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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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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2-7-26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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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1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2751834.00元,扣除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530651.6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
6月18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无违约情形。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27657.114827657.114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293.47826293.4782
3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071.52003702.4722
合计38022.113037653.0652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在青岛市。该项目拟投入6293.4782万元,通过租赁的方式,扩大研发办公场地,购置配套的办公、实验设备,引进业内资深技术人才,扩大技术团队,依托现有研发机制和成果,开展新一代车载变频智能空调技术的持续研究与更新升级,打造轨道交通领域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了扩建与升级,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累计投入4132.3597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65.6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2年7月15募集资金承诺承诺投资累计投入金额已完成投资日募集资金余额投资总额项目(万元)进度(含存款利息)(万元)(万元)研发中心建设
6293.47824132.359765.66%2245.7156
项目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该账户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一)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累计已投入金额已完成投资原项目达到预计可承诺投资项目投向总额(万元)(万元)进度使用状态日期轨道交通空调系统
27657.114817695.814263.98%2022年06月30日
扩产及技改项目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3702.47221347.142336.38%2022年06月21日
项目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1、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预计总投资额27657.1148万元,该项
目依托现有成熟技术与工艺方案,重新进行厂区规划布局,建设和改造新旧厂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基于销售订单动态感知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组织方式。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4个月,预期在2021年6月21日完成建设。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17695.8142万元,投资进度为63.98%。
目前该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和生产线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已按预定计划完成,已投入部分主要包括新厂房建筑主体工程及新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生产线、钣金设备等。近期包括公司所在地在内的多个地区均不同程度遭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所在地近期因疫情加重而采取封控措施,从而影响该项目部分前期采购生产设备的调试及消防、环评等外部验收工作,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结项,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31日。
2、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拟在全国多个城市扩建或新
设售后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多个售后服务站点,全面打造一体化售后服务网络体系。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702.4722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投资金额1347.1423万元,投资进度为36.38%,已投入部分主要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场地租赁、维保设备购置等。
根据公司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公司将继续进行待建售后服务网点投资建设。
由于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地疫情防控措施逐渐趋紧,该项目在多地的售后服务站点建设进程有所放缓,部分场地的租赁及设备的购置安装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拓展与服务相匹配,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七、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进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王振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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