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75|回复: 0

大连重工:收购报告书摘要

[复制链接]

大连重工:收购报告书摘要

罗女士 发表于 2022-6-30 00:00:00 浏览:  4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连重工
股票代码:002204.SZ
收购人: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二〇二二年六月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为国有资产行政划转所致,该无偿划转事项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决策实施。
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5
第三节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10
第四节收购方式..............................................12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4
收购人声明................................................15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指《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市国资运营公司、指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连市国资委指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大连重工 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04.SZ)根据《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权益变指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大连装备投动、本次无偿划转
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并构成上市公司间接收购事宜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威
注册资本: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7G7LHL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股东:大连市国资委持股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2021年12月24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二、收购人的股权及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大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市国资运营公司100%股权,为市国资运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大连市国资委
100%
市国资运营公司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5市国资运营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4日,是在大连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履行
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是大连市市属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
市国资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具体发挥“调结构、促流转、防风险、保增值”的功能作用。公司作为“战略规划中心、资源整合中心、考核评价中心”,在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规划编制、产业研究、混改上市、项目投资、业绩考核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支撑,助推大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持序注册资本股持股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号(万元)方比例式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大连中科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直
英歌石科理,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充电控接制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
1技产业发50000080%持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展有限公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创业空间服务,创业投司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大连装备直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
2投资集团300000接100%理服务;矿山、冶金、建筑、起重、钢结构设
有限公司持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技术咨询、技6股术服务;房屋租赁;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直大连创业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3投资有限20000100%持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公司股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及指标
市国资运营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截止2022年5月31日
总资产96479418.54
净资产96463899.53
营业收入-
净利润-3535916.47
资产负债率0.016%
净资产收益率-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收购人成立于2021年12月24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7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威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中国大连否王敬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大连否李一平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大连否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持权序号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比例瓦房店轴承股份
1 瓦轴B 200706.SZ 60.61%
有限公司大连热电股份有
2 ST热电 600719.SH 32.91%
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
3 ST獐子岛 002069.SZ 15.46%
有限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
4 大商股份 600694.SH 8.52%
司冰山冷热科技股
5 冰山冷热 000530.SZ 20.67%
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市国资运营公司持股5%以上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具
8体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持股单位持股比例(万元)
大连高新园区装备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0%
1科技小额贷款有限20000
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10.00%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
40.33%
限公司
大连沙河口国汇小大连国联信投资有限公司5.00%
2额贷款股份有限公15000
司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10.00%大连港航小额贷款
320000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
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64%大连装备融资租赁
4100000
有限公司
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16%国投建恒融资租赁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
510000040%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大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
61385855.05%
公司公司大连金州联丰村镇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
711444.651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9第三节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大连市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布局优化的总体实施方案》及《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以进一步整合大连市国有资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关于收购所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大连市国资委已向市国资运营公司下发《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程序
除上述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之外,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其余尚需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10收购人已知悉《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的内容并同意在无偿划转完成后继续执行该通知内容。除此之外,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2022]46号),具备条件后,收购人将持有的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资委。
11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情况
(一)收购方式本次收购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二)收购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收购人未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本次无偿划转前,上市公司产权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后,上市公司产权关系如下所示:
12本次无偿划转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大连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后,市国资运营公司新增为大连重工的间接控股股东,大连重工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大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间接收购。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办理股票质押手续,质押股数4900万股,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质押股质押公告质权人质押起质押股
股东名称质权人数(万截止日期类型始日期份性质
股)日
2022-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上海浦东发展4900.02022-
银行流通股--
01-29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大连分行001-27
13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大连市国资委向市国资运营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将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22]74号),将大连市国资委持有的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资运营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后,市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大连重工12008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18%。因此,本次无偿划转构成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间接收购。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
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收购方式”之
“一、本次收购情况”之“(二)收购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4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威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15(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威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1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9 20:19 , Processed in 0.420478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