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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9证券简称:德林海公告编号:2022-027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项目需经过严格的验收、专项决算审计及资金审批流程,部分地区的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国家以及省一级的治理专项资金、专项债,资金争取及资金拨付流程较为复杂,时间较长。公司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重要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
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可收回性具有一定保障。公司已制定了针对性的款项催收制度及奖励措施,不断规范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若部分地方财政出现紧张导致地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款的压力,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杞麓湖项目整改风险:受2021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
政府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理等问题的影响,杞麓湖水质提升1#--4#四个站点自2021年6月起暂停运行,运行管理费用中的可变费用部分因与实际处理水量挂钩而受到影响,目前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主导下正开展功能优化以实现截污沟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按流程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政府要求恢复1#—4#站的运行,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行管理职责。
目前暂未出具详细回款计划,经对客户访谈,客户认可本公司的建设及运行
1成果,明确表示2022年将积极向本级财政和上级争取各项资金来源,按照
项目结算金额和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及处理量,尽快支付公司相关费用。
●毛利率波动风险:公司2021年项目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务板块中各类具体业务类型收入结构的动态变化及部分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收
入确认的比例年度差异(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项目),导致了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公司生产经营一贯秉承着“问题导向+技术驱动”的核心理念,该理念也是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的根本原因。未来,随着具有蓝藻治理需求的湖库数量增加,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公司不排除通过实施市场开拓策略加快市场推广,也可能因面临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竞争压力加大,而采取适当的降价策略提升整装技术装备竞争力,各地区的蓝藻治理要求、水质环境、地质环境、建设标准和施工难易程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不同项目的毛利存在一定的偏差,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
●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和“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实际投入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一方面系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漫长,需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多次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不断对主要设备、系统及软件进行测试、调整、改进、优化;另一方面系总部大楼在建设过程中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施工单位管理及
资金筹集等情况影响,致使总部大楼延迟验收交付,导致后续工作进展缓慢。
公司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风险。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46.27万元,同比增长0.02%;实现归母
2净利润10880.08万元,同比下降43.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232.04万元,上年同期为-9104.42万元;销售毛利率45.92%,较上年下降
11.90%。另据2022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4456.00万元,同比下
降61.33%,归母净利润308.33万元,同比下降92.31%,销售毛利率为31.30%。
请公司:(1)结合主要业务模式及主要项目进展,分析毛利率持续大幅下降的原因;(2)补充披露最近3年主要客户订单、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化情况;
(3)结合毛利率变化情况,以及收入构成中装备集成、运维和治理服务业务的
占比及变动情况,评估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是否出现下滑。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主要业务模式及主要项目进展,分析毛利率持续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技术装备集成、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和蓝藻治理服务业务。其中,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主要包括藻水分离站的建设和改扩建、藻水处理相关设备的销售等,一般在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系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客
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一般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蓝藻治理服务业务系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2021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
不同业务2020年至2021年的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
业务类型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集成类业务32778.4017952.3245.23%31076.4314987.7851.77%
运行维护业务10227.426275.7138.64%8083.343978.0652.55%
治理服务5841.101958.3666.47%9735.161456.4885.04%
3合计48846.9226186.3946.39%48894.9320422.3258.23%
1、集成类业务
由于各地区的蓝藻治理要求、水质环境、地质环境、建设标准和施工难易程
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公司对具体项目的报价以及项目的实际成本发生也存在较大差异性,不同项目的毛利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集成类业务的毛利率存在波动性。筛选2021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集成类项目,按照合同内容细分业务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
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新建藻水分离站12496.806634.2346.91%14573.327157.3350.89%
藻水分离站改扩建5134.433080.3940.01%
加压控藻深井建设3829.932143.5044.03%6036.912448.1859.45%
设备销售及改造修复4880.042322.5952.41%6393.153327.8247.95%
污水处理厂建设4040.841967.8551.30%0.000.00
合计30382.0416148.5646.85%27003.3812933.3352.10%
从上表可知,集成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集成业务中的新建藻水分离站业务占比下降,承接站点改扩建提能业务增加,从而影响了集成类业务的整体毛利率。
新建站项目之所以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通海县杞麓湖项目涉及的在4#站点功能优化项目系公司先行垫资进行项目验证示范建设,出于谨慎性考虑,
公司将截至期末已经发生的功能优化支出成本270万元全部结转成本。若排除该调整事项的影响,则2021年新建站业务毛利率为49.08%,与2020年度基本持平。
加压控藻深井项目毛利率2021年比2020年也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不同地区政府需求和项目资金概算进行不同系列定制化产品的实施,不同项目加压控藻深井核心装备与配套装备占比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针对具体项目情况的报价也存在差异性,例如:合肥片区2020年度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项目,主要产品是单套日处理量为10万方的深潜式压力控(灭)藻器设备,无锡片区2021年度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主要产品是单套日处理量为4.32万方的深潜式压力控(灭)藻器设备,
4两个项目相关产品技术参数不同,配套工程不一,导致项目毛利率有差异,2020年度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项目毛利率为71.42%,2021年度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项目毛利率为42.83%,由此导致本期总体毛利率下降。
主要加压控藻深井项目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销售地2021年2020年项目内容区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十八湾沿线蓝深井藻离岸打捞应无
及围2497.891427.9642.83%急处置工程(二锡隔
期)项目施工贡湖片区(雪浪段)应急建设加无
深井1332.04715.5446.28%压控藻深井工锡程施工
深井、巢湖沿岸蓝藻加压合
臭味防控强化控藻3900.641114.7371.42%肥
项目(二期)船及围隔
深井、符渎港近岸水围隔无
域蓝藻原位应及工2136.261333.4537.58%锡急防控工程作平台
合计3829.932143.5044.03%6036.902448.1859.45%
2、运行业务
运行业务分地区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地区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西南地区5976.832912.7851.27%4493.551569.9765.06%5661.431868.1467.00%
华东地区4201.263332.1020.69%3589.802408.0932.92%3637.152473.5531.99%
华南地区49.3330.8337.51%
总计10227.426275.7138.64%8083.353978.0650.79%9298.584341.6953.31%
52019年-2021年不同地区运行项目毛利率波动如下:
年度毛利率变动2019-2021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2019年2020年2021年
西南地区华东地区总计
由上图可以看出,2019、2020年毛利率较为稳定,波动较小,2021年各地区毛利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抽取2021年项目收入在200万以上且自2019已确认运行收入的项目分地区进行分析。
(1)西南地区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通海县杞麓湖
2019.84957.2452.61%1080.83258.3776.10%
河道治理项目滇池重点区域
蓝藻打1169.29449.0961.59%1306.48329.5474.78%1779.43432.3375.70%捞处置工程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
