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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7证券简称:开润股份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23039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 21B幢 16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
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1596112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7065%(计算相关比例时,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份均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239274055股为依据,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401277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
21人,代表股份194835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428%。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194835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42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851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57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8%;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851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57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8%;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851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57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8%;反对1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甘霜相律师、朱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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