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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2]0529号共1册,第1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AREAAssetsAppraisalCo.Ltd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1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7
二、评估目的...............................................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
四、价值类型...............................................12
五、评估基准日..............................................13
六、评估依据...............................................13
七、评估方法...............................................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9
九、评估假设...............................................21
十、评估结论...............................................2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8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0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依法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并考虑资产评
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依法合理使用评估结论。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申
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
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
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正常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执行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业已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业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
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产权资料瑕疵等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非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特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济行为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如有万元汇总数与明细数据的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
系因电脑对各明细数据进行万元取整时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处理所致,应以汇总数据为准。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开元评报字[2022]0529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或“高新发展”)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
2022年5月31日,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意向性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制权,需要对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22年5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以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申报清单为准)。
三、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
五、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六、评估结论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13.6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3.70万元、所有者(股东)权益账
面值为199.97万元。经评估,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199.97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各类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和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211.97211.97--
2非流动资产1.711.71--
3其中:债权投资---
4其他债权投资---
5长期应收款---
6长期股权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投资性房地产---
10固定资产1.711.71--
11在建工程---
14生产性生物资产---
15使用权资产---
16油气资产---
17无形资产---
18开发支出---
19商誉---
20长期待摊费用---
21递延所得税资产---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23资产总计213.67213.67--
24流动负债13.7013.70--
25非流动负债---
26负债合计13.7013.70--
27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99.97199.97--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即自2022年5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评估项目没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评估项目不存在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评估项目不存在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四)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评估项目未发现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情况。
(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委托人就本次经济行为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被评估单位2022年1-5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川华
信审(2022)第0372号《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
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
(六)重大期后事项本评估项目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七)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评估项目不存在评估程序受限等有关情况。
(八)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租赁事项
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面序承租方(全用出租方(全称)租赁资产名称租赁期限积(平方号称)途
米)成都高新区电子成都高投芯成都高新西区天映路11号2栋2
2022.5.1-2办1信息产业发展有未半导体有层1号大厅(1号房、210号房-2231757.12
023.4.30公限公司限公司号房)号
(九)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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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瑕疵情形本评估项目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十)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芯未半导体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完全。本次评估中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最终形成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6月16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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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开元评报字[2022]0529号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是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是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委托人于评估基准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主要内容如
下:
名称: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98129M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任正
注册资本:3522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01日
经营期限:1992年11月01日至3999年12月31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交流和转让;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信息咨询、项目评估、
证券投资;广告、展览、培训;物业管理(限分支机构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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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生产的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本次评估的被评估单位是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半导体或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1.被评估单位工商登记主要信息
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要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GPDU31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亚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6日
经营期限:2022年01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天勤东街58号4栋3层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概况
芯未半导体成立于2022年,公司坐落于成都高新区(西区)天勤东街58号4栋3层1号,公司处于成立初期阶段,尚未开始实际经营。
3.历史沿革
2022年01月26日,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由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和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800.00196.0098%
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200.004.002%
合计10000.0020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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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动。
4.公司近期财务、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元项目2022年5月31日
流动资产2119654.45
非流动资产17050.00
固定资产17050.00
资产总计2136704.45
流动负债137044.4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137044.4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999660.05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2年1-5月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245.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4.95资产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339.9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339.9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3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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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列示中2022年1-5月的财务数据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川华信审(2022)第0372号《审计报告》。
5.被评估单位业务经营情况
芯未半导体尚处于前期设立阶段,截至评估基准日并无实际经营。
6.企业重要资产状况
被评估单位的重要资产主要包括非实物类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其基本情况如下:
(1)非实物类流动资产
非实物类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2119654.45元。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7050.00元,为公司于2022年5月购买的电脑,尚未开始使用。截至资产清查日,委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7.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会计、税收政策及优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5个月。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6、固定资产
(1)确认及分类
将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为目的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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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两类。
(2)计量基础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年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分别列示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
电子设备及其他3-5年19%-31.67%5.00%
7、税收政策
(1)主要税种及税率税种计税基数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税收优惠无。
8.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评估中,委托人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公司股权。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人