1124.37493.3956.12%815.18240.6570.48%1765.69624.5364.63%
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洱源西
湖蓝藻489.29148.9269.57%519.60151.9170.76%1381.38381.6072.38%水华防
6控工程
委托运行合同龙门藻
水分离376.37274.6027.04%566.63236.1658.32%789.37277.3164.87%站
合计5179.162323.2455.14%4288.721216.6371.63%5715.871715.7769.98%
除洱源西湖蓝藻水华防控工程委托运行项目毛利率比较平稳以外,其他项目
2021年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系:
A:通海县杞麓湖河道治理项目合同约定六个站点均采用固定费用(1-4号站:每年113万,中河:每年12.8万,红旗河:每年25.5万)加可变费用(按表计的水处理量结算,1-4号站:0.65元/m3,中河、红旗河:0.8元/m3)的方式结算运行费用。
各站点运行情况如下:
单位:处理量: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量:万立方米/日
2021年2020年
平均日项目名平均处理能力运行时平均日运行时处理量称处理量处理量日处长处理量长变动率理量
一号站 80000m3/d 6 个月 617.85 3.43 6 个月 814.56 4.53 -24.15%
二号站 80000m3/d 11个月 737.64 2.24 3 个月 317.21 3.52 -36.58%
三号站 80000m3/d 4 个月 400.79 3.34
四号站 80000m3/d 9 个月 546.63 2.02 3 个月 378.88 4.21 -51.91%
中河 2000m3/d 12个月 37.54 0.10
红旗河 9000m3/d 12个月 155.11 0.43 3 个月 55.47 0.62 -30.10%
合计2495.561566.13
注:平均日处理量=处理量/运行时长/30
从上表可知,2021年各站点的运行时间明显长于2020年度,但2021年1#—4#主要是上半年运行,水质处理需求存在季节性差异,日开机运行时间不一,故出现平均日处理量却显著低于2020年度,尚未达到各站点设计处理能力的50%,而各站点的运行维护人员等固定费用无法大幅削减,因此造成收入增长幅度明显低于成本增长幅度,年度毛利率成下降趋势。
B: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
7该项目2021年4月12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单价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新旧合同单价对比如下:
项目单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1-2号加压控藻船元/台时260.00245.6114.395.86%
1-2号曝气船元/台时56.3256.32-0.00%
1-4号藻车元/吨570.00815.98-245.98-30.15%
5-7号藻车元/吨575.001401.49-826.49-58.97%
滇藻4、5、6、7、9号元/台时99.66-99.66-100.00%
高效涡井平台元/台时25.4050.17-24.77-49.37%
水平水动力灭藻器元/台时8.0014.96-6.96-46.51%
鲸鲨系列元/吨2202.072202.07-0.00%
该项目毛利率从2020年的74.78%下降至61.59%,下降幅度为17.64%,主要原因系收入结算单价有所下降:*新合同中约定的各设备结算价格均有不同程
度的下降,下降幅度从30.15%至58.97%不等,下降幅度较大;*2021年滇藻4、5、6、7、9号设备由其他公司中标负责运行(由于同一单位只能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
C: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
单位:处理量:万 m3;金额:万元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额变动率
处理量949.23614.09335.1454.58%
收入1124.37815.18309.1937.93%
成本493.39240.65252.74105.02%
其中:直接人工151.71102.7548.9747.66%
燃料动力75.7147.0928.6360.80%
水电费41.9325.4616.4764.67%
劳务费51.389.6741.71431.51%
该项目中各设备按照运行时长乘以约定的单价结算,藻水分离站按照处理水量乘以约定的单价确认运行收入,我们统计各站点及设备的处理水量进行分析。
从上表可知,收入增长的幅度低于成本增长服务,主要原因系:1)双廊藻水分离站目前有两个藻水分离站,处理量分别为25000立方米/天和5000立方米/天,其中,新双廊藻水分离站(处理量25000立方米/天)从2020年10月开始运行,结算单价暂定为 0.794 元/m3,老双廊藻水分离站(处理量 5000 立方米/天)结算单价为 2.4854元/m3,新站较老站结算单价下降 68.57%;2)2021 年个别月份停运的时候仍安排人员负责各站点的正常运行及维护设备;3)2021年度员工工
8资有所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提高幅度为300-500元/月/人不等,本年度处理量增加,按业务量考核的绩效工资增加。
D:龙门藻水分离站
该项目按照处理的藻泥量进行结算。该项目处理量及主要成本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额变动率
处理量(吨)5489.0110170.75-4681.74-46.03%收入(万元)376.37566.63-190.26-33.58%成本(万元)274.60236.1638.4516.28%
其中:水电费(万元)122.4993.8128.6830.57%
药剂费(万元)66.7280.60-13.88-17.23%
直接人工(万元)52.0241.1310.8926.48%
劳务费(万元)20.3011.788.5272.29%
该项目2021年处理的藻泥量减少,但是成本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由于该项目按照产出的藻泥量进行结算,公司在发现处理量不及往年时,提高了处理规模,进水量和藻浆处理量及运行时长较往年有明显提升,2021年富藻水处理量比2020年增长29.4%,藻浆水处理量增长29.8%,运行时长增长24.5%。但即便龙门藻水分离站处理了更多的水量,2021年藻泥产量依然不及2020年,下降
47.7%。由于处理规模的扩大,2021年的用电量高出2020年36.7%,在产量只有
去年一半的情况下,用电费用高出近30万元。之所以处理规模扩大,产出的藻泥量仍然减少,主要原因系水体中悬浮物和蓝藻浓度较往年有明显降低,2021年滇池水质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2)华东地区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包河区巢湖沿线蓝
藻打捞、分1079.651025.994.97%766.31542.4229.22%1071.76922.1713.96%
离、处置服务四站运行
748.57532.5728.86%670.19502.0325.09%637.61511.6119.76%
管理巢湖市中
575.50378.6334.21%408.78279.0031.75%511.00339.5233.56%
庙藻水分
9离站运行
管理合同长临河藻水分离站
蓝藻打捞、448.18354.0521.00%421.41275.0634.73%503.01314.3937.50%
分离、处置服务宜兴八房
320.63249.7922.09%247.17230.506.74%169.8193.4444.97%
港
合计3172.522541.0319.91%2513.861829.0227.24%2893.202181.1224.61%
华东地区主要系合肥地区巢湖沿线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和长临河藻水
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项目毛利率下降较多。
A:包河区巢湖沿线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项目
该项目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甲方本年度对2020年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核减收入107万元,冲减2021年当期收入。若排除收入核减因素影响,该项目2021年毛利率从4.97%修正为13.54%,与以前年度毛利率基本持平。
B: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离、处置服务由于原藻泥处置供应商合肥市合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合肥国新天汇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再从事该业务,该项目于2021年更换藻泥处置供应商,处置单价从144元/吨增长至170元/吨。长临河项目2021年藻泥量为
7276.54吨。该部分单价调整导致的影响金额约18万元,另外2021年度比上
年新增维修费用约12万元,另外2021年对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的运行费用进行审计结算,在2021年调减当期收入273790.81元,若剔除以上影响因素,2021年长临河毛利率约为33.77%,与往年持平。
3、治理服务
治理服务本期收入5841.10万元,同比下降40.00%,治理服务项目为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分为五个阶段确认收入(第一阶段确认10587.5万元,第二至第四阶段确认6352.5万元,
第五阶段确认12705万元),本期确认第二阶段收入,相较第一阶段收入金额减少;第二阶段治理目标是在第一阶段目标达成基础上的提升,项目运行时长较
10上年增加,故治理成本较第一阶段亦有所增加。在收入减少以及成本增加的共同影响下,导致毛利率由上期的85.04%下降为本期的66.47%。
2022年一季度毛利率(根据未审数据测算)持续下滑的原因分析
2022年一季度不同业务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类型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集成3263.282414.2126.02%9777.984829.8350.61%
运行1176.93642.1145.44%1743.18718.2258.80%治理服务
合计4440.213056.3231.17%11521.165548.0551.84%
(1)2022年一季度集成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八房港原位控藻项目工程
总承包(EPC)项目的影响,该项目现场水下地质情况复杂,施工期间遇到汛期水位上升,施工难度增大,施工过程中出现部分设备受压力破坏,装备形变报废,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增加,项目毛利率仅为8.18%。
(2)2022年一季度运行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1)大理地区大理洱海蓝
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项目停运,导致项目收入减少,而停运期间日常工资等成本继续发生,导致项目毛利率为负;2)上年一季度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收入845.88万元,毛利率70.93%,2022年一季度该项目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杞麓湖治理问题”的影响,波及到杞麓湖1-4#站,2021年6月起处于暂停运行状态,致使项目收入大幅减少,停运期间日常工资等成本继续发生,项目毛利率下降。
2022年一季度变化较大的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2022年1-3月2021年1-3月项目名称型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八房港原位控藻项目集
2219.422037.848.18%
工程总承包(EPC) 成通海县杞麓湖河道治运
160.1372.8954.48%845.88245.9270.93%
理项目行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运
40.7763.25-55.15%323.11151.3353.16%
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行
11(二)补充披露主要客户的名称、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前五大客户主要订单
单位:万元客户项目收入
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施
8834.25
异龙湖管理局工总承包
小计8834.25
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项目5841.1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小计5841.10
市属藻水分离站设备提能改造工程1135.78
锦园藻水分离站提能大修工程1425.28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
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处置工程(二期)
设管理处2497.89项目施工
小计5058.95
通海县杞麓湖河道治理项目5682.39通海县水利局
小计5682.39
滇池打捞处置工程(二期)蓝藻水华应急处置
1045.24
