎创盈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但占净资产和募集资金金额较小,且公司并未参与鹏鼎创盈的日常经营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拟将其持有的鹏鼎创盈2.6756%的股份以41627333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
圳市鹏融宇实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融宇”)。2022年3月25日,公司已与鹏融宇就转让鹏鼎创盈2.6756%的股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22年4月21日,公司已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前述转让完成交割。
(六)经核查,公司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7-3-11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主要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福建永晶销售商品369.77126.20--
盈石科技销售商品580.811241.891081.42-
远东科技销售商品-260.49--
合计-950.581628.581081.42-
2.自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福建永晶采购商品1564.882941.8615.53-
盈石科技采购商品-20.67--
福建永晶接受劳务-4.50--
合计-1564.882967.0415.53-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57.222986.262892.242885.17
4.关联租赁情况
7-3-11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宇邦投资承租办公室2.208.818.073.87
尚邦投资承租办公室---0.20
合计-2.208.818.074.08
5.关联担保2021年9月28日,新宙邦与中国银行衡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编号为
2021年湘衡桥中银保合字001号),约定新宙邦为湖南福邦向中国银行衡阳分
行基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21年湘衡桥中银借合字002号)借入
的4700万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购买股权2019年1月4日,邵武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新宙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武红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福建海德福的7.22%(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2600万元,实际缴付出资额0元)的股权转让给新宙邦。2019年1月4日,新宙邦与邵武志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邵武泓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海德福签署了《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约定由新宙邦以人民币13500万元认缴福建海德福新增注册资本13500万元,由邵武志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福建海德福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
2021年5月28日,新宙邦、爱立孚与鑫联华源签署了《湖南博氟科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由新宙邦出资人民币4425万元认购博氟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770万元;爱立孚出资人民币2067.86万元认购博氟科技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827.14万元;鑫联华源出资人民币1007.14万元认购博氟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2.86万元。根据《湖南博氟科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的公告,因爱立孚与鑫联华源未按照约定时间缴付出资,故新宙邦最终以现金方式对博氟科技进行增资7500万元,其中3000万计入新增注册资本,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爱立孚为新宙邦的关联方,前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7-3-11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1年7月31日,新宙邦与爱立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爱立孚
将其持有的博氟科技19.3%的股权以人民币4825万元转让给新宙邦。
7.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种类2022年1-3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尚邦投资代垫费0.0040.050.34-
(三)公司已就与关联方之间的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
(五)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人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
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
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协议;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7-3-12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六)同业竞争
1.根据实际控制人覃九三、周达文、钟美红、郑仲天、张桂文、邓永红的确
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与新宙邦主营业务存在实质竞争的业务,与新宙邦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为避免同业竞争,覃九三等六位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作出如下承诺:
“(1)除为新宙邦及其附属公司工作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新宙邦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新宙邦不构成同业竞争。在本人持有新宙邦股份期间及任职于新宙邦及其附属公司期间,以及在本人转让全部新宙邦股份并从新宙邦及其附属公司离职之日起2年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新宙邦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新宙邦构成同业竞争。
(2)若因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其他业务或新宙邦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人及
本人近亲属的其他业务与新宙邦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同意新宙邦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新宙邦转让该等资产
或控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的其他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新宙邦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3)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本人/本单位同意对由此而给新宙邦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本所认为,上述承诺函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合法和有效的义务,可有效避免公司与其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7-3-12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七)经核查,公司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况。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要财产主要发生如下变更:
(一)租赁房屋
根据公司的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在中国境内用于办公、生产经营、仓储的主要租赁房屋如下:
租赁序承租方出租方房屋所在地用途面积租赁期限号
(㎡)恺齐扬宇(惠惠州宙惠州市大亚湾区疏港2021.11.01-
1州)实业有限仓储750
邦大道20号2022.10.30公司
江苏瀚江苏嘉柏俐涂江苏嘉柏俐涂料有限2021.11.20-
2仓储350
康料有限公司公司仓库2022.05.31
托普电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生产2022.03.01-
3南通新宙邦6424
子村七组经营2023.02.29
南通新江苏创辉物流南通经济开发区吉庆2021.10.01-
4仓储1150
宙邦有限公司路21号2022.09.30
南通新江苏东有物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2021.10.18-
5仓储500
宙邦有限公司区江海路166号库房2022.10.17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深圳市创富二
