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72|回复: 0

章源钨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章源钨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执念 发表于 2022-7-14 00:00:00 浏览:  4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
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1(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刘军____________________
曾桂玲____________________
林丽萍____________________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8-27 23:34 , Processed in 1.192680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