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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22-临06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兵团发改委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
输配电价(试行)通知的公告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7月8日晚间,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核定相关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经
兵团同意,现就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积极推进上网电价改革。电网网内直接交易的,上网电价参
照每月《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月度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报告》中公布的双
边直接交易火电成交均价执行。参与新疆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
2、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电网网内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含增值税、线损、交叉补贴和区域电网容量电价)按照核定价格执行(详见附件)。电网网内用户参与新疆电力市场交易的,输配电价按照《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执行,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附件:
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表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容(需)量电价
不满1千1~10千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最大需量变压器量用电分类伏伏(元/千(元/千瓦·月)伏安·月)
一般工商业0.17370.1707及其他用电
大工业用电0.13050.07530.06200.04883326
3、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为节能降耗,提升用电负荷率,降低企
业用电成本,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同时,积极与上级电网衔接、沟通,争取基本电费分成等权益,降低参与新疆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
执行日期: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市场交易上网电价+明确的电网输配电价(电度电价+容量电价)来核定终端用户用电价格,本次电价市场化改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经初步预测,以调价用户2022年7-12月预计用电量为基础测算,预计本年增加电费收入6亿元左右(不含税)。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文件还需制定具体结算办法,对调整范围内的用户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与执行时间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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