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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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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22-7-28 00:00:00 浏览:  33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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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证券简称:北能环能公告编号:2022-11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4)。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8)及《关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甘海南先生、匡志伟先生、谢欣先生(以下简称“三位股东”)《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三位股东提议将《关于收购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以临时提
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确保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三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1133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06%。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送达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三位股东提出增加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有关情况说明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4)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2-111)。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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