设备采购项目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滇池打捞处置工程(二期)老式蓝藻打捞处理
832.65
有限公司船改造项目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925.92
小计2803.81
合计28220.50
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主要订单
单位:万元客户项目收入
通海县杞麓湖河道治理项目13591.72通海县水利局
小计13591.72
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合同9735.16
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水体快速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575.22净化设备项目
小计10310.38
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4102.62
局小计4102.62合肥市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3900.64
(二期)程建设管理中心
小计3900.64
12客户项目收入
滇池外海东岸湖湾区软围隔前置库应急示范工程1517.62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19-2020设施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1306.48运行维护项目发有限公司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工程(EPC) 566.63小计3390.74
合计35296.10
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主要订单
单位:万元客户项目收入
2018年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挖色藻水分离站
3207.35
示范工程合同
2019年大理市洱海蓝藻控制与强化应急696.62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
2019年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处置工程1357.96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委托运
1765.69
行合同
小计7027.62
2018年蓝藻应急打捞处置工作蓝藻处置设备购置1362.70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19-2020设施运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1779.43行维护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工程(EPC) 3730.84小计6872.97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3139.03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小计3139.03公司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宜兴八房港改造1791.24
有限公司小计1791.24
四站运行管理637.61无锡市蓝藻治理办
应急快速控藻船购置项目1131.86公室
小计1769.47
合计20600.33最近3年主要客户收入及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变动额变动率变动额变动率客户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021VS2020 2020VS2019
异龙湖管
8834.258834.25
理局
13变动额变动率变动额变动率
客户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2021VS2020 2020VS2019
玉溪市江
川区水利6105.3610493.9068.49-4388.54-41.82%10425.4115221.80%局通海县水
5682.3914119.75-8437.36-59.76%14119.75
利局无锡市重点水利工
5134.67972.085134.67-972.08-100.00%
程建设管理处昆明滇池湖泊治理
3423.553390.747247.1132.810.97%-3856.37-53.21%
开发有限公司大理洱海保护投资
1678.582404.717253.64-726.13-30.20%-4848.93-66.85%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蓝
藻治理办748.57700.311773.6448.266.89%-1073.33-60.52%公室洱源县洱
海流域管4237.49-4237.49-100.00%4237.49理局合肥市包河区重点
3900.641365.14-3900.64-100.00%2535.50185.73%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玉溪市江川区星云
建设投资3139.03-3139.03-100.00%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建工
土木工程1791.24-1791.24-100.00%有限公司
合计31607.3739247.5423610.37-7640.17-19.47%15637.1766.23%
(三)结合毛利率变化情况,以及收入构成中装备集成、运维和治理服务
业务的占比及变动情况,评估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是否出现下滑。
公司2021年各个业务板块的毛利率较2020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动态变化,主
14要原因如下:集成业务主要系公司根据不同地区政府需求和项目资金概算进行不
同系列定制化产品的实施,公司针对具体项目情况的报价也存在差异性,各项目相关产品技术参数不同,配套工程不一,导致公司核心装备与配套装备辅助基础工程占比存在差异,从而导致项目毛利率有差异;运行业务主要系西南片区运行存在不同时长的停运,一方面对在手项目运维收入造成了影响,另一方面停运项目日常固定费用及相关成本的发生,导致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治理服务收入目前主要是指《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收入,由于该项目的收入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分阶段考核确认,第一年(2020年)按合同总收入的25%确认收入,第二年至第四年(2021-2023年)按合同总收入的15%确认收入,第五年(2024年)按合同总收入的30%确认收入,而成本是实际运行时间确认,2021年治理服务收入较2020年明显减少,从而导致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由于公司业务板块中各类具体业务类型收入结构的动态变化及部分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收入确认的比例年度差异,导致了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3139.90万元,同比增加30.94%,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4项。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
2022年一季报披露日),2022年新签订单1.2亿,公司在手订单约7.4亿,目
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新增订单获取有序推进。
同时,作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装备之一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即深井加压控藻平台)于2019年上半年在巢湖流域首次实现商业化应用,2019年下半年在玉溪市星云湖整湖治理中应用5套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2020年至2021年,公司又分别在太湖、巢湖等湖泊也陆续建立了12套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截至2022年4月30日,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订单数量已达20套,该装备具有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地清除水体蓝藻水华的技术优势,为公司蓝藻应急处置与预防控制提供了一种重要手段,也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未来的持续拓展能力。
综合以上情况,2021年公司毛利率虽然有所变化,但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
15竞争力并未出现下滑。
【年审会计师核查】
(一)核查程序
1、对营业收入的核查
(1)了解并测试了销售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执行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穿行测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抽取关键控制节点一定的样本,包括投标文件审批单、合同审批单、验收单、开票申请、项目应收余额表等;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控的设计及执行情况;
(2)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获取验收单等收入确认依据资料,检查公司
收入确认时点的正确性。获取了2021年重要收入项目的招标文件、销售合同,检查了项目的验收单、签证单或审计结算单等验收单据(或等效单据),检查项目收入占比为97.10%。结合合同条款、收款情况等,公司2021年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具体会计政策;
(3)比对主要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点与实际确认收入的时点,检查是否
存在跨期的情况,了解实际验收时间与合同约定验收时间不一致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经检查,公司的收入确认不存在重大异常的跨期情况;
(4)根据合同及处理量、验收单等重新测算收入,检查收入金额是否准确。
我们已对公司项目收入进行重新测算,未发现重大异常;
(5)对主要客户的交易额及项目收款、开票情况进行函证,发函金额占本
期收入金额比例为94.06%。
2、对营业成本的核查
(1)了解并测试了采购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针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均为有效;
(2)获取了本期的大额采购合同,检查合同金额与入账金额是否一致,检
查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与实际付款情况是否契合。本期设备、辅材采购额共计1.46
16亿,我们抽取重要的采购合同核对合同、验收单等单据的采购设备名称、规格型
号及数量单价等信息。经核对未发现重大异常;
(3)2021年底对未完工项目存货进行了监盘,实地查看后未发现已完工运行而未验收确认收入的情况;对公司2021年末的存货情况进行监盘并形成了监盘报告,期末的存货余额主要为未完工验收的在建项目,抽取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盘点,盘点方式主要系检查核心设备部件的实际数量与账面是否核对一致;
(4)获取并整理了公司往来款项清单,针对余额占比87.95%和交易额占比
85.55%及部分特殊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针对无法收回的函证我们实施了替代程序,未发现重大异常;
(5)获取了公司本期采购清单,对主要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了采购价格波动分析;
(6)对于集成业务,获取主要项目合同约定的设备采购清单,与财务账面
中该项目成本中的设备明细进行核对,确认入账设备的完整性,核查集成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完整;
(7)对于运行项目,我们主要采取分析程序,通过对运行项目横向和纵向分析,分析运行成本的合理性,核查运维项目成本归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毛利波动异常项目的成本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1、公司2021年各个业务板块的毛利率与2020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系:(1)各地区的蓝藻治理要求、水质环境、地质环境、建设标准和施工难易程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公司对具体项目的报价以及项目的实际成本发生也存在较大差异性,不同项目的毛利存在一定的偏差;(2)公司集成业务中细分业务构成有所变化,新建藻水分离站业务占比下降,承接站点改扩建提能业务增加,从而影响了集成类业务的整体毛利率;(3)本年度运行业务存在不同时长的停运,导致运行收入减少,但是主要成本人工等持续支出,因此导致毛利率下降。
