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陈玉宇杨兴旺黄艳琼
2022年6月2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