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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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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2-7-5 00:00:00 浏览:  3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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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6证券简称:上海新阳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告
控股股东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及实际控制人王福祥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06月15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福祥先生与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以下简称“SIN YANG”)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SIN YANG 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新阳无限售流通股15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3%)以26.05元/股价格转让给王福祥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王福祥先生已于2022年07月0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交易过户明细过出方过入方过户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性质
SIN YANG 王福祥 15670000 5.0003% 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一致行动人 SIN YANG、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王福祥、孙江燕、王溯合计持有公司1197855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22%,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亦未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治理结构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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