2、公司2022年一季度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系:(1)集成业务中八房
17港原位控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用分包项目由于现场水下地质情况复杂,
施工期间遇到汛期水位上升,部分装备形变报废,导致项目成本大幅增加,项目毛利率明显低于集成业务平均水平;(2)运行业务中大理地区大理洱海蓝藻控
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项目、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停运,收入减少,而停运期间成本继续发生,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
3、公司2021年收入构成与2020年相比,总体业务规模并未出现大幅下滑,
营业收入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毛利率的下降具有真实合理的原因,公司的研发投入亦在持续增长,同时目前的在手订单亦能维持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问题二: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相关经营事项的说明公告》称,云南省相关部门对杞麓湖水质改善效果提出质疑,涉及公司2020年6月中标的“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该项目合同金额为3.69亿元。年报显示,截止2021年末,该合同履行金额2.20亿元。
请公司:(1)补充余下约1.49亿元合同的履行情况,评估并明确后续将开展的工作和时间进度,分析相关计划与原合同约定内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补充已履约合同金额的收款情况,目前尚未收到回款的具体原因,相关部
门后续是否有明确的付款安排;(3)补充上述合同的各阶段收入确认时点、金
额以及依据;(4)补充合同相关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情况,并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公司回复】
(一)补充余下约1.49亿元合同的履行情况,评估并明确后续将开展的工
作和时间进度,分析相关计划与原合同约定内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6月24日,公司与通海县水利局签订了《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3.69亿元,其中:
设备采购总价为1.98亿元(含暂列金0.1亿元),3年运行费用总金额暂估为
181.71亿元,截至2021年末,该合同履行金额2.2亿元,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为
1.87亿元,运行管理费用为0.33亿元。合同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项目主要条款履行情况
建设杞麓湖水质提升 1号站(80000m3/d)、杞麓
湖水质提升 2号站(80000m3/d)、杞麓湖水质提 2020年 8月至 2021年 1月,升 3号站(80000m3/d)、杞麓湖水质提升 4号站 公司陆续完成设备安装调
(80000m3/d)、红旗河水质提升站(9000m3/d) 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公和中河水质提升站(2000m3/d)六座水质提升站, 司提供的技术装备符合合水质提升站建设内容包括站内设备(水质提升设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设备采设备采购备、臭氧氧化装置)、其他费用(含勘察费、设购部分已按照合同约定履内容计费)和附属设施(含设备基础、办公用房、取行完毕。截至2021年末,水平台、厂房、藻渣池、管道等),包含暂列金该合同设备采购部分已履(主要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明确或不可预见的所行金额为1.88亿元,与合需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同约定金额差异为0.10亿
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元,系暂列金部分未实际发整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金额0.10生。
亿元)的设备相关采购总价为1.98亿元。
1、杞麓湖水质提升1号站、红旗河水质提升站
/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杞麓湖水质提升2号站、杞麓湖水质提升3号六个水质提升站已建设完
工期站、杞麓湖水质提升4号站及中河水质提升站于成,与约定不存在重大差
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020异。
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3、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经甲方(通海县水利局)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1、设备采购部分付款周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计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
为设备采购预估总价的30%;(2)设备安装完成,通水调试运行,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备采购预估价的85%,以单套设备实际完工情况及验收情况分批进行支付:(3)设备付款方式目前尚未回款。
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总价的95%:(4)剩余工程结算审计总价
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由于甲方支付乙方(德林海)资金为本级或上
级财政资金,相关资金拨付程序造成资金未及时到位时,经双方协商,付款可适当延后。
1、运行管理费用由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构成。3截至2021年末,该合同运
年运行费用总金额暂估为1.71亿元,每年按240行管理费用已履行金额为天/站(24小时)测算,固定费用包括人工成本、0.32亿元,与合同预估金额委托运行
办公费、交通费及设备维护保养费等,可变费用差异为1.39亿元,主要原管理费用
包括药剂费、污泥拉运费(不含藻泥处置费)、因系:一是合同约定的运行与期限
水单费、油料费等;费用金额为三年的运营费
2、杞麓湖水质提升站的固定费用为113万元/年,用合计金额,各站点分别于可变费用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单价0.65元2020年8月-2021年1月开
19/m3);红旗河水质提升站的固定费用为 25.5 万 始运行,截至目前,该项目元/年,可变费用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单价0.80运营尚不满三年;二是由于元/m3);中河水质提升站的固定费用为 12.8 万 2021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元/年,可变费用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单价0.80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政府元/m3); 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理等
3、固定费用按年结算也可以平均分摊到每个月结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对杞麓算,可变费用按照月实际处理水量经双方确认后湖治理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行结算;受此影响,自2021年6月
4、根据甲方的水质监测数据,到达运行考核指标,起杞麓湖1#-4#四座水质提
则按照双方确认的水量进行费用确认,按照实际升站暂停运行,暂停期间通产生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海县水利局按合同约定正次运行费用。常确认了固定运行费用,红
5、委托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旗河与中河水质提升站未起3年,运行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由乙方具体实施。受影响2021年一直正常运行,通海县水利局确认了包含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2021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政府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
理等问题,由于按照原合同设定杞麓湖水质提升1#--4#四个站点功能建设是以治理杞麓湖湖水中蓝藻为主,不具备治理截污沟污水的功能,当地政府部门自
2021年6月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公司接政府通知杞麓湖水质提升1#-4#站点
暂停运行,而红旗河与中河水质提升站是以治理入湖河道水质为主功能建设,不涉及整改调整,自投入运行后至今一直正常运行。
2021年公司一直积极配合通海县政府落实玉溪市“湖泊革命”动员大会上
提出的“三湖”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五字要求,实现环湖截污“截治一体”目标,为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需求,满足处理杞麓湖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内污水的能力,公司对沿湖截污治污渠内的污水及杞麓湖流域的污染源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并在杞麓湖沿岸的水质提升站内多次实验后,提出通过在原水质提升站点进行功能优化可实现截污沟污水治理,同时不影响站点原有湖水除藻治理。经当地政府部门同意,2021年9月公司垫付资金配合政府在杞麓湖水质提升4#站进行功能优化工程示范建设,10月份开始治理截污沟渠中污水,治理后的水质经地方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及具有 CMA 认证的第三方水质检测中心取样监测,出水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连续运行三个月,出水水质稳定,达到预期效果。通海县水利局上报的《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站功能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22年4月经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发改基[2022]27号)文件批
复同意建设,该项目正在按流程有序推进,建成验收后,杞麓湖沿岸水质提升
20站一经调整及优化结束,投入运行后沿湖水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对促进杞麓
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积极作用,为防止水环境与水生态的进一步恶化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将会根据政府要求恢复1#—4#站的运行,继续履行合同。
综上,受2021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政府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理等问题的影响,杞麓湖水质提升1#--4#四个站点自2021年6月起暂停运行,运行管理费用中的可变费用部分因与实际处理水量挂钩而受到影响,目前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主导下正开展功能优化以实现截污沟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按流程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政府要求恢复1#—4#站的运行,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行管理职责。红旗河与中河水质提升站是以治理入湖河道水质为主功能建设,不涉及整改调整,自投入运行后至今一直正常运行,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已履约部分目前尚未收到回款的具体原因,相关部门是否明确款项的支付时间及支付进度。
该项目已履约部分至今仍未收到回款。由于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整改,波及到本项目,2021年5月已下拨到通海县财政1亿元专项用于本项目的省级补助资金被上级政府收回,从而导致项目回款进度慢于合同约定时间,此外,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通海县水利局已上报《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站功能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22年4月经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发改基[2022]27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正在按流程有序推进,目前暂未出具详细回款计划。此外,经对客户访谈,客户认可本公司的建设及运行成果,明确表示2022年将积极向本级财政和上级争取各项资金来源,按照项目结算金额和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及处理量,尽快支付公司相关费用。
