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33|回复: 0

珠海港: “20珠海01”2022年付息公告

[复制链接]

珠海港: “20珠海01”2022年付息公告

土星 发表于 2022-7-27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49188债券简称:20珠海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珠海01”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0珠海01
*债券代码:149188
*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
*债券付息日:2022年8月3日
*计息期间:2021年8月3日-2022年8月2日
凡在2022年8月2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8月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发行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珠海01”)将于2022年8月3日支付自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1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20珠海01/149188
(三)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五)债券期限: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票面利率4.15%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九)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8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十)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8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十二)担保情况:无
(十三)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级”)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债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国际评级决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四)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按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5%。每10张“20珠海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41.50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1.5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2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
(二)除息日:2022年8月3日
(三)付息日:2022年8月3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年8月3日
(五)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15%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3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0珠海01”持有人。2022年8月2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
8月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将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率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4(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自
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278号
联系电话:0756-3292225、3292229
邮政编码:519015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于先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1特此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7月27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6 21:16 , Processed in 0.598984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