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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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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执念 发表于 2022-6-17 00:00:00 浏览:  43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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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4证券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22-05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1702865009股(已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7002318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41182742元,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本次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份数=341182742元/1702865009股≈0.2003580元/股,即每10股派红利2.00358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计人民币341182627.47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341182627.47元/1709867327股=0.1995374元/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5374元/股。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1709867327股扣除截至《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日(以下简称“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3953617股,即
1705913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41182742元。若在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分配预案披露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87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总股数为
7002318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自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承诺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期间暂停办理股份回购等与权益分派相冲突的其它业务。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002318股后的1702865009股的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35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3222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款0.4007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35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41182627.47元=1702865009股×0.200358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9537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95374元/股=341182627.47元/1709867327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5374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01*****984袁永峰
201*****293袁永刚
301*****767袁富根
401*****979王旭
502*****062单建斌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票分拆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即22.00元/股-0.1995374元/股≈21.80元/股。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总部产业园12号楼
咨询联系人:冒小燕
咨询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电话:0512-8019002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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