新宙邦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2022.01.17-
6邦商务服务公办公36
供应链中心主塔楼大厦14层2025.01.16司
1402号-14016
福建海上海树福置业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2021.06.16-
7办公342.60
德福有限公司2337号5幢6层2024.06.15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超捷织造(深2022.01.01-新宙邦道丹梓中路超捷工业厂房5228
圳)有限公司2026.12.31
园 C 栋厂房五楼
(二)专利
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本补充法律
7-3-12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新增专利如下所示:
1.境内专利
专序利类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号权型人新
发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2017-12-2022-05-
1 宙 ZL201711391825.0
明解液及锂离子电池2103邦新
发一种锂离子电池非水电2017-12-2022-05-
2 宙 ZL201711470558.6
明解液及锂离子电池2903邦新
发2018-09-2022-04-
3 宙 ZL201811158211.2 一种金属-硫电池
明3015邦新
发一种聚合物分散体的制2018-09-2022-04-
4 宙 ZL201811145160.X
明备方法及聚合物分散体2915邦新
发2018-12-2022-03-
5 宙 ZL201811643006.5 一种高镍锂离子电池
明2911邦惠实
州用一种转轴填料密封结构2020-12-2022-02-
6 ZL202023088174.8
宙新及耙式干燥机1822邦型惠实
州用2021-08-2022-02-
7 ZL202122013575.5 一种反应釜装置
宙新2522邦型新
发2021-10-2022-02-
8 宙 ZL202111189949.7 一种二次电池
明1322邦新
发2022-01-2022-05-
9 宙 ZL202210040675.3 锂离子电池
明1403邦新
发2022-01-2022-05-
10 宙 ZL202210057979.0 锂离子电池
明1903邦
2.PCT 专利申请
7-3-12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 PCT 申申请号申请日优先权日号请人
1 新宙邦 PCT/CN2022/083006 2022-03-25 2021-04-15
2 新宙邦 PCT/CN2022/083008 2022-03-25 2021-04-07
3 新宙邦 PCT/CN2022/083551 2022-03-29 2021-04-13
4 新宙邦 PCT/CN2022/083553 2022-03-29 2021-04-13
5 新宙邦 PCT/CN2022/083554 2022-03-29 2021-04-13
6 新宙邦 PCT/CN2022/085251 2022-04-06 2022-01-19
7 新宙邦 PCT/CN2022/092114 2022-05-11 2021-05-28
(三)商标
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新增商标如下所示:
1.境内商标
序注册权利人商标名称注册号有效期限号类别
1新宙邦5435251912022/1/7-2032/1/6
2.境外商标
序商标注册地注册号注册日类别使用期限号
2021/10/22-
1欧盟0185825022022/3/191335
2031/10/22
2021/10/22-
2欧盟0185825052022/3/191335
2031/10/22
2021/10/22-
3欧盟0185825012022/3/19335
2031/10/22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存在的重大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7-3-12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一)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重大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序额度申请金额(万合同名称授信银行期限备注号人元)惠州宙邦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连带中国银行
(2021圳中银2021.7.26-责任保证;1深圳坪山新宙邦70000
坪额协字第2022.7.8南通宙邦支行
0000025号)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融资额度协议2021.12.10-浦发银行
2 (BC202112100 新宙邦 50000 -深圳分行
0000977)2022.12.10
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建设银行2022.5.12-
3 (HTU44200816 新宙邦 80000深圳分行2023.2.15
6FBWB2022N00
07)
2.借款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贷款银借款金额合同名称借款人贷款期限备注号行(万元)借款合同中国进
(HET02020000出口银2021.9.27-
11新宙邦10000-
行深圳2023.9.27
52021090000001
分行
0)
借款合同中国进
(HET02020000出口银2021.12.13-
21新宙邦10000-
行深圳2023.12.13
52021110000002
分行
0)
7-3-12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贷款银借款金额合同名称借款人贷款期限备注号行(万元)中国进借款合同
出口银2020.12.3-
3(202001502新宙邦20000-行深圳2022.12.3
2020115635)
分行借款合同中国进
(HETO202000出口银2021.6.24-
4015新宙邦20000-
行深圳2023.6.24
20210600000022
分行
)新宙邦提供连带责固定资产借款合任保证;
同中国银湖南福邦湖南自实际提款日起60
5(2021年湘衡行衡阳10000提供以土福邦个月桥中银借合字分行地使用权
002号)以及在建
工程提供抵押
3.担保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宙邦及其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序担保主债担保金额债权人合同名称主债务期间担保方式
号人务人(万元)
2021圳中银
中国银行
惠州新宙坪额保字第2021.7.26-连带责任
1深圳坪山70000
宙邦邦0000025-22022.7.8保证支行号
2021圳中银
南通中国银行
新宙坪额保字第2021.7.26-连带责任
2新宙深圳坪山70000
邦0000025-12022.7.8保证邦支行号
2021年湘衡
新宙中国银行湖南自实际提款日连带责任
3桥中银保合4700
邦衡阳分行福邦起60个月保证字001号
7-3-126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担保主债担保金额债权人合同名称主债务期间担保方式
号人务人(万元)
2021年湘衡
湖南中国银行湖南自实际提款日连带责任
4桥中银抵合10000
福邦衡阳分行福邦起60个月保证字001号
4.采购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宙邦(含其全资、控股附属公司)与其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购买序号销售方合同类型主要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方江苏九九
新宙2018.1.8-双方另行
1久科技有采购协议以采购订单为准
邦签署新的合同为止限公司厚成科技
新宙2019.7.8-双方另行
2(南通)采购协议以采购订单为准
邦签署新的合同为止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海斯
3材料股份采购订单六氟磷酸锂-
福有限公司江苏新泰
新宙2017.7.19-双方另行
4材料科技采购协议以采购订单为准
邦签署新的合同为止有限公司铜陵金泰
化工股份新宙年度采购协2022.3.15-
5碳酸酯类溶剂
有限公司邦议2022.12.31合同
5.销售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宙邦(含其全资、控股附属公司)与其前五大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合同或订单如下:
序号销售方购买方合同类型主要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LG Energy
1 新宙邦 Solution Wroclaw 订单 电解液 -
sp. z o.o.湖北亿纬动力有
2新宙邦采购订单电解液-
限公司
7-3-127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销售方购买方合同类型主要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深圳市比亚迪供
3新宙邦应链管理有限公订单电解液-
司江苏时代新能源框架采购
4新宙邦以采购订单为准-
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宁德时代新能源
框架采购2018.8.28-
5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以采购订单为准
合同2022.8.28司
(二)经核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该等重大合同的履行目前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三)本所律师对公司已履行完毕的部分重大合同进行了抽查,该等合同不存在产生潜在纠纷的可能。
(四)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五)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根据公司近三年的《年度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其他应付账目项下金额较大的款项系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新增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如下:
