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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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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2-7-9 00:00:00 浏览:  3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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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编号:2022-04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春好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李春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情况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的议案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4
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
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征集方案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B座 27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31-80557027
传真:0431-80557027
邮政编码:13001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李春好
2022年7月9日附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
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春好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就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1.00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2.00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3.00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4.0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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