以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监管机构。除此之外,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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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2022年5月31日,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意向性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制权,需要对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22年5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以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申报清单为准)。
(二)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全部为企业账面已记录的资产,无其他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的表外资产。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本项目由本机构独立完成,没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
(一)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估
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经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并就本次评估之评估结论的价
值类型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二)市场价值的定义本资产评估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
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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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是2022年5月31日。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选定并与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确定评估基准日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一)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使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对拟进行交易的双方更具有价值参考意义,以利于评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
(二)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为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计划实施日期接近
的会计报告日,使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整体情况,并尽可能避免因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率等方面的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利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的履行。
(三)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际实施现场调查的日期接近,使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更好的把握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和企业整体于评
估基准日的状况,以利于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高新发展:2022-19号公告);
2.《关于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意向性协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3.《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1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
9.《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001年);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2005年8月25日);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2016年6月24日);
14.《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
11月20日颁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16.《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50号,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
19.《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36号);
20.《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告2019年第39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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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被评估单位的出资合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出资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合同和相关资料等(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权属依据。
(五)评估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2、资产占有方申报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3、机械工业出版社《2022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13号);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及现行价格资料;
6、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主要设备的购置发票、合同等;
7、评估人员向有关生产厂家及经营商取得的询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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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估人员通过英特网、电话等方式收集的公开市场交易信息资料;
9、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所搜集的资料;
10、其它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基本方法简介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所采用的途径、程序和技术手段的总和。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该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预期现金净流量进行折
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两种。
2.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称为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逐项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恰当地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进行评估。
1.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1)收益法
1)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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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B.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C.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2年初成立,尚处于前期设立阶段,并未开始实际经营,其未来收益与成本无法预测,故收益法不适用。
(2)市场法
1)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A.评估对象或者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相对活跃的交易;
B.相关的交易信息及交易标的信息等相关资料是可以获得的。
2)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2年初成立,尚处于前期设立阶段,市场上无法收集到可比的资产可比交易案例及上市公司,故市场法不适用。
(3)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1)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A.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以持续使用为前提;
B.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具有与其重置成本相适应的,即当前或者预期的获利能力;
C.能够合理地计算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的重置成本及各项贬值。
2)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
A.从委估资产数量的可确定性方面判断
被评估单位正常经营,其管理有序,会计核算健全,委估资产不仅可根据财务资料和构建资料等确定其数量,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数量。
B.从被评估资产重置价格的可获取性方面判断
委托评估的资产所属行业为较成熟行业,其行业资料比较完备;被评估资产的重置价格可从其机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其他供货商的相关网站等多渠道获取。
C.从委估资产的成新率可估算性方面判断
评估对象所包含资产的成新率可以通过以经济使用年限为基础,估算其尚可使用年限,进而估算一般意义上的成新率;在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考虑其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和经济性贬值率,进而估算其成新率。
D.本次评估目的是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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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控股权而对公司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在资产核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资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核验,再对各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符合本次评估目的。
综合以上分析后,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各主要资产(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及银行日记账、总账,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进行了清查核实,并收取了评估基准日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经核查均准确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于外币账户,评估人员查询评估基准日外币汇率,以基准日外币汇率乘以外币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估算公式为: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估算:
设备的评估思路是在向供货商询价的基础上,参考同类设备的近期合同价,综合估算其现行市场价格。因委托评估的设备乃价值较低且为市场上常见的工具用具、办公设备等,由于该类设备是易于采购的通用设备,其含增值税购置价格可通过市场询价或参照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2022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估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因被评估单位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设备的购置价格应为不含增值税购置。
2)资金成本的估算
建设期为六个月以下的设备,一般不考虑资金成本。委估设备为刚购进的办公电脑,本次评估不考虑资金成本。
3)其他费用的估算
其他费用包括基础费、设计费、建设项目管理费等,根据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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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一般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即插即用设备不估算其他费用。委估设备为刚购进的办公电脑,本次评估不考虑其他费用。
4)成新率的估算:
一般根据各种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情况,综合考虑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年限、技术寿命年限估算其尚可使用年限。
对于一般设备和价值较小的设备如电脑、传真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在综合考虑设备的使用维护状态和外观现状的前提下,采用使用年限法估算其成新率。其估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3.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账簿记录,查阅了采购合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对大额应付款项进行了函证核实,按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实际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即选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了解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布置和协助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随后评估小组进驻被评估单位,对评估对象及其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实施现场调查,收集并分析评估所需的全部资料,选择评估方法并确定评估模型,进而估算评估对象的价值。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分为以下五个评估工作阶段
(一)评估项目洽谈及接受委托阶段
本评估机构通过洽谈、评估项目风险评价等前期工作程序并决定接受委托后,即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拟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制定评估计划,并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提交《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指导被评估
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收集并验证评估资料;尽职调查访谈、现场核查