(三)上述合同的各阶段收入确认时点、金额以及依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22034.75万元,其中2020年确认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15782.69万元,2021年确认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6252.06万元,计提坏账1873.53万元。
21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1)技术装备集成收入在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
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
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2)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收入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3)蓝藻治理服务收入
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上述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杞麓湖项目应收账款各阶段收入确认时点及具体依据
杞麓湖项目应收账款各阶段收入确认时点及具体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分类收入确认时点含税收入收入确认依据
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集成2020年8月4123.35竣工验收报告
22项目名称分类收入确认时点含税收入收入确认依据
质提升项目——水质2020年9月1716.30竣工验收报告
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2020年12月4111.03竣工验收报告
2020年12月4111.03竣工验收报告
2020年12月575.30竣工验收报告
2021年1月4111.03竣工验收报告
小计18748.04
2020年7-9月281.10签证单
2020年10-12月864.58签证单
2021年1-3月896.64签证单
运行2021年4-6月897.65签证单
2021年7-9月169.46签证单
2021年10-12月177.27签证单
小计3286.70
合计22034.74
(四)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情况。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组合名称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考虑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情况,未曾发生坏账损失,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0-6个月-
7-12个月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杞麓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23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龄应收、合同资产余
应收、合同资产余额坏账余额坏账余额额
0-6个月15782.690.00346.74
7-12个月5905.32295.27
1-2年15782.691578.27
合计15782.690.0022034.751873.54综上,杞麓湖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保荐机构核查】
(一)保荐机构履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杞麓湖及人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海县水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的公示》、《成交通知书》、《合作框架协议》、《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合同》等文件;
2、查阅了杞麓湖提升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站点运行签证单以及相关的询
证函、盘点资料等资料;
3、查阅了通海县水利局上报的《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站功能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海县发改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站功能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基[2022]27号)文件批复、4#站进行功能优化工程示范建设后的水质监测报告及《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湖泊革命”“三湖”保护治理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4、查阅了通海县水利局关于“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合同”相关事项的复函、《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财
24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三湖”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的请示》,并访谈了通海
县水利局局长,了解杞麓湖项目合同履行、款项支付及后续计划等情况;
5、查阅了德林海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核对了杞麓湖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及坏账计提金额的计算过程的准确性、合理性;
6、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公司的诉讼及信用信息。
(二)保荐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合法有效,截至2021年末,该合同余下约1.49
亿元主要系0.10亿元的暂列金及已建成六座水质提升站的运行管理费用约1.39亿元,合同设备采购部分已履行完毕,暂列金部分未实际发生,运行管理部分根据约定在运营期内逐步履行。受2021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杞麓湖治理政府存在截污沟污水不治理等问题的影响,杞麓湖水质提升1#--4#四个站点自2021年6月起暂停运行,运行管理费用中的可变费用部分因与实际处理水量挂钩而受到影响,目前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主导下正开展功能优化以实现截污沟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按流程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政府要求恢复1#—4#站的运行,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行管理职责。红旗河与中河水质提升站是以治理入湖河道水质为主功能建设,不涉及整改调整,自投入运行后至今一直正常运行,通海县水利局确认了包含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2、已履约部分目前尚未收到回款的主要原因系由于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整改,涉及到该项目,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通海县水利局已上报《关于杞麓湖水质提升站功能优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22年4月经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发改基[2022]27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正在按流程有序推进功能优化工作,目前暂未出具详细回款计划;
3、公司对于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截至2021年12月
2531日坏账计提的会计处理均与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68247.69万元,同比增长48.10%;合同资产10231.48万元,同比增长28.15%。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85879.06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7399.80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1年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结合项目的交付验收过程,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及时间点;(2)结合历史上坏账发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2021年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情况,结合项
目的交付验收过程,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及时间点。
对2021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余额在10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具体列示。
单位:万元应收账款和项目站点细业务类合同资产余含税收入收入确认依据收入确认时间点名称分型额合计
杞麓4123.354123.35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8月
1号站
湖及1100.561100.56运行签证单2020年7-2021年6月入湖4111.034111.03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12月
2号站
河道826.62826.62运行签证单2020年10-2021年11月水质4111.034111.03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1月
3号站
提升373.52373.52运行签证单2021年1-4月项目4111.034111.03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12月——4号站2020年10-2021年6月、
742.83742.83运行签证单
水质2021年10-12月提升575.30575.30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12月中河
设备42.8342.83运行签证单2021年1-12月采购1716.301716.30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9月红旗河
及运200.34200.34运行签证单2020年10-2021年12月
26应收账款和
项目站点细业务类合同资产余含税收入收入确认依据收入确认时间点名称分型额合计
行小计22034.7422034.74
治理服情况证明、水质
星云湖原位控10587.502020年12月务分析报告
藻及水质提升13940.00
治理服情况证明、国家
项目6352.502021年10月务水质监测数据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项
目(一期)设计9385.9911285.99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12月施工总承包
(EPC)合肥市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
4407.734407.73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6月
臭味防控强化
项目(二期)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运行费用结算2018年7月至2021年12
3121.994900.34运行
程及设备运行单月委托运行合同
龙门藻水分离2966.08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19年5月站提升改造工2213.42运行费用结算2019年6月至2021年4
1494.69运行
程(EPC) 单 月
2018年洱海蓝
藻控制与应急
工程验收意见、
工程-挖色藻水2117.193705.44集成2019年1、2月工程验收报告分离站示范工程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完工验收鉴定
2032.312722.70集成2021年12月急处置工程(二书期)洱源县西湖藻
