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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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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红豆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梦醒 发表于 2022-7-27 00:00:00 浏览:  4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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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1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3
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说明………………………………………4
三、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6
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7
2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一、宣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审议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三、现场统一回答股东提问
四、选举监票人
五、分发表决表,投票表决,收取选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前请阅读本说明。
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设计票人和监票人,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表决前,先举手表决本次会议的监票人。
二、表决规定:
1、未交的表决票视同未参加表决;
2、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上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
应的方格处画“√”,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3、请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名称、持股数、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视同未参加表决。
三、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若股东在参与现场会议投
票表决的同时参与了网上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监督下,监票人进行清点计票,填写《现场表决结果统计表》,并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日的9:15-15:00。
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非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四、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5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列席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日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风能”)拟与超壹动力(成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壹动力”)签订《合作协议书》,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在集宁区白海子片区建设 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红日风能认缴出资
27000万元,持股比例90%,超壹动力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项
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8亿元,二期投资7亿元。
根据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超壹动力负责“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知识产权(专利)授权、技术支撑、技术升级和服务,双方应共同确保“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及投入运营与《2GW 风力发电和储能项目及 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一致。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6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列席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日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风能”)拟同
超壹动力(成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壹动力”)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集宁区政府”)签订《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在集宁区白海子片区建设 3GW 大功率固态锂电池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红日风能出资27000万元,占比90%,超壹动力出资3000万元,占比10%。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约8亿元,二期投资约7亿元。
项目开工建设实际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日期为准,工期以备案的建设期为准;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公开出让,使用白海子片区约500亩土地,宗地面积四至及界址点坐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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