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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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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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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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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8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0
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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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参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参会人员的
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被核对者应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出席者须准时到达会场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在大会
开始前在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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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
不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
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十四、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出示电子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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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9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 66 号高测股份 A 栋
培训中心会议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29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参会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监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5/1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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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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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9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
除上述延长方案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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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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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9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
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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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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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日的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含税),转增64740560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61851400股变更为226591960股,注册资本由161851400元变更为226591960元。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33.14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6月27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6591960股变更为227923360股,注册资本由226591960元变更为227923360元。
因道路更名,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变更为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公司住所: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第五条公司住所: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号
邮政编码:266114邮政编码:26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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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851400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923360元。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1851400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27923360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
第一百二十条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第一百二十条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行为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行为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上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述财务会计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法律、法规进行编制并披露。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并披露。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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