水分离站二期1593.004593.00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9月设备采购
2018年洱海蓝
藻水华控制与
1478.152168.11集成验收意见2018年9月
应急工程设备采购开远市污水处
1436.672536.67集成验收报告2021年3月
理厂(一期)符渎港近岸水
1368.532397.53集成竣工验收报告2020年12月
域蓝藻原位应
27应收账款和
项目站点细业务类合同资产余含税收入收入确认依据收入确认时间点名称分型额合计急防控工程滨湖区壬子港藻水分离站二
1326.121456.12集成完工验收单2021年9月
次提能工程施工总承包开州区汉丰湖
蓝藻应急治理1186.001236.00集成验收报告2021年2月项目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
工程(二期)蓝
1181.121181.12集成验收报告2021年6月
藻水华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贡湖片区(雪浪段)应急建设加
1109.231586.83集成完工验收单2021年9月
压控藻深井工程施工
2020年度洱海
蓝藻水华防控-
1054.401800.21集成验收报告2021年1月
双廊藻水分离站扩建
合计70986.5989413.30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期后回款合计18889.21万元,主要是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项目回款11940.00万元(第一阶段已全部回款,第二阶段回款4352.50万元)、开远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回款1436.67万元、八房港原位
控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回款 1451.50 万元、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应急
处置工程(二期)回款1151.18万元等。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技术装备集成、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和蓝藻治理服务业务。其中,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主要包括藻水分离站的建设和改扩建、藻水处理相关设备的销售等,一般在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系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客
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一般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
28入;蓝藻治理服务业务系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
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二)结合历史上坏账发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公司自 IPO申报期至今未发生过大额坏账损失的情况,2020至 2021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应收账款和账龄和合同资期后回款
占比(2022年1-4合同资产余占比
产余额合(2021年度)
月)额合计计
0-6个月28504.1733.19%8594.1234749.0461.55%6773.19
7-12个月12895.8815.02%1810.168298.5214.70%1165.42
1-2年35108.9440.88%8270.5011209.5719.85%3428.36
2-3年7637.998.89%214.431631.612.89%77.47
3-4年1554.141.81%402.320.71%391.32
4-5年11.000.01%5.090.01%
5年以上166.940.19%161.850.29%
合计85879.06100.00%18889.2156458.00100.00%11835.76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多为地方政府投资管理平台,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负责人,上述湖库系我国极为重要的淡水湖库,藻情严重、蓝藻治理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相关的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筹措的专项治理资金,而蓝藻的治理主要产生社会效益而非一般经济意义上的收益,财政专项资金整体结算流程严谨有序,资金到账时间受到下拨安排和审核程序的影响较可比公司更大,整体回款周期也更长,报告期内存在应收账款因专项资金延迟到位、结算周期较长而实际到账时间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时间的情况,但款项的最终收回具有保障。另外,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较小。
29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账龄使用迁徙率模型,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方法为2021年12月31日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使用2017-2020年四期数据进行迁徙率及损失率的计算,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假设4年以上应收款款损失率为100%。
2018-2021年平均预计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区间2018-2021年平均迁徙率不考虑调整因素计算历史损失率率
1 年以内 48.43% A 4.00% E=A*F 4.00%
1-2 年 45.45% B 8.20% F=B*G 8.20%
2-3 年 69.15% C 18.10% G=C*H 18.10%
3-4 年 26.15% D 26.20% H=D*I 26.20%
4-5 年 50.00% 100.00% I 100.00%
5年以上75.00%100.00%100.00%
根据预计损失率计算的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合计坏账准备
1年以内4.00%41400.051656.00
1-2年8.20%35108.942878.93
2-3年18.10%7637.991382.48
3-4年26.20%1554.14407.19
4年以上100.00%177.94177.94
合计85879.066502.54
根据账龄计算法计提的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账龄分析法预计损失率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合计坏账准备
0-6个月28504.17-
7-12个月5%12895.88644.79
1-2年10%35108.943510.89
2-3年30%7637.992291.40
3-4年50%1554.14777.07
4-5年80%11.008.80
5年以上100%166.94166.94
30合计—85879.067399.89
由上述计算可知,公司结合历史款项收回率、运?迁徙法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小,考虑到公司客户质量以及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未发?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前后一致性原则,公司仍采?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审会计师核查】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审核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获取公司的合同、验收报告、银行回
单等资料,核实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了解公司主要项目的收款政策,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进行匹配,核实是否
存在坏账呆账的情形;
3、执行函证程序,向客户了解双方交易内容情况并核对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我们抽取了本期内各期交易金额占比94.06%以上、交易余额占比92.51%的客户,发函确认了相关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
4、对重点项目如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异龙湖除藻净化水质提升
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和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项目进行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及验收运行情况,访谈客户了解项目验收情况和后续付款计划;
5、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计提政策执行,
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经检查验收单等
原始单据不存在跨期情况;检查了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结论
1、公司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
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告期内存在应收账款因专项资金延迟到位、结算31周期较长而延期收回的情形,未发现客户单位存在破产或不愿支付款项等迹象,
且根据历史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来看,对政府客户的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发生几率较低,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2、公司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均未涉及诉讼,应收账款均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3、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应的主要项目验收单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收入验收时点不存在异常情况。
问题四: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存货期末账面余额6559.62万元,较上年增长
59.91%。其中,在产品为6258.28万元,较去年同期3830.46万元增长63.38%。
2021年,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请公司:(1)列示近两年在产品的主要类型、具体金额以及同比变动情况;
(2)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期末在产品账面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3)结合库龄、订单覆盖情况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列示近两年在产品的主要类型、具体金额以及同比变化情况。
在产品主要由集成项目构成,主要项目如下:
2021年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期末余额
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项目2327.91
派河河口蓝藻防控与生态修复工程1663.14
八房港原位控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用分包 1546.75
杞麓湖入湖河流水质提升274.25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设备水毁恢复工程移动打捞平台采购项目232.00
合计6044.05
322020年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期末余额
通海县杞麓湖河道治理项目1877.53
锦园藻水分离站提能大修工程377.68
会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71.32
晋宁区中河(护城河)河道应急整治工程(水质净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213.47
杞麓湖入湖河流水质提升178.46
市属藻水分离站设备提能改造工程164.39
滇池打捞处置工程(二期)老式蓝藻打捞处理船改造项目157.89
合计3240.74
公司系蓝藻治理整装技术装备供应商,项目交付标的系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实施周期较短,设备、安装、人工及费用均能直接归集,且项目经客户验收之前未达完工状态,故实施过程中通过存货中在产品科目进行核算。
