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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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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洪辰 发表于 2022-7-1 00:00:00 浏览:  4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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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证券简称:普洛药业公告编号:2022-4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5月23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青中银营保字0052号),约定公司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022年6月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00120220023733)和相应主合
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3318012022008308),由公司为家园药业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1年)。
3、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杭银综授额字第
000156号-担保01】,约定公司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2)杭银综授额字第000154号-担保01】,约定公司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2022年6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2年人保字083号)和相应主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2年人承字083号),由公司为康裕制药1434.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1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拟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截至目前担保方被担保方(万元)担保余额(万元)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1500015000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50007744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0125500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500020000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1434.427973.4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公司持股法定注册资本被担保人成立日期注册地点主营业务比例(%)代表人(万元)
山东省潍坊市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生山东普洛滨海经济技术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05年12得邦医药100开发区临港工金毅强1800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月30日
有限公司业区临港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08667号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肥销售;技术
浙江省东阳市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浙江普洛
2005年8月横店工业区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家园药业100庄江海1265025日(江南西二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有限公司
路)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药品零售;肥料生产。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浙江横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普洛进出2011年10浙江省东阳市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
100吴兴5000
口有限公月10日横店镇万盛街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司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货宁波普洛浙江省宁波保2018年4月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进出口有100税区鸿海商贸吴兴300017日险化学品)、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的批
限公司楼305室发和零售。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
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
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
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浙江普洛浙江省东阳市
1995年8月利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
康裕制药91.56横店江南路马向红83758日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有限公司333号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药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赁;房产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万元)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59820.3352725.737094.6061302.60-1941.70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16406.12118482.3297923.80209038.5940981.97
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206010.77133518.2772492.50445029.4012772.03
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39702.3615697.4424004.92154905.297229.47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186985.6563342.74123642.9199064.4420624.48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乙方);
3.债务人: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
付款项之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3月28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二)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1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术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
付款项之和;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费用、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乙方);
3.债务人: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费用、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五)与中国银行东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主
要内容: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乙方);
3.债务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4.债权额及实际担保金额:主债权的金额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1434.4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期限依主合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之约定,按照《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自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日至到期日止(不超过1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27822.4万元;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536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6.52%。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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