资产与验证评估资料、市场调查及收集市场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1.提交《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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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提交有针对性的《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要求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积极进行评估资料准备工作。
2.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与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布置并辅导其按照资产评估的要求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准备评估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3.收集并验证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其解决。
4.现场勘查与重点清查
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全面(或抽样)核实,对重要资产进行详细勘查、并编制《现场勘查工作底稿》。
5.尽职调查访谈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与被评估单位治理层、管理层、技术人员通过座谈、讨论会以及电话访谈等形式,就与评估对象相关的事项以及被评估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的历史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理解达成共识。
6.市场调查及收集市场信息和相关资料
在收集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根据《资产评估须提供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的
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市场信息、行业资料、宏观资料和地区资料等,以满足评定估算的需要。
(三)评定估算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选择评估方法及评估模型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以及资料收集情况,确定选择的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模型。
2.评定估算
根据选择的评估方法及具体模型,合理确定评估模型所需评估参数,测算评估对象的初步评估结果,形成资产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说明以及相关评估工作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10)8882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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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底稿。
(四)汇总评估结果及撰写初步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对初步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正和完善,确定初步的汇总评估结果,并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并连同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工作底稿提交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审核。
(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经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审核通过后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并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按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在对需要调整的内容修改完善资产评估报告后,由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根据评估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对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合理设定如下评估假设。
(一)前提条件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
公平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已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按公平原则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处于充分竞争与完善的市场(区域性的、全国性的或国际性的市场)之中,在该市场中,拟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彼此平等,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能力、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均是在自愿
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以便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标的之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交易标的之交换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并非由个别交易价格决定。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评估对象所及其包含的资产)按其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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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持续不断地经营。该假设不仅设定了评估对象的存续状态,还设定了评估对象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
(二)一般条件假设
1.假设国家和地方(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较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的交
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所执行的有
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持续经营
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条件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模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产品结构、决策程序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且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和履行其职责。
3.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等)
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4.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现行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上述评估假设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上述评估假设设定了评估对象所包含资产的使用条件、市场条件等,对评估值有较大影响。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合理;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由于上述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上述评估假设不复完全成立时,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十、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申报评估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13.6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3.7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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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条件的总资产评估值为213.67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额。总负债的评估值为13.70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额,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99.97万元(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无评估增减变动额。各类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和负债及净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流动资产211.97211.97--
2非流动资产1.711.71--
3其中:债权投资---
4其他债权投资---
5长期应收款---
6长期股权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投资性房地产---
10固定资产1.711.71--
11在建工程---
14生产性生物资产---
15使用权资产---
16油气资产---
17无形资产---
18开发支出---
19商誉---
20长期待摊费用---
21递延所得税资产---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23资产总计213.67213.67--
24流动负债13.7013.70--
25非流动负债---
26负债合计13.7013.70--
27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99.97199.97--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在使用本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时,应特别注意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期后重大事项)及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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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影响。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无。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无。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三)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无。
(四)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无。
(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委托人就本次经济行为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被评估单位2022年1-5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川华
信审(2022)第0372号《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
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无。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租赁事项
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面序承租方(全用出租方(全称)租赁资产名称租赁期限积(平方号称)途
米)成都高新区电子成都高投芯成都高新西区天映路11号2栋2
2022.5.1-2办1信息产业发展有未半导体有层1号大厅(1号房、210号房-2231757.12
023.4.30公限公司限公司号房)号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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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瑕疵情形无。
(九)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芯未半导体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完全。本次评估中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被评估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
评估结论是在本次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前提下,为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而出具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该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情况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的影响。当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情况变化而导致评估结论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
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若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印、摘抄、引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将其全部或部分内容披露于任何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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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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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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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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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是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的签章页,无正文)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
中国*北京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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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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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2.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3.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人承诺函
5.被评估单位(其他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6.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10.资产评估汇总表或者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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