项目交付验收时,确认存货达到完工状态,确认销售收入并对归集在在产品中的项目成本进行全额结转。期末存货的主要构成均为在建的集成类项目对应的在产品,主要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工程安装服务、人工及其他直接相关的费用等。公司集成项目的交付周期较短,各期末在产品订单基本于下一期间通过客户验收并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因此,公司在产品随着项目验收进度导致期末余额变动较大,2021年末在产品余额较大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承接比较重大的集成项目,由于尚未达到验收标准,因此仍在在产品中核算。
(二)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期末在产品账面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尚未履行部项目名称甲方合同金额备注分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玉溪市江川区水利治理服
42350.0025410.00
采购局务通海县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玉溪市通海县水利
升工程——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36850.4914815.74运行局运行采购合同
33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
苏州市水务局12721.0012721.00集成(西塘河)派河河口蓝藻防控与生态修复工合肥市包河区农林
3144.373144.37集成
程水务局八房港原位控藻项目工程总承包宜兴市公用市政工
2419.162419.16集成
(EPC)专业分包 程有限公司
2021年包河区巢湖沿线蓝藻打
合肥市包河区生态
捞、分离、处置服务采购/蓝藻应1711.00771.17运行环境分局急打捞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设备肥东县长临河镇人
水毁恢复工程蓝藻移动打捞平台709.59709.59集成民政府项目南太湖新区内河河道蓝藻治理及湖州南太湖新区管
979.20489.60运行
打捞服务理委员会
2021年-2022年滇池龙门藻水分昆明滇池湖泊治理
1681.68350.00运行
离站委托运行服务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
1009.50248.40运行
程-水体快速净化设备项目局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分合肥市肥东县长临
614.91248.13运行
离、处置服务河镇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太湖水域蓝藻打捞处无锡盛佳亿建设工
置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泵式加压装118.31118.31集成程有限公司置安装工程
合计104309.2161445.47
2021年度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等项目尚在建设施工期,年末未完工,导致期末存货增加。存货余额均为按合同正常履约的在建项目,无减值迹象。
(三)结合库龄、订单覆盖情况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021年末在产品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有销售合验收项目名称期末余额库龄同或中合同金额客户名称日期标通知书
2294.70
高藻期苏州城区一年以内尚未
水源保障工程项33.211-2年是14829.37苏州市水务局验收目
2327.91
派河河口蓝藻防1624.81一年以内是3144.37合肥市包河区尚未
34是否有
销售合验收项目名称期末余额库龄同或中合同金额客户名称日期标通知书
控与生态修复工38.331-2年农林水务局验收
程1663.14
八房港原位控藻1545.93一年以内宜兴市公用市2022
项目工程总承包0.821-2年是2419.16政工程有限公年2
(EPC)专用分包 1546.75 司 月
95.79一年以内
杞麓湖入湖河流尚未
178.461-2年是961.60通海县水利局
水质提升验收
274.25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藻打捞设备2022肥东县长临河
水毁恢复工程移232.00一年以内是709.59年2镇人民政府动打捞平台采购月项目
注:验收日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状态。
公司期末的在产品均有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支撑,在产品情况与实际销售情况均匹配,且销售合同金额能够覆盖在产品项目余额,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核查】
(一)核查程序
1、了解与存货、采购付款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执行采购与付款循环的穿行测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获取关键控制节点的样本,包括预算审批、询价报告审批、采购订单、发票、付款申请单等;
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控的设计及执行情况;
2、获取公司2021年度的订单完成及收入情况明细表,核对是否与账务信息一致;
3、获取公司期末存货与项目订单的明细表,分析存货账面价值与订单是否
能够匹配;对设备、药剂等的采购价格进行检查、分析,对药剂的收发存计价进
35行测试;
4、获取于主要载体供应商处验收功能部件的相关送货单,检查其数量、规
格等信息是否与入账信息一致;检查了设备、劳务等主要成本的采购合同、购货
发票、入库清单等;
5、对于运抵客户项目现场尚未验收的装备,对其进行实地监盘。核查公司
项目现场存货的真实性、保存状态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二)核查结论
1、公司期末重大项目存货均能够与订单匹配;
2、已交付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存货真实存在,保存状态良好,
设备使用情况正常,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存放于主要载体供应商的功能设备部件规格及数量信息已得到对方确认,与送货单信息和账面记录信息一致;
3、公司期末在产品,即未验收项目余额,均为根据合同约定正在执行的尚
未完工的正常项目,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未发现存在减值的迹象,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五: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显示,公司募投项目中,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和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25991.80万元和9024.90万元,投入进度分别为2.76%和0.0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2年11月和2022年5月。
请公司:(1)补充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2)说明募
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3)说明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补充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
36附表: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截至2020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到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4月30日项目调整后募集日)项目名项目是否募集资金承资金投资总已累计投入进投入进度投入进度投入进称性质发生诺投资总额已累计投入已累计投入已累计投入
额(1)投入募度(%)(%)(5)(%)(7)度(%)变更募集资金总募集资金总募集资金总
集资金(3)===(9)=
额(4)额(6)额(8)
总额(2)(2)/(1)(4)/(1)(6)/(1)(8)/(1)湖库富营养化研发
监控预否25991.8025991.80468.311.80%493.311.90%716.582.76%726.282.79%项目警建设项目蓝藻处置研发研发
否9024.909024.90--1.400.02%3.450.04%3.450.04%中心建项目设项目补充流补流
否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10000.00100.00%10000.00100.00%动资金还贷
合计45016.7045016.70468.3110494.7110720.0310729.73
37由于“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研发、建设,需要针对不同水域、不同湖情条件下对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后,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所以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1、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募投项目实际投资为726.2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35.18万元,系统及应用软件购置开发费97.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3.14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附表: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投资情况序号项目投资构成金额占比
1建筑工程费--
2设备购置费435.1859.92%
3系统及应用软件购置开发费97.9613.49%
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93.1426.59%
5预备费--
合计726.28100.00%
截至2022年4月30日,“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监测预警船完成开发及制造,在太湖、巢湖、云南星云湖和异龙湖进行测试。
*监测预警平台初步开发完成,赋能监测预警船实现水体的网格化监测,实现水体的快速监测预警,防范水质应急事件发生。*卫星遥感反演水质已实现太湖、巢湖、云南星云湖及洱海的叶绿素 a的建模工作及日常报告的发布的能力。* 进行了星云湖的诊疗工作,分析星云湖水质恶化的始末,以及在治理工程干预下的
38水质改善过程,并提出未来的治理工作建议。
“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由于“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的富营养化湖库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监测的水质指标、呈现的效果等都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公司研发的监测预警船,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反复对水体进行收集、处理,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需要针对监测预警船上的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整个过程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学习的过程,比项目原计划时间要漫长、复杂,因此“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没有达到计划进度。
公司目前已经研发并委托生产了3艘监测预警船(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主要装备),其中一艘作为《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合同中的配套设备已交付,用于星云湖的监测。其余两艘监测预警船主要在太湖、巢湖、异龙湖等不同富营养湖库反复进行水质监测,数据收集、比对、分析,为“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础性的调查诊断工作。
由于不同富营养化湖库成因有所不同,以及不同湖情状况下水质监测、数据比对分析的复杂性,虽然公司已经在一些富营养化湖库上开展了监测预警工作,但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综上,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虽然进展缓慢,但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开展该项目的各项工作,现阶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在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以及水体修复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也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保证募集资金投入效果,保障募集资金投入后项目能够高质量的落地,公司将会继续对各种湖情状况下的监测数据进行充分论证,为湖库富营养化诊疗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募投项目实际投资3.45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3.45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39附表: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投资情况序号项目投资构成金额占比
