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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9证券简称:健帆生物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
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李峰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022年7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李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6日,李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4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3%(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竞价交易2022.7.650.072465200.03%李峰
合计2465200.0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占总股
名称股数(股)股数(股)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360780.13%7895580.10%
李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65200.03%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7895580.10%7895580.10%
注1:李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注2:股份比例计算时涉及的总股本均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
1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峰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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