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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7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公告编号:2022-04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10日
*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1116.80万份,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
万股的0.95%;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万股的1.40%。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3.14元/份;限制性股票:1.97元/股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16.80万份,行权价格为3.14元/份;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说明
1、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10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1116.8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117635.93万股的0.95%;限制性股票16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7635.93万股的1.40%。
3、首次授予人数:56人,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50人,限制性股票授
予人数为6人;
4、首次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3.14元/份;限制性股票:1.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25%
第一个行权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25%
第二个行权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25%
第三个行权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首次授予部分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25%
第四个行权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首次授予部分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2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首次授予部分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部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首次授予部分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首次授予部分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占本激励计激励对象类别获授的股票期权划授予权益占目前总股数量(万份)总额的比例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50人)1116.8033.17%0.95%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50人)1116.8033.17%0.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限制占本激励计占目前总股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划授予权益本的比例(万股)总量的比例
杨庆忠董事长100.002.97%0.09%
唐骏董事、总经理1000.0029.70%0.85%
刘强董事200.005.94%0.17%
张婷董事、董事会秘书200.005.94%0.17%孙铁囤董事、副总经理100.002.97%0.09%
陈芳董事50.001.49%0.04%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6人)1650.0049.01%1.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期 对应考核 (亿元) (亿元) (GW)
/解除限售期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1.00.196.057.66.03.6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1.50.9150.090.010.06.0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2.01.2210.0126.015.09.0
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行权期/
2025年3.01.8260.0156.020.012.0
解除限售期指标完成度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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