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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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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零零八 发表于 2022-7-23 00:00:00 浏览:  5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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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3证券简称:派林生物公告编号:2022-074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部分业绩承诺方进行股份补偿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依法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业绩补偿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885号),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09万元,未实现2021年度业绩承诺不低于12000万元的目标,与业绩承诺相差1591万元。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补偿股份355957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偿股份3354股,公司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部分业绩承诺方进行股份补偿的公告》(2022-051)。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487亿元,大于触发值3亿元,小于目标值3.70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5089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5)。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59311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50896股,公司总股本将由732970308股减至73236009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32970308元减至73236009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9月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8: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
联系人:赵玉林
联系电话:0759-2931218
联系传真:0759-2931213
邮政编码:524005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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