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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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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智金生 发表于 2022-6-22 00:00:00 浏览:  4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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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修订本计划相关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本计划修订后的内容符合
《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计划修订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职工意见,员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愿参与,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修订后的本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及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修订后的本计划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1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本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修订本计划。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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