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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证券简称:浙江龙盛公告编号:2022-04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2.75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从2022年
4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号)、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号)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867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50%,购买的最高价为10.68元/股、最低价为9.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9155924.21元。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第1页共2页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7月7日。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内容,自本次利润分配除权(息)日2022年
7 月 7 日起,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2.7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
(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200464268×0.25)÷3253331860≈0.25元。
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0-0.25)+0]/(1+0)=12.75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七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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