1建筑工程费
2设备购置费3.45100.00%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预备费
合计3.45100.00%
截至2022年4月30日,“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购置了分析测试实验室用压力控藻设备1.4万元、多普勒便携式流量计2.05万元。*由于“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所设在公司总部大楼内,总部大楼占地15367.0平方米(约23亩),“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总部大楼277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试验中心和试制中心。2021年12月份公司总部大楼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标志着主体大楼工程建设部分基本完成,进而公司开始筹备下阶段的内部装修工程、募投项目其余设备的购置等工作。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公司总部大楼(即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程)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建设,无锡市马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合同约定工期为213天,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及资金筹集问题造成工期延误,以及新冠疫情管控导致工地停工等情况影响,总部大楼于2020年12月份才通过主体结构的竣工验收,但因部分楼面防水出现问题影响后续的内部装修等工作,致使总部大楼一直无法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当地及周边地区政府对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施工方只能间断地组织工人对总部大楼的防水问题进行修复,最后经多次修复,至2021年12月份防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由于总部大楼主体工程的延迟验收交付,大楼内部装修工程也无法按原定计划推进,致使位于大楼内部的“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基础性、平台性的设施及设备无法购置投入。
综上,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较少,尚未达到该项目的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公司总部大楼一直未交付使用,但公司并未停止对蓝藻治理及防控的研发投入,40而是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在公司各业务分布地采用分散形式,分步投入的方式,
进行相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投入。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工作。
(三)说明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募投项目的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并未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原因如下:
1、“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但公司仍积极推进该
项目的各项工作,现阶段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由于不同富营养化湖库成因有所不同,以及不同湖情状况下水质监测、数据比对分析的复杂性,虽然公司已经在一些富营养化湖库上开展了监控预警工作,但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客观原因进展缓慢,但公司通过分
布在各地的项目,对蓝藻原位治理整装成套技术装备研发、富营养化水体治理技术及装备研发、藻泥资源化利用等方向仍在持续开展研发投入,并形成了商业化的应用。具体表现如下:
(1)公司研制的原位深井加压藻类处理成套装备已获得了包括蓝藻深井处
理设备(201720870790.8)、一种新型蓝藻深井处理设备(2017208707876)和
一种深潜式高压灭藻装备(202021034211.4)等多项专利,并且目前已成功得到商业化应用。
2021年,公司持续推进核心装备特别是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在太湖、巢湖的商业化应用,2021年新增该装备的订单达9套,总额达2.1亿元左右。
该装备自2019年上半年在巢湖流域首次实现商业化应用,2019年下半年在玉溪市星云湖整湖治理中应用5套,2020年至2021年又分别在太湖、巢湖等湖泊也陆续应用了12套,截至2022年4月30日,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订单数量已达20套。该装备具有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地清除水体蓝藻水华的技术优势,为公司蓝藻应急处置与预防控制提供了一种重要手段,也为公司的盈利能力
41及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未来的持续拓展能力。
(2)公司开展了底泥藻种清除及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装备研发、富营养化水
体水质提升技术集成装备应用的研究、“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的项目研究,形成了系列的知识产权,申请了包括:一种陷阱式淤泥原位处理装置及方法
(CN202011157842.X)、一种水体净化一体化设备及方法(CN202010601971.7)和一种沉降式淤泥原位处理装置(CN2020224115845)等多项专利,并形成了相关的商业化应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标了《张桥港原位控藻试点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包含了30口藻渣井。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肥西县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项目已通过单一来源公示阶段,现已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根据公示内容,该项目拟定我司为供应商,项目内容包含了“陷阱式”柔性清淤井的建设(具体项目情况及金额以政府中标公示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目前,公司已在太湖、巢湖、星云湖等多个湖泊以及星云湖入湖河道开展了“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示范,并积累了宝贵的项目经验与技术储备。“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整装成套装备已申报了相关技术专利并正在推进相关整装成套技
术装备的迭代升级技术攻关,为水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3、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一季报披露日),2022年新签订
单1.2亿,公司在手订单约7.4亿,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新增订单获取有序推进。作为一家拥有多个专利技术的科创板企业,公司从2016年以来研发投入持续增加。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3139.90万元,同比增加30.94%,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
5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4项。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研
发能力与高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确保了公司在行业里的技术优势,同时为公司后续持续发展做好了技术储备。
【保荐机构核查】
42(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对账单及银行日记账;
3、查阅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款情况专项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对募集资金开户行进行发放询证函,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5、取得大额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及合同;
6、复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7、访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了解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以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按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披露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
2、“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该项目
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的富营养化湖库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监测的水质指标、呈现的效果等都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公司研发的监测预警船,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反复对水体进行收集、处理,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需要针对监测预警船上的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整个过程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学习的过程,比项目原计划时间要漫长、复杂,因此“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没有达到计划进度;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总部
43大楼(即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程)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建设,无锡市马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
20日,合同约定工期为213天,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及资金筹集问
题造成工期延误,以及新冠疫情管控导致工地停工等情况影响,总部大楼于
2020年12月份才通过主体结构的竣工验收,但因部分楼面防水出现问题影响后
续的内部装修等工作,致使总部大楼一直无法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当地及周边地区政府对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施工方只能间断地组织工人对总部大楼的防水问题进行修复,最后经多次修复,至2021年12月份防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由于总部大楼主体工程的延迟验收交付,大楼内部装修工程也无法按原定计划推进,致使位于大楼内部的“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基础性、平台性的设施及设备无法购置投入;
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发行人尽快实施募投项目。
3、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暂不涉及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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