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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中潜 公告编号:2022-078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暨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与深圳市蒂瑞诗
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蒂瑞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海招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招信”)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蒂瑞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8163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招信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深圳蒂瑞诗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人民币5000000元;自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人民币20000000元;
剩余款项自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完成。
2020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上海招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协议约定,
深圳蒂瑞诗应自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成所有股权转让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蒂瑞诗仍有15816326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应逾期违约金、利息尚未向公司支付。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1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招信股权的公告》(公告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中潜 公告编号:2022-078编号:2020-038)、《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暨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三、诉讼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4月19日分别向深圳蒂瑞诗发出了《催告函》、
《律师函》,要求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项,深圳蒂瑞诗对上述事项一直未予处理,也未向公司支付15816326元股权转让尾款,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粤0305民初15451号,一审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
被告:深圳市蒂瑞诗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147号南景苑大厦12B
2、案由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816326元,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至被告给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
4、财产保全
原告已申请对被告名下价值18837244.3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被告深圳蒂瑞诗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581632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15816326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按照LPR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中潜 公告编号:2022-078的4倍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823.45元,由被告深圳蒂瑞诗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深圳蒂瑞诗负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在定期报告诉讼事项章节中具体披露公司当期及往期涉及的诉讼及应诉事项,后续如有诉讼事项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深圳蒂瑞诗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581632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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