(一)除公司新增报告期内发生的股本增加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披露内容的更新”之“六、公司的股本及演变”),新增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重大资产收购兼并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的股本增加履行了必要的手续,行为合法、
7-3-128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有效。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没有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1年12月31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章程发生如下修改
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分红条款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2.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对应条款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经核查,本所认为,上述修改均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履行法定程序。
(二)经审查,公司现行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现行章程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重大不一致的条款。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公司提供的新增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会议文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未发生变
7-3-129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化。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兼职情况姓名现任职务兼职单位职务尚邦投资执行董事汇尚致鑫普通合伙人宇邦投资董事长三明海斯福董事长福建海德福董事长覃九三董事长南通托普董事波兰新宙邦董事美国新宙邦董事远东科技董事恩泰环保董事福建永晶董事三明海斯福董事湖南福邦董事宇邦投资董事
周达文董事、总经理张家港瀚康董事长瀚康电子材料董事长天津新宙邦董事长江苏瀚康董事长
新宙邦供应链董事、总经理湖南福邦董事长
董事、常务副
周艾平荆门新宙邦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
波兰新宙邦董事、总经理天津新宙邦董事
7-3-130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兼职情况姓名现任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董事、总工程郑仲天珠海新宙邦董事长师
三明海斯福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福建海德福董事谢伟东理盈石科技董事
上海海斯福执行董事、总经理南通新宙邦董事天津新宙邦董事南通新宙邦科技董事姜希松副总经理新宙邦供应链董事珠海新宙邦董事惠州宙邦董事重庆新宙邦董事毛玉华副总经理苏州诺莱特董事长惠州宙邦监事南通新宙邦监事福建海德福监事南通新宙邦科技监事重庆新宙邦监事宋慧副总经理天津新宙邦监事三明海斯福监事苏州诺莱特监事珠海新宙邦监事湖南福邦监事惠州宙邦监事黄瑶财务总监珠海新宙邦董事重庆新宙邦董事瀚康电子材料监事贺靖策董事会秘书荆门新宙邦监事
7-3-13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兼职情况姓名现任职务兼职单位职务福建永晶监事三明海斯福董事新宙邦供应链监事江苏瀚康监事盈石科技监事张家港瀚康监事深圳新源邦董事长张家港瀚康董事江苏瀚康董事尚邦投资监事宇邦投资董事钟美红董事远东科技董事长新宙邦供应链董事长瀚康电子材料董事鹏融宇普通合伙人江苏氘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乐丽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友斯贝特光电材料有限
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孟鸿独立董事南京毕汉特威高分子材料有监事限公司宜兴维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董事限公司乐氏同仁国医馆连锁有限公董事戴奉祥独立董事司以岭万洲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张晓凌独立董事--横琴焜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桂文监事会主席上海元华正林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7-3-132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兼职情况姓名现任职务兼职单位职务
厚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监事
赵大成监事--南通托普董事长
南通新宙邦董事、总经理
江卫健监事重庆新宙邦董事长、总经理
南通新宙邦科技董事、总经理南京苏拓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新增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十六、公司的税务
(一)税种、税率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当中披露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执行的
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当中披露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附属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新增报告期内享受的政府补贴
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新增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收到的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情况具体如下:
7-3-13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金额公司内容依据号(元)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1年度坪山区经
2021年度坪山区经济发
1新宙邦3407192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计
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划-第二批》进行公示的公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
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
2新宙邦2000000达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
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2022年高新技术企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
3新宙邦1000000业培育资助第一批拟资助
育资助企业和第二批审核企的通知
本所认为,公司新增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新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主要全资、控股附属公司新增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八、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金额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
1120508.6050000.00剂项目”
7-3-134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金额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
265800.0038000.00
料项目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
352541.5846000.00
(二期)”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
435000.0026000.00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37000.00
合计310850.18197000.00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瀚康电子材料已就“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取得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十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公司本次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公司5%以上的主要股东、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十、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能实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7-3-135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经办律师:
张学兵任理峰
经办律师:
王秀伟
经办律师:
黄平
日期:年月日
7-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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