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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2022-10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公司拟核销的5笔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94714782.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已计提坏账准备备注
1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140984497.74140984497.74案件已结案
2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31806181.7631806181.76案件已结案
3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942730.279942730.27案件已结案
4乐视创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615333.922615333.92案件已结案
5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9366039.209366039.20案件已结案合计(人民币)194714782.89194714782.89-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全额的信用减值损失,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1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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