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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6证券简称:激智科技公告编号:2022-05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47):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35027股后的
2614528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242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90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61452823股×0.1002428元/股=26208763.04元;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26208763.04÷262087850=0.0999999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28-0.0999999)÷(1+0)=27.9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7.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07526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27.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79211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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