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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2-06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常
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纳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常熟纳微增加注册资本2954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025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392.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977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1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2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用于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募投项目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和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954万元,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954万元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
增资完成后,常熟纳微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2954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常熟纳微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
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三)增加注册资本对象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20581323747483Q
用代码
成立日期2015-01-26
法定代表人 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常熟市海虞镇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8号
PMMA微球、PS微球、硅球类相关生物科技产品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
术及售后服务;研究用于粉体材料、色谱材料、高效分离纯化介质、高
分子微球材料、平板显示原材料、光扩散粒子的PMMA微球、PS微球、硅球、研发设计色谱柱及科学分析仪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控股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控制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和子公司常熟纳微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熟纳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954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954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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