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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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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22-7-20 00:00:00 浏览:  4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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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8证券简称:上港集团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 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2年 7月 18日
* 预留 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46.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已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6月8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54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0元/股,监事会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确认的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港集团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上港集团 A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6月8日。
2、预留授予价格:3.10元/股。
13、预留授予对象:在公司(及上港集团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
4、预留授予人数:28人。
5、预留授予数量:546.5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上港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占目前总股本的比职务(万股)量比例(%)例(%)
核心骨干人员(共28人)546.54.530.023
预留授予合计546.54.530.023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年。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36个月、48个月、60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并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批解除限售。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一批解除限售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40%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第二批解除限售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0%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第三批解除限售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0%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
2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
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A.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公司选取母港集装箱吞吐量、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归母净利润
增长率、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其中,母港集装箱吞吐量作为门槛指标。若公司该项指标未达成门槛值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在达成母港集装箱吞吐量的前提下,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如下:公司绩效系数=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40%+扣非归母净利
润增长率指标得分×40%+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指标得分×20%。
若考核指标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为1,否则为0。
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注1业绩指标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202120222023
不低于8.55%,且不不低于8.65%,且不低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不低于8.60%,且不低于注2低于同行业平均业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产收益率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绩水平平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相较2020年,复合增相较2020年,复合增长相较2020年,复合增注3
长率长率不低于4.00%率不低于4.10%长率不低于4.20%港口科技创新投入
注4不低于0.75%不低于0.80%不低于0.80%占比
母港集装箱 不低于4500万TEU, 不低于4600万TEU,且 不低于4650万TEU,注5
吞吐量(TEU) 且全球排名第一 全球排名第一 且全球排名第一
注1: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并购、重组、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可能对公司资产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各年度解锁考核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若本计划有效期内,由于国家航运或港口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相应战略举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上述业绩指标或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注2: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
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
3注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包含少数股东损益。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考核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1/年数)-1]×100%
注4: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公司年报披露的研发投入合计/合并利润表口径净利润。
注5: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TEU)以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国内其他港口的母港集装箱吞吐量(TEU)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国外港口的母港集装箱吞吐量(TEU)数据来源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全球港口发展报告》。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
B.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系如下: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个人绩效系数
S≥95 100%
9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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