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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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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萍心如水 发表于 2022-7-19 00:00:00 浏览:  51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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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6证券简称:有研新材公告编号:2022-03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6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70570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8.633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322112242 98.4880 4944800 1.5120 0 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光远